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孩子们,家长朋友们: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综合学科中“音乐学科”的学业成绩评价要素有哪些吧!

一、我们的目标
1.促进每个学生音乐素养的发展,既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
2.提高学生的演唱能力,感受能力,以及听辨和听记的能力,提高学生核心音乐素养。

二、我们的内容
音乐学科测试评价内容是从歌曲演唱、听辨音高、节奏、速度、力度、音乐体裁、演奏乐器、演奏形式、演唱形式、歌曲曲名、作曲家等基础知识与基本能力方面,以及积极参与课前三分钟等音乐表现能力两方面来考查。

三、我们的考核形式
1.听辨能力和表现能力
一、二年级采用口试的方式,由任课教师测试并打分。三至六年级采用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成绩折算成相应的分数。
2.学习态度与附加指标
一至六年级均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课前三分钟展示以及获奖情况进行打分。
附“评价指标”表格
音乐学科一、二年级评价指标

音乐学科三—六年级评价指标


四、其他加分项目
“课前三分钟,练好童子功。”可别小瞧这短短的三分钟,它不仅仅给孩子们提供了展示的平台,还能够根据成绩折算成总分10%。
积极参加各类比赛、考级等,也能够折算成总分的10%。
大家通过一组图片和视频,来看看孩子们的精彩展示吧!




亲爱的同学们,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需要大家在课堂中用心去感受。同时,音乐课并不是单纯的音乐知识理论传授。而是感受音乐、鉴赏音乐、表现音乐等一系列的技能训练。希望通过我校此次的评价改革,同学们能够主动、轻松、愉快地上好每一堂音乐课,不仅在快乐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还能够增强自信心,提升学习兴趣,提高音乐素养。
来源;三明学院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