榆中招生简章 (榆中县2022年中考招生录取比例)

一、幼儿园什么时间开始招生?

答:各学区幼儿园(班)7月11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县城幼儿园8月15日、16日摸底登记,8月17、18日审核资料,8月19日公布录取名单,8月20日、21日报名。

二、幼儿园招生范围如何划定?

答:1.县幼儿园招收县城社区太白路以南户籍幼儿,县第二幼儿园(不含锦墨院幼儿园)招收县城社区太白路以北户籍幼儿。

2.城关幼儿园招收城关镇城关村、南关村、北关村户籍幼儿。

3.县城各小区配建幼儿园,招收本小区户籍幼儿。

4.其他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招收幼儿园(班)所在村及周边范围户籍幼儿。

5.民办幼儿园由学区结合各乡镇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招生范围、核准招生计划后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不得跨乡镇招生。

三、小学什么时间开始招生?

答:各学区小学、成*学功**校、衡文中学7月8日开始,7月14日前结束。县城地区8月15日、16日摸底登记预报名,8月17日、18日审核资料,8月19日公布录取名单,8月20日、21日报名。

四、县城地区小学片区如何划分?

答:今年我县招生政策还是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县城各小学具体划片范围如下。

文成小学招收县城文成路以南、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东以北至太白路(劳保大厦站至环城东路与太白路交叉十字)以南地区(含公路段家属院)户籍学生和城关镇城关村、南关村户籍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南村社)学生和上汉村户籍学生。

一悟小学招收县城太白路(劳保大厦站至环城东路与太白路交叉十字)以北、大成路以东、纬七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南以东至纬七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十字以南以西地区户籍学生,部分北关村户籍(太白路以北村社)学生。

博雅小学招收大成路与文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西以南地区(主要小区有石油公司家属楼、紫金家园、一中家属院、管理局家属院、兴隆小区、亨威璟苑A区、万象新城、陇翔苑等)户籍学生。同时招收文兴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以南以西地区(含陇翔苑)随迁子女。

朝阳学校小学部招收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纬七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栖云北路以西(主要小区有福景院、家轩花园、金绒尚都、法院检察院家属院、铂悦兴隆府、御景雅居、润景苑、陇昇家园、栖云综合体、恩惠苑等)及兴隆山大道与环城东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地区户籍、金家圈村户籍学生。同时招收文兴路与栖云北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地区随迁子女。

崇文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栖云北路与纬七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兴隆山大道与栖云北路交叉十字以东以南地区及环城东路与纬十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经十三路(瑞景院东侧)以西地区(主要小区有翰林院、交警队家属院、阡陌院、天庆蓝色港湾、城乡居、幸福家园、瑞景院、紫御华府B区、周前棚改区、栖云四季•海棠府)户籍学生。同时招收纬十路与栖云北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地区随迁子女。

周前学校小学部招收环城东路与纬十路交叉十字以南以东地区(含北关花园)户籍学生。同时招收该地区随迁子女。

大营小学招收大营村、环城西路(东西方向)至金牛山生态园正门口以北地区户籍(不含法院检察院家属院)及该地区随迁子女。

五、县城地区小学具体如何招生?

答:各学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榆中县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人房户一致”原则制定本校招生方案,遵照以下流程审核适龄儿童证件等资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县城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照县城地区小学招生范围,适龄儿童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三种证明材料。

2.招生顺序:各学校在登记时严格审核学生户口薄,按照有房有户(包括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有户无房的顺序自主招生。

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视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

3.报名录取流程

县城户籍儿童入学采取预登记、证件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进行报名。

(1)登记审核: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预登记、审核材料,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2)招生入学:学校按照顺序对县城户籍儿童依次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超计划及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需提供监护人县城居住证、本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证明材料,已在县城购房的家庭,还要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依据学位空额,按照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县城购买住房且已交房(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零时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招生入学凭证)。

第二顺序:有房儿童(第一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且已交房。

第三顺序: 有房儿童(第二类)。监护人持有县城购买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商品房购买正式合同但还未交房。

第四顺序: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监护人尚未领取到县城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在各批次、各类别儿童招生完毕后,如仍有学位空额,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凭证签发时间顺序调配入学。

3.报名录取流程

随迁子女入学采取预登记、证件审核、自主录取的方式报名。

(1)登记审核:随迁子女凭证件在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如遇学校学位已满,再以文兴路、栖云北路、环城东路、纬十路、环城西路(东西方向)为界,在就近的博雅小学、朝阳学校、崇文实验学校、周前学校、大营小学、杨家庄小学进行登记,学校依据购房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2)招生入学:学校首先对随迁子女中符合政策性保障标准的儿童进行排序,再按顺序开展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

如遇片区内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实际探索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遇县城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招生录取时,则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周边学校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如不愿到教育局调配的学校就读的,视作放弃在县城及周边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自2019年秋季学期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六、初中什么时间开始招生?

答:7月4日开始,7月15日前结束。

七、县城地区初中片区如何划分?

答:六中招收县城太白路以北、环城西路与兴隆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博雅小学以北地区户籍适龄学生和一悟小学、清溪小学、兴隆小学(兴隆山村户籍)、朱家湾小学、博雅小学在以上地区至纬八路以南、大成路与纬七路交叉十字以东以南至环城东路与纬七路交叉十字以西以南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九中招收县城太白路以南(不含环城西路与兴隆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至博雅小学以北)地区户籍适龄学生和文成小学、杨家庄小学、东湾小学、兴隆小学(南坡湾村户籍)、小康营乡彭家营小学、下汉小学、博雅小学在以上地区至太白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十字以西以南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朝阳学校初中部招收纬八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纬七路与大成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栖云北路以西及兴隆山大道与环城东路交叉十字以北以西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博雅小学、一悟小学在以上范围内有房无户随迁子女毕业生。

崇文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栖云北路与纬七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兴隆山大道与栖云北路交叉十字以东以南地区及环城东路与纬十路交叉十字以北以东至经十三路(瑞景院东侧)以西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三角城小学、夏官营美丰实验小学、过店子小学、太平堡小学、红柳沟小学、詹家营小学、下彭家营小学、高墩营小学毕业生。博雅小学、一悟小学无房无户和城关学区非城关户籍小学毕业生。

周前学校招收环城东路与纬十路交叉十字以南以东地区(含北关花园)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周前学校、丁官营小学、化家营小学、双店子小学毕业生。

随迁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等证件到指定学校就读。

各乡镇初中就近招生本乡镇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收足球后备人才男女各7—8人。

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什么照顾政策?

答: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紧缺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全国劳模子女、对榆中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县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统一安排入学。

九、中考政策有什么调整和变化?

答:今年我县中考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和调整:

1.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0%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2年进一步加大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政策落实力度,在原一中、恩玲中学的基础上,将崇文实验学校高中部招生计划的60%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

2.进一步调整优化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资格条件。将符合教育优待条件且第一次从县外进入我县、满连续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2022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享受范围。从 2022 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县外进入我县、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享受范围,具体执行办法另文通知。

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从2022年起,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实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教育试点,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2个“职普融通”实验班,学校将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高中阶段课程设置要求,与普通高中同开规定课程。县职业技术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录取参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在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022年招收2个班90人。

4.调整了高中招生学校。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和农村高中学校实际,榆中五中、榆中师范高中部高一年级停止招生。崇文实验学校高中部2022年秋季开始招生,招收12个班625人,与恩玲中学平行对等招生。

十、中考考试科目如何设置?

答: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科。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2科,满分各50分。信息技术教育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

十一、中考报名资格和条件是什么?

答:1.户籍在本县的2022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本市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

2.户籍不在本县、具有本县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2022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籍在本县不满连续两年的,不得报考本县优质高中。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籍在本县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驻榆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本县高中阶段学校的,由榆中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县会考办统一办理。

4.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6.学籍在本县的2023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2023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2024年起,按照属地招生原则确定报名条件。

十二、2022我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市教育局今年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500人。其中一中650人、恩玲625人、崇文实验学校高中部625人,二中600人。县职业学校“职普融通”班90人。县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800人。

十三、中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如何填报?

答:1.优质高中(一中、恩玲和崇文实验学校高中部):每位考生均可根据本人志愿,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和县城优质高中(恩玲、崇文实验学校高中部)2个志愿中选择报考一个,不得兼报。

2.一般高中(二中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2个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2022年一般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将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依次录取,不填报的,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每位考生均可兼报县职业技术学校。

十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标准和办法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优质高中(一中、恩玲和崇文实验学校高中部):

按照统招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的顺序进行录取。统招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的志愿考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的片内片外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统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计划。自主招生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于7月11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结果报县会考办,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要将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由县会考办一次性录满。

恩玲中学与崇文实验学校高中部实行平行对等方式录取。

2.一般高中(二中、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

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全县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志愿考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进行第一志愿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进入第二志愿录取。

二中自主招生工作在统招后完成。

二中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自主招生录取结束后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由学校自主录取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录满为止,招生录取于7月25日前完成。

十五、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的考生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2022年我县继续实行优质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恩玲、崇文实验学校高中部)招生计划60%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农村初中按照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数作为基数分配,城区初中(六中、九中、朝阳、科中)按照片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数加片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数的60%作为基数分配统配名额。

初中学校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属我县初中学校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第一次从县外转入我县、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 2022 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县外进入我县、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享受范围,具体执行办法另文通知;B.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A等;C.必须填报对口高中;D.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

十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2022年一中、恩玲自主招生名额各20人,二中自主招生名额15人。

十七、中考照顾政策都有哪些?

答:2022年我县照顾政策共八项:1.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藏西**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藏西**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证明表由报名学校负责给考生发放)。

8.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

以上考生应在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学校严格审查后报县会考办审核备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由报名学校收集整理后报县会考办。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十八、2022年我县普通高中有哪些“双优班”进行招生?

答:共有两所学校5个“双优班”进行招生。

1.一中珍珠班。一中与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合作的珍珠班,招收4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基金会给予每年2500元的生活补助,学校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2.一中何记班。一中与榆中何记总公司合作的何记班,招收4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由榆中何记总公司每年提供1500元的资助。 3.一中春晖班。一中与无锡灵山基金会、上海灵青公益、兰州云田公益等合作的春晖班,招收2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2000元资助款。

4.恩玲中学鸿玉班。由兰州世纪珠宝城董事长金斌慧女士捐资助学,2013年起在恩玲中学设立“鸿玉班”并给予资助。2022年继续招收“鸿玉班”1个班50人。招收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兰州世纪珠宝城提供奖学金。

5.恩玲春晖班。恩玲与无锡灵山基金会、上海灵青公益、兰州云田公益等合作的春晖班,招收4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2000元资助款。

十九、中考成绩什么时间公布?成绩如何查询?

答:中考成绩7月7日公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直接从报名考试学校查询,我县未开通网络和电话查询。

二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何时开始?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答:优质高中7月7日至9日录取,一般高中7月14日至16日录取。7月17日至18日,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一般高中登记补录学生信息(未被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内考生),7月25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录取结果可在毕业学校或高中报名学校进行查询。

二十一、今年我县中考各项考试分别在什么时间?考点如何设置?

答:中考体育考试5月23日至25日进行,考点分别设在一中和恩玲中学。体育缓考6月9日进行,考点设在一中。体育书面考试6月19日进行,考点设在恩玲中学。

初中理化试验操作考试5月27日至30日进行,考点分别设在六中、九中和朝阳学校。

初中生物试验操作考试5月19日至21日进行,考点分别设在六中和九中。

中考统一考试科目考试6月16日至18日进行,考点分别设在一中、恩玲中学和榆中师范。

二十二、县特殊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答:今年秋季,我县特殊教育搬迁到原上蒲家学校,实现了独立办学,学校教学区、办公群、活动区相对独立、分区合理。秋季开学,将为特教学校配备校车,每天免费接送县城居住的学生上下学,解决残疾孩子上下学的困难。具体招生如下。

1.招生对象:在全县范围内招收义务教育阶段中、重度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各种情绪行为障碍、自闭症儿童少年及学前幼儿入学。

2.报名要求:秋季报名时携带户口本、残疾证,已在普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带转学证明。

3.报名时间和地点:6月15日-7月10日,周前学校院内。

二十三、参加中考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和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如何规定?

答:1.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考试、中考文化课的考生在考试前,应加强自身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措施,做好自身体温监测,打印自己的健康码。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健康码和准考证,按学校要求前往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兰外返榆考生须由报名学校提前1天,统一向考点学校上交考前14天体温筛查表、健康信息承诺书。

2.外省返榆考生必须在考前14天返甘,省内兰外返榆考生必须在考前7天返兰,并按居住地社区乡镇的防疫政策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报名学校需做好返榆考生返榆相关证明的查验工作。

3.所有考务人员(含监考、阅卷、场地后勤等人员)在各科目考试前14天内,不能离开兰州市,进入考点需查验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二十四、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咨询、监督电话是多少?

答:咨询电话:5229349(教育股) 5238726(成职教股)

监督电话:5221816(办公室) 5234925(*党**办)

榆中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