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非法营运客运市场乱象 (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客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组织者。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电话预约等方式组织从事非法经营客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

二、严厉查处非法营运“黑车”。严厉打击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查处私家车上下班有偿载客等违规行为。

三、规范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广大客运经营者和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整治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站点停靠,出租车拼客、拒载、不使用计价器、未按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固定线路经营、异地营运等违规行为。

四、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秩序。整治宾馆、商场、景区、餐饮等场所“黑车”名片、广告等现象。重点整治客运站、人流密集区域附近宾馆、餐饮场所“黑线车”名片、广告等问题。

五、净化网络环境。整治利用抖音、快手、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黑车”揽客信息等行为,

六、营造健康运输环境。引导广大市民出行乘坐合法经营的交通工具,自觉*制抵**“黑车”,树立规避风险意识,安全出行,珍爱生命,共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举报电话:(单位)0429-7718678、0429-7121993

13470642888、18504293955

建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