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大家设想一个场景:
你是一个70岁的老人,在家带自己9岁的孙儿。
有个和你家有矛盾的不到40岁身强力壮的邻居,一身酒气,还带着人,用石头打砸你家厨房。
你孙子出门查看,被这个邻居拿着石头追赶。
等你颤颤巍巍的赶出去的时候,看到孙子已经被追到了一片小树林,邻居双手掐着孙儿的脖子不放手。
你大喊,快放手。
结果这邻居不为所动,手上的力气更大了。
你手里有一把务农的钩刀,你只有砍过去。
好,问题来了:
你能砍几刀?
如果你的答案是一刀。
那再问:
第一刀后邻居放开了孙儿,但还带有攻击性,还用手抓你的眼睛,你能否砍第二刀?
如果你的回答是能,糟了。
坏消息,你会因故意伤害罪获刑8个月。
但坏消息之后还会有好消息,在你出狱之后,只需要再花两年时间不断地上诉,别人会告诉你:
不好意思,判错了,我给你道个歉。
这不是一个幻想中的思维游戏,而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2017年8月,临高县得位村70岁的杨成杰为保护时年9岁的孙儿,使用钩刀将饮酒后的杨庆全砍伤至轻伤一级。
当年9月12日,杨成杰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为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但是两年以后,事情起了变化。
2019年7月,杨成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临高县检察院审查不批准逮捕,随后被取保候审。
2020年5月,临高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经临高县法院决定,杨成杰被逮捕。
2020年11月,一审判决。
当时的判定是这样的:
无视国法,因民间矛盾,继而持刀砍打被害人杨庆全致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句无视国法,定性了。
一句因民间矛盾继而持刀砍打被害人,把被动变成主动了。
在庭审过程中,杨成杰老人其实也以「正当防卫」进行了辩解。
但临高县法院认为:
从杨成杰持刀追赶并将受害人全身多处砍伤的结果来判断,杨成杰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
所以不认可老人「正当防卫」的辩解,一审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一年。
老人不服,二审。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的时候说的就更明白了。
当杨成杰看到杨庆全双手掐着孙子的脖子时,要求杨庆全放手,杨庆全不肯放手,杨成杰上前砍击杨庆全一刀。此时,杨成杰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实施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杨庆全被砍一刀后就放开了男童,男童跑回家,危险解除。出于泄愤的目的,杨成杰持刀继续砍击杨庆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受害人轻伤的侵害后果,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意图,也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紧迫程度要求,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话说起来比较长,其实简单归纳就是:
第一刀才是正当防卫,第二刀及之后的则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
当然,对于一审的判刑,还是做了调整,主要是考虑到冲突是邻居引发的,而且老人年龄太大,又护孙心切,属于激情犯罪,具有偶发性,社会危害相对较轻。
所以,判刑8个月。
啊……又是那个词,激情犯罪。
不得不让人想到,当年药家鑫的案件,辩护方也用了这个词,激*杀情**人,虽然两个案件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二审判决下来,立马引发了广泛争议。
一个70岁的老人,面对孙儿被不到40岁的醉酒邻居掐住脖子,他应该怎么办?
砍了第一刀,发现对方还有攻击性的时候,是不是正确的方法是扔掉刀,赤手空拳进行搏斗呢?
如果扔掉刀之后,对方捡起刀,自己又怎么办呢?
老人开始了给自己求清白的慢慢之路。


2021年4月,出狱后的杨成杰开始申诉。
2022年6月,海南二中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再审期间,临高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撤回起诉。
2023年4月19日,临高县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


这时候,口径完全变了。
同样的事情,检方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
第一,是老人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起因条件。
邻居和老人本身就有矛盾,邻居酒后上门挑衅,先持石头打砸老人房屋,后又持石头追赶老人年仅九岁的孙子,并用手掐孙子的脖子,使孙子的人身权利受到现实的不法侵害,老人在此情况下对邻居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说白了,就是老人是被迫防御的。
第二,是老人的行为符合一般人的心理和行为反应
老人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老人砍击第一刀后,尽管令居松开了掐住孙子脖子的手,但立足于老人当时所处具体情境和恐慌、紧张的心理,认为邻居的不法侵害仍有继续进行的可能符合当时境况,为防止不法侵害人的继续侵害,老人继续持刀砍击邻居,符合一般人的心理和行为反应。
说白了,就是老人不多砍几刀,说不准自己会不会被反杀。
第三,是老人行为具有一定的节制,无重大损伤。
老人砍击的是邻居的四肢,并未针对要害部位,可见老人的反击行为具有一定的节制,尽管造成邻居轻伤一级的损害后果,但没有造成重伤后果或其他重大损害,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说白了,老人下刀也是有准头的,没有对着头和胸腹砍,意在阻止,不在伤人。
总归,老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好,老人的申诉,起到了作用,换来了自己的名誉。
问题是,8个月已经蹲完了,又耗费了两年的精力来奔走。
怎么办呢?
国家赔偿。
老人的律师向法院申请15万的国家赔偿。
也就是说,全体国民,包括你和我,要对老人受到的不白之冤进行补贴。

想问各位大佬,你怎么看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