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周扬青手撕渣男罗志祥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这半个月里几乎没什么新鲜的瓜出现,网友们所吃的还是周扬青与罗志祥之前的边边角角的瓜。

本来以为罗志祥与周扬青的事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沉寂,可最近出现的一些热议又让他们重新回到了大众的视眼。
第一个是有关罗志祥复出的言论以及他所主持的综艺节目的照常播出。
5月7日,罗志祥在与粉丝微博互动的时候留言说,"谢谢你,请等我回来!"这句话一出登时引发热议,罗志祥归来话题遭到网友的热烈讨论,一度成为热搜。而罗志祥事件的女主角周扬青还手滑点赞了这条互动微博,虽然之后迅速取消了点赞,但她的态度却还是让人觉得有些诧异。


5月12日,由罗志祥主持的综艺节目《娱乐百分百》上线,罗志祥仍然作为主持人出现在节目中,而且丝毫没有受到事件的任何影响,节目组的这一举动再次引发争议热潮。
第二个则是台立委正准备通过一条有关"性隐私"的条款,似乎是要保护像"罗志祥"这样的明星安然度过难关。

这条草案的大致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未经对方同意、公开散布其*行为性**的隐私,便有可能获得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报复性、或者以损害对方名誉为目的的散布,则会有更重的惩罚。
这个草案的消息一出,登时引发网友热议,根据这个草案所提供的信息,如果周扬青在台湾手撕罗志祥的话,虽然会让罗志祥的演艺事业受到影响,但她自己也会因此获得牢狱之灾。

而看到这条消息的网友们则表示惊呆了,有一部分网友认为这个条款非常的不合理,明星是公众的表率,拥有大批的粉丝和巨大的影响力,他们的一言一行无形中影响着很多人,所以一个明星如果自身有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喜欢他的粉丝,而如果这个草案通过,公众自由的言论也将受到压榨,而大家以后想安心的吃瓜都做不到了。

而另一部网友则认为,明星和普通人一样都具有隐私权,随意曝光别人的隐私本身就是不对的事情,这个草案的提出是为了维权,不是为了保护哪个明星,而且这个草案的初衷是好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公众的权益着想,不能这么轻易的否认它,应该促进它不断进行完善。
对于草案的通过,其实应该客观的说一下,隐私是一个人非常重要的东西,很多人正是因为隐私曝光而深受其害,当年*照门艳**事件爆发后,陈冠希马上宣布退出娱乐圈,消失在大众视眼的陈冠希很快过上了安稳的生活,但*照门艳**事件中的其他人却到现在还没摆脱那场风波引发的黑暗。所以草案的设立是为了维护这部分人的权益,并不是作为明星的保护伞。

再说回罗志祥事件,其实真正让大众难过和气愤的并不是周扬青这只揭开小猪真实面目的手,真正让大众接受不了的还是罗志祥本人的做法,在周扬青实锤罗志祥之后,罗志祥马上发微博承认错误,间接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他敢辩驳么?事实上他的确不敢,所以在这件事上,罗志祥错了,他错在对感情的不忠,对女性的伤害。
而对于台立委的草案,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