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陕教体〔2019〕112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陕西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有关工作,不断提高我市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术水平,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市局研究决定,本次省运会由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带队、象山中学牵头,其他市属学校配合,做好参赛准备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陕西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30日
地点:咸阳彬州市
三、参赛单位
象山中学 西庄高中 司马迁中学 韩城职专
四、参赛项目
足球、羽毛球、田径、武术、啦啦操
五、组队办法
(一)足球(十一人制)
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分2组或4组进行单循环赛,并排定小组名次。
第二阶段:各小组前4名或前2名出线并进行交叉赛,决出第一至第八名的队伍。
第三阶段:如不足7队(含7队)只进行第一阶段单循环赛并进行排名,如超过7队则进行抽签分组进行第一阶段的比赛,成绩优胜者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
(二)羽毛球
1.男、女团体比赛:团体赛报名队数小于5队,采用单循环赛的办法进行。6队以上,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进行,决出名次。比赛采用‘1’固定逆时针轮转法,三场二胜制,每场采用3局2胜制,每局21分。
2.所有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加附加赛的比赛方式,每场3局2胜制,每局21分,决出名次。
(三)武术
1.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2.各单项比赛运动员按抽签顺序上场。
3.各组单项比赛自选长拳、太极拳、太极剑必需配乐(要求无歌词乐曲),服装要体现参赛项目的特点、运动特色,器械不作统一规定,但需符合竞赛要求。
4.集体项目比赛按国家规定套路原配国家规定套路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
(四)健美操(啦啦操)
1.健美*比操**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7—2020周期健美操国际评分规则》。
2.啦啦操自选动作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7-2020周期啦啦操竞赛规则》。
(五)田径
1.径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进行预、决两赛(若不足八人时,只进行决赛);1500米及其以上距离的项目只进行决赛。
2.田赛项目:前三次试跳、试掷后,取前8名参加后三次试跳、试掷
六、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
(一)个人奖。各项目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奖励前八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全部录取。对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证书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共同制作颁发。
(二)团体奖。各项目设团体奖:团体奖以其运动员在各项目名次得分和破纪录得分总和计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1.田径:设男子组团体总分、女子组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奖,对前八名的队伍分别颁发奖杯。
2.足球、羽毛球:对获得前八名的男、女队伍分别颁发奖杯。
3.武术、健美操:对获得各项目相应名次得分总和前八名的队伍分别颁发奖杯,其中,啦啦操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三)各比赛项目计分规定
1.田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接力及全能项目加倍)计分,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打破省中学生运动会最高纪录者另加9分,打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最高纪录者再加9分,同时破省、全国最高纪录者,只加一个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项目记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2.足球。获得名次的各队,均按田径单项相应名次得分的5倍计分。
3.羽毛球、武术、健美操。获得各组别各单项比赛录取名次者,均按田径单项的相应名次得分计分;团体赛按田径接力项目相应名次得分计分。
七、代表团团体总分及体育道德风尚奖
1.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团按名次颁发一等奖奖杯,获得4-8名的代表团颁发不分名次的二等奖奖杯,获得9-15名的代表团颁发不分名次的三等奖奖杯。代表团团体总分为本代表团运动员在参加所有比赛项目(不含啦啦操)中所获得的得分总和。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分数并列,依次看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跳绳团体名次。
2.“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按报名代表团总数的20%评选,“优秀运动员”按各代表团运动员人数的10%评选,“优秀教练员”按各代表团教练员总数的20%评选,“优秀裁判员”按各项目裁判员人数的20%评选。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办法
1.运动员注册;参赛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请各代表团提供各项目电子版报名表和运动员1寸免冠照片进行注册,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向注册成功的运动员发放运动员参赛证,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的运动员将不能参加本届运动会。
2.报名截至日期: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17:00。
3.电子版报名。《陕西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团部报名表》(附件4)、各项目电子版报名表和团部人员及各项目领队、教练、工作人员的电子一寸免冠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发至电子邮箱:sxxsty@163.com,以市(区)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 “XX市(区)中运会报名”名称。
4.纸质版报名。各参赛单位须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1)纸质报名表须经市(区)代表团秘书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市(区)教育局公章(纸质报名表必须和电子版原件一致)。
(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电子学籍卡复印件(附本人照片加盖学校和市(区)教育局公章)。
(4)体检表(加盖教育局公章),所有参赛单位运动员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有效期必须包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
(6)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
以上纸质材料于6月12日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吝海峰、曲婷老师处,电话:13772752215,18091328659;6月15日前由活动中心审核后上报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二)报到时间
1.各代表团联络员、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员,于比赛前3天报到。
2.参加各项目比赛的领队、教练员(含医生)、运动员,于比赛前2天报到。
九、参赛车辆规定
1.交通工具:大巴车
2.比赛时间安排:7月23日去咸阳,7月30日下午参加闭幕式,7月31日返回。
十、工作要求
1.足球、羽毛球、武术由象山中学牵头,组织选拔运动员;田径、啦啦操由司马迁中学牵头,组织选拔运动员。
2.所有参赛项目报名工作由象山中学统一收集上报,并将电子版、纸质版6月15日一并上报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3.运动员训练工作分两步走,放暑假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训练,放暑假后田径队由象中组织集训5—7天。
4.各学校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象山中学做好运动员的选拔工作。
5.象山中学统筹安排、扎实落实运动队的组建、报名、训练和参赛工作。
6.运动员服装装备采购、配置,运动员集训工作等费用,由参赛学校自行承担。
7.交通、食宿安排,保险、体检、队旗制作、参赛期间的后勤保障(往返途中饮食、药品采购、医疗保健、比赛期间的生活开销)由参赛学校负责。
韩城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来源:青少年活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