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先正口中的“郑爽该死”,是指她应该被“社会性死亡”,而非肉体消亡。
一个艺人的社会性死亡,自然是从公众的视野中彻底销声匿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封杀”。
彻底封杀郑爽,先正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是我的理由并非是弃养,而是代孕。
这两个孩子的出生,郑爽从始至终不过是提供了两颗卵子,没有经历过十月怀胎的惊喜、忐忑、痛苦与幸福,不曾感受过一个小生命在自己肚子里渐渐成长,郑爽不认两个孩子,完全是意料中的事。
试问一个捐精的男子,对自己生物学上的后代,能有多少感情?

郑爽最大的恶,也是这一切罪恶的源头,是代孕的行为。代孕这种行为,在我看来本身就是违背了天理人伦的。
一个生物学上的父亲,一个生物学上的母亲,一个社会意义上的母亲。当生育过程从一男一女变成一男两女,迟早都是祸端。
记得《重案六组》里面有个案子说的就是代孕。代孕妈妈用自己的身体,生下了别人的孩子,但是视为己出,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最终为了争抢孩子,代孕妈妈错手捂死孩子,孩子生母一怒将代孕妈妈推下了山崖。
自己种下的恶因,必然也由自己来品尝恶果。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现在的娱乐圈,或是害怕耽误时间,或是害怕身材走样,女星找人代孕似乎已经成了常事。
比如刘嘉玲,比如吴君如,再如温碧霞以及男星周润发,都曾公开表示对代孕感兴趣。当然这些知识表态,后来他们是否有做先正不得而知。
为了避免被人抽一脸血印子,我们只谈国外那些自己亲口承认了的代孕明星们。
已故天王迈克尔·杰克逊的第三个孩子布兰基特,便是代孕而生。足球巨星C罗,2010年时,更是曾以1500万美元的天价找人代孕一个孩子。此外还有奥斯卡影后妮可·基德曼,英国音乐家埃尔顿·约翰也是如此。

在我看来,除非因为自身身体原因,比如有人确实年事已高或是疾病缠身不适合生育,尚情有可原(仅仅情有可原,依然是错)。其他任何明星找人代孕,都是罪大恶极。
生孩子对事业有影响吗?或许短期来看多少会有一些,但是如果仅仅因为这些就要找人代孕,我实在是无法理解。
这已经不是犯不犯错的事,根本就不是人做的事。
赵丽颖生了孩子就不受欢迎了?高圆圆生了孩子就不是女神了?美剧《犯罪心理》系列里面JJ一角的饰演者A.J.库克,从怀孕到生产再到携手儿子共同参演,反而成了一段佳话。

郑爽张恒之间的经济纠纷,那是诉讼的事儿;郑爽是否构成遗弃罪,那是美国操心的事儿;郑爽和张恒谁在算计谁,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儿。但是郑爽找人代孕,这是关系到娱乐圈风气的事。
想想陈凯歌的《宝贝儿》为什么挨锤?
郑爽今日遇到的所有问题,都纯属咎由自取。无论是谁主张,无论因为什么,从她做出找人代孕的决定时,她就注定应该被社会性死亡。
因为她让娱乐圈的不正之风,吹得更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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