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上午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红河州中院)
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了红河州中院
近三年以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及多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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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新收3364件知识产权案件
据悉,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4日,红河州中院共新收著作权侵权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专利权侵权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364件。至2021年年底,审结2581件,调撤751件。
三年来,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呈逐年增长趋势。据此,红河州中院设立了速裁团队和精审团队,实现了简单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标准化、快速化处理和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精细化、高质量审理。民二庭审理的北京同道伟业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同道伟业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纠纷案,被编入《云南省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汇编》。

新闻发布会现场
我州将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
有矛盾纠纷,除了正常的审理判决,还可以进行调解处理。红河州中院依据红河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多次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多元化解机制,红河州涉卡拉OK行业著作权纠纷的诉源治理取得较大成效。为了更加合理确定侵权赔偿金,红河州中院综合考虑侵权商品的价格、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权利人为维权产生的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最大限度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既维护了权利人的权益,又维护了行业正常秩序。
“知识产权在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以及文化繁荣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关系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幸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红河州中院副院长杨仲黎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侵权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积极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增大侵权人的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和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促进形成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氛围。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相关行政部门工作对接,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创新纠纷化解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经济普惠的纠纷解决方式。

依法维护被侵权*权人**益
此外,自2022年5月1日起,除规定明确的特殊类型案件外,将由开远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看完上述信息
不少小伙伴要问
小编,能不能给点干货
我们想看具体的侵权案例
别急
现在送上
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一、KTV歌曲*放播**侵权
2012年3月6日,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依法所拥有音像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前述二者仅限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权等权利,以信托方式授予音集协管理,并授权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文山州砚山县御澜大酒店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KTV场所向公众提供涉案音像作品放映服务。音集协向红河中院提起诉讼,诉请由御澜大酒店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
红河州中院审理认为,御澜大酒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向公众提供涉案音像作品放映服务,侵害了权利人的作品放映权。依法判决:由御澜大酒店赔偿音集协经济损失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合计47456元。

对娱乐经营场所开展检查
二、假冒商标侵权
2019年7月,王某某在其分包的涂料工程中使用大量假冒的“三棵树SAN KE SHU”牌“乳胶漆”“真石漆”以及腻子粉,且违法经营数额巨大。2019年12月11日,三棵树公司在向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红河州中院审理认为,王某某在其承包的工程中使用假冒三棵树公司商标商品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三棵树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据此,依法判决王某某立即停止购进和使用侵害三棵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赔偿三棵树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60000元。
由于王某某侵权行为涉及的违法经营额较大,其侵权行为可能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红河州中院于2021年9月7日将发现的犯罪线索移送文山州富宁县公安局处理,文山州富宁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审理侵权案件
三、盗版图书销售侵权
2020年1月7日,高等教育出版社发现题摆图书经营部在其网店销售该出版社出版的《高等数学习题全解指南(上册)·同济·第七版》等四部作品,且与正版相比纸张粗劣、印刷较差,涉嫌盗版。
红河州中院审理认为,题摆图书经营部所销售盗版图书的内容与高等教育出版社所出版作品内容一致,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判决题摆图书经营部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权复制品的行为并赔偿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
四、公司名称侵权
北京同道伟业公司(下称北京同道)于2015年9月9日成立,主营业务为全国性足球比赛的数据分析、使用及商业开发等。且在经营过程中先后获得“中国足协乙级联赛合作伙伴奖”“全国体育科技成果贡献奖”等荣誉。云南同道伟业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同道)于2016年8月25日在玉溪市成立,主营业务为举办、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及体育馆服务等。北京同道认为云南同道在对外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大量使用“同道伟业”字样,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红河州中院审理认为,北京同道获得对全国性足球赛事数据分析、使用资格及商业开发权益,并开展所授权业务后,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自然会在体育行业内产生一定影响。北京同道所使用的“同道伟业”,依法应作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云南同道和北京同道部分经营业务相同,双方之间存在市场竞争关系,云南同道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公平竞争原则,已构成对北京同道的不正当竞争。依法判决:云南同道立即停止以含有“同道伟业”字样的企业名称从事商业活动,变更其企业名称并向北京同道支付维权费用20000元。
记者:吴富水 文/图
部分图片由红河州中院提供
责编:段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