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渣男的多吗 (民国时期的民国渣男)

民国时期渣男文人,民国渣男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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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论胡适促成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姻的时候,胡适把陆小曼看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女神,胡适的好处是不钻牛角尖,他不但知道“忍”字头上一把刀,也知道在他的头上真的有明晃晃的一把刀,他知道为了所谓的爱情而让两个儿子赔上性命,那是不值得。所以,胡适面对陆小曼的诱惑,还是选择了守望。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不假的!渣男总也喜欢蝇聚在一起,以封建包办婚姻不道德为借口,在追求所谓的爱情中却做着不但不道德,简直是令人不齿的苟且之事!

俗话说:朋友之妻不可欺。可陆小曼的老公王庚偏偏交上了两个觊觎自己妻子的朋友,胡适与徐志摩!

胡适是有贼心没贼胆的货,充其量也不过是在家房事的时候,把老婆江冬秀当成陆小曼意淫一番而已,绝不敢付诸行动的。

徐志摩则不然,绝情莫若徐志摩,渣男更是徐志摩?徐志摩是一个极聪明的人,在学习上那是无可挑剔的,在美国学习了几年之后,1920年转入英国学习,在和林长民的交往中,迷上了林长民年仅十六岁的女儿林徽因,而在这一年他怀孕的妻子张幼仪来到英国,徐志摩并没有那种小别胜新婚的激动,反而坚持和怀有身孕的妻子离婚,即便是妻子在异国他乡分娩的时候,他也没有出现在妻子的身边,难道他们所向往的自由婚姻就是无情无义无担当吗?在徐志摩的眼里“媳妇总是别人的好”,当他满腔热情的追求林徽因的时候,林徽因却于1921年4月随父回国上学,林徐虽有书信来往,想的却不是一回事,或许徐志摩是全身心的爱上林徽因,一首首新诗因为爱情而变的炽热。而按照林徽因后来对儿子所说:徐志摩爱的只是他诗里的那个林徽因,而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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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可以让一个人失去理智而变得疯狂,当林徽因与梁思成订婚并双双赴美求学的时候,内心茫然的徐志摩移情于同门师兄王庚的妻子陆小曼。孔夫子说,我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徐志摩如是也!当胡适帮着徐志摩去抢夺朋友妻子的时候,为什么还表现的那样理直气壮?我一直想不通,其实自己想不通又如何?想不通的人多了,胡适似乎扮演了王婆的角色,只是王婆没有胡适那样“颠倒是非”的本事。想当年,胡适在举行婚礼的时候却看上了伴娘曹诚英,后来要和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老婆离婚娶曹诚英,但是,在老婆江冬秀的“菜刀理论”之下放弃了自己的主张,可这位胡适先生贼心不改,还是偷偷地在背后搞大了曹诚英的肚子。一个人没有了廉耻的时候,做什么样的坏事都会觉得理所当然,所以,当徐志摩*引勾**王庚妻子的时候,胡适居然去说服王庚与老婆离婚,见过不要脸的,你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吗?或许有,我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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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庚那也是少年得志的人中龙凤,其非徐志摩、胡适辈所能比的!时为少将的王庚也是深爱妻子的,但是,他还是选择了放手:如果你留不住一个人的心,那就放手吧!爱本就是拥有或守望,当你不能拥有的时候,就放飞她,而后静静的守望!此时此刻,我想到了金岳霖,那个清教徒般守望一生的真君子!王庚如是!

民国渣男与君子共存,数不胜数,王庚与金岳霖君子也;胡适与徐志摩渣男也;道德楷模与无底渣男一目了然,后人当深以为戒!

徐志摩的父亲在胡适等人的劝说下同意婚约,但是,其中有一个条件是:胡适必须是介绍人,梁启超必须是证婚人,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同意。

我不知道胡适把自己喜欢的女人介绍给朋友做妻子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但是,从胡适的德行看,他是好这一口的,他不但喜欢上好友王庚的妻子,还怂恿人家离婚并兼做再婚的介绍人!也曾经与自己恩师杜威的妻子搞得不清不楚的,甚至有给恩师杜威戴绿帽的嫌疑!

胡适是约了梁启超做徐志摩与陆小曼婚礼的证婚人,却不想梁启超的证婚词变成了声色俱厉的讨伐词,成为自古及今少有的祝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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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在徐志摩与陆小曼婚礼上的证词如下: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我不知道胡适当时是什么感受,但是,徐志摩与陆小曼是极尴尬的!当你再读“再别康桥”,看着《中国哲学史大纲》的时候,那个“风流倜傥”、“文质彬彬”的渣男会不会倒自己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