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周六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二轮鲁能泰山VS河南建业的比赛结束后,围绕着当值主裁判傅明的判罚问题,一直就是最近几天的热点。

然后到了周一,此事件发生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相信除了鲁能泰山队和鲁能球迷以外,其他人已经不再去关心比赛中判罚的对与错了,转而演变成“足坛翟天临”、“傅明论文抄袭”了,原来足球的魅力可是真大啊,就连与足球甚至体育完全不搭噶的文学圈、教育圈,一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高校教育界都已经依靠足球的力量挤进了热搜榜前几名!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足球的悲哀呢?!

这是一名体育从业者的愿望吗?这是我们搞中超联赛的初衷吗?这是振兴中国足球的必经之路吗?很显然,再这样炒下去也帮不了中国足球,而且不是炒炒中国足球的队员水平就会提高、裁判水平就会提高的!
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当然要依靠比赛去解决,而不是通过比赛延伸到其他领域,不能因为某裁判判罚的失误就说其人品有问题!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在中国足坛,有那么多的队员面对空门,近在咫尺的射门都没有踢进去,我们球迷、媒体怎么说的?无非就是临门一脚欠佳,水平问题,也没见到把谁上升到道德高度啊!

因此,我们还是回到问题的本质,来看看比赛中出现的几次争议判罚,在这里我们只做业务探讨,为了大家的专业水平共同提高!


我们来看看鲁能泰山队的赛后所上交的《关于2019中超联赛第2轮山东鲁能-河南建业比赛相关判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他们一共提出了四个时间点的判罚,下面我们就来一一探讨(引号内为鲁能队提出的《意见》原文)。
“一、比赛进行至70分04秒,我部17号吴兴涵在次边路进攻盘过对方防守队员后,被对方球员铲倒主裁判并未判罚犯规,并判罚门球,经慢镜头显示,对方球员并未碰到球,并直接铲倒我部球员,此球是个明显的漏判。”

从慢动作上来看,此球鲁能17号队员带球沿左路突破,在罚球区外受到了河南队员的铲抢,从整个过程来看,河南队员并未碰到足球,在铲球时,右腿也确实挂到了鲁能队员的右脚致使其摔倒,小编个人认为此球应当判罚罚球区外直接任意球。
从当时裁判员所处的位置和距离来说,他的判距并不是很远,大约15米以内,前方也没有被双方队员所遮挡,他应该是完全看得清楚此球的全过程,小编分析他当时可能是认为鲁能队员带球时已经失去了对球的控制,所以未做判罚。
“二、比赛进行至77分14秒,我部35号戴琳在一-次对本方球门并无明显威胁的解围中,将球踢到了我部6号王彤脸上,随后折射击中王彤在身体躯干范围内的手臂,且未使我队获利,主裁判随后判罚点球。后经视频助理裁判提醒,主裁判在观看视频后仍维持原判。慢镜头显示,此球是个明显的错判。”

此球发生的过程很短,也很突然,当时是河南队员右路低平球传中,球被鲁能队35号队员解围,将球踢起后正好踢到了鲁能队6号队员的脸上,随后折射到了其摆动的右臂上。
在《足球竞赛规则》中关于手球判罚考虑因素的说明为:手向球的移动(不是球向手)、对方队员和球之间的距离(意外来球)、手的位置不是构成犯规的必要条件。

从此特写画面可以看到,两名鲁能队员的距离确实比较近,而且球速也不慢,但是小编认为鲁能6号队员的右臂有一个明显的向上的摆动,也正是此摆动致使其造成手球,如果是跑动中正常的摆臂,手臂应该是前后摆动,不应该摆到此位置,所以此时的手臂应该不算是一个自然位置,裁判员判罚手球犯规没有问题。即使再观看视频,也是更加坚信裁判员的看法,所以裁判员肯定不会更改球点球的判罚。《意见》中所说的“明显的错判”是从何而来,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三、比赛进行至85分20秒,我部9号佩莱在禁区内背身拿球,对方球员在身后双手抱住佩莱,并有拉扯动作,脚下也同时绊倒了佩莱,主裁判并未作出判罚,随后视频助理裁判再次提醒,但主裁判依然未作出判罚。慢镜头显示,此球是个明显的漏判。”

从画面中我门看到,鲁能队9号队员带球突破时强行转身,在其转身时,河南队员在其身后有个明显的抱人动作,当鲁能队9号队员转过身后,河南队员把手松开,鲁能队员转身后失去对球的控制,摔倒在罚球区内。
从整个过程来看,防守队员确实有手上的犯规动作,但是此动作是否足以对进攻队员造成伤害,致使其摔倒?举个例子,一个五六十斤的小孩抱住一个近二百斤的大人,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把大人摔倒在地吗?小编分析,可能是裁判员考虑到鲁能队9号队员的身高体壮,而防守队员明显比他小了两圈,在争抢过程中不足以对进攻队员造成这么大的伤害,而且进攻队员也是在转身后失去了对球的控制后,才摔倒在地,所以没有判罚犯规。
但是,就此球来说,小编还是认为应该判罚球点球,因为防守队员确确实实对进攻队员有明显的拉扯,甚至说是抱摔,对进攻队员的控球造成了影响。
“四、比赛进行至95分39秒,我部角球进攻并破门得分,主裁判在角球开出后立即吹罚我部犯规,但经慢镜头反复*放播**,并未找到犯规动作,是个明显的错判。”

首先要强调的一点是:在角球发出后,裁判员已经鸣哨判罚进攻队员犯规了,当裁判员鸣哨后已经进入了“死球”状态,其后球进门被判无效很正常很正确!
下面我们来看看《意见》中的说明,“但经慢镜头反复*放播**,并未找到犯规动作,是个明显的错判”,这句话让小编有点懵,裁判员是场上的法官,他距离事发地点与技术区域、摄像机镜头相比都近得多,裁判员吹罚犯规必须要经过你的同意和确认吗?你“并未找到犯规动作”就不是犯规吗?
在《足球竞赛规则》中第十二章犯规和不正当行为中是这么说的:如果裁判员认为,一名场上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力量对对方队员实施如下犯规,则判罚直接任意球:冲撞、跳向、踢或企图踢、推搡、打或企图打(包括用头顶撞)、用脚或其他部位抢截、绊或企图绊。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当时进攻队员是否有以上的行为。

此画面为《意见》中所提到的第四点角球发出时双方队员在罚球区内互相争夺有利位置的截图,请注意画圈部分,进攻队员左手确实有放在防守队员身上的动作,当角球发出后,他迅速从防守队员的右侧绕过去争抢球。
从画面和视频中,我们无法分析出当时进攻队员的力量有多大,是否对防守队员造成了犯规,也只有裁判员根据临场情况进行判罚了,在这里小编只是想说我“找到了犯规动作”,而并非《意见》中所说的“没找到犯规动作”,但是,此动作是否是草率、鲁莽、过分力量的,我们确实看不出来,只能是靠当值裁判员的判断,因此,针对此球,我门还是应该支持裁判员的判罚。

一不小心说了这么多,并不是针对某俱乐部或某裁判,只是纯业务探讨,也不想让足球比赛中的一些判罚演变成了其他领域的话题,文中所提观点只是小编自己的看法,如果对大家在裁判判罚上有所帮助那就最好,如果没有帮助全当看热闹吧!
正如图片中的标语,我们热爱足球,我们才会关心足球,因此我们也会有更多的话题,当然我们的愿望就是中国的足球能够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