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是伦敦出生,土生土长的伦敦人,但是怎么从小变成曼联球迷的?这一段自传里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朋友们不妨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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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时期的贝克汉姆
妈妈是那个在晚餐时,确保我们都乖乖坐好的人。通常这个时候,她和爸爸都会试图打探我在学校过得怎么样。这一招我现在对布鲁克林也会用。如果我问他,我通常会得到当年我回答我父母的答案:没什么。倒不是说真有什么秘密。孩子就是这样,不是吗?(不想告诉父母)。
当我读小学的时候,我会在准备晚餐的时间帮忙做点什么。比如我会带Joanne去花园或者去前屋玩,这样妈妈就不会被一个满地爬的小东西绊倒。当需要坐下来吃饭的时候,我会负责摆好餐具。等到了中学,我选修了家政——基础烹饪课——因为备选项是双倍课时的科学课。当我在家的时候,我很喜欢呆在厨房里。在我13岁的时候,如果妈妈在工作,她会让我给全家人准备晚饭。如果她是在家里给客人剪头发,我会去泡茶,然后给屋子里的客人们准备一些小点心。
当然总会有一些意外发生,因为当我进入中学以后——在Nevin Drive的Chingford高中——学校是鼓励玩橄榄球而不是踢足球的。索性,我的橄榄球老师,John Bullock是一个强硬的充满原则的,但又很可爱的人。他对我们都很好,总是花很多时间和我在一起。他是一个很棒的老师。几年前,就在我在圣艾蒂安对阵阿根廷被罚下的那天晚上(注*著名的蝎子摆尾事件),他去世了,他是我唯一一直保持联系的老师。

即使是我后来去到老特拉福特踢球时,我也常常给Bullock先生写信,也会回到学校去看望他,我想这对他来说意味着很多。其他人告诉我,他一直都很欣赏我,而且常常谈起我。我不觉得Bullock先生有多喜欢足球,但是在我们这些男孩子中有很多人去跟他争取,缠着他央求后,他同意试一试。

下排中间,中学时期的贝克汉姆
然后,一切都变了。当我们有了足球队以后,我们开始不停的取胜,联赛,杯赛,那一切都太棒了。这对学校来说也是个大好事。也许是足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快乐了。我对功课一直不感兴趣。我曾是当地市级赛的越野冠军,还曾在Chingford高中得过游泳冠军,但我人生中唯一想做的事只有一个。我很庆幸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有这样的驱动力。当知道了自己未来想要什么的时候,一路上其他的新奇又怎么可能再吸引我呢?像所有的学生一样,我也因为调皮惹过一两次麻烦。但是,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埋头做好功课:

我经常去Alan·Smith家,他妈妈Pat会辅导我们一些。她真的很擅长数学,我记忆深刻,Alan也很擅长。他现在是一名保险师,为罗斯柴尔德家族工作,我偶尔会遇到他:他结婚了,也搬走了,但他在他父母的阁楼工作。最重要的是,我从没有缺过一天课,即使是我生病了,不论是在Chase Lane小学还是在Chingford中学。
如果我没有足球,我真不知道我长大后会以什么谋生。我喜欢音乐课,在小学的时候,他们觉得我有一副好嗓子。在我离开学校之前,我曾在合唱团担任过独唱。另一门我在学校一直喜欢的课是艺术。在我上Chingford高中之前,我就喜欢画画。除了在Chase Lane小学画画之外,在公园的活动室里有我想要的一切工具。
在那些下雨待在家的日子,我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在迪士尼的卡通绘本上。我记得我最擅长画的是唐老鸭。等我长大一些后,我开始自己画卡通形象,虽然最终画着画着都会变成跟足球有关的。当我开始为Ridgeway Rovers踢球的时候,除了米老鼠和唐老鸭外,我开始画比赛的卡通,还有球队里的队员们:伟大的进球,以教练Stuart为背景,他说话的泡泡栏描绘着正在发生的事。为校队踢球是进入更高级别足球的途径,这令我有机会代表我所在的大区Waltham Forest,还有我所在的郡Essex出战。

我至今都感激那些与爸爸在公园接受足球训练的夜晚。Don Wiltshire和Martin Heather对十几岁的我来说非常棒,虽然他们两人有着天壤之别。负责管理大区队的Don是一个强壮的人,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他用这种方式告诉你,他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为球队做什么。当我第一次为Waltham Forest踢球时,就好像入选英格兰国家队一样(严肃)。
人们总是会批评校园足球,说学校的足球就是把球快速地传到另一端,使用单一的长传冲吊战术,大一点的孩子总是能得到比赛机会。(注*当年媒体常说英式足球教育抹杀了孩子的创造性)而我能说的则是,在我上学的时候,在大区队里,情况并不是这样的。我花了好长时间开始适应队伍,因为队伍里的绝大多数队友都比我年纪大。但一旦我得到机会,Don和Martin就经常鼓励我和其他队员发挥我们的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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