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体育类——田径:10人。体育舞蹈:10人。健美操:10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20人。
2、校园足球——男足:5人(含守门员1人)。女足:15人(含守门员1人)。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该学科满分的90%及以上,并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申请残疾*考免**的考生不得报考)。
田径: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田径类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
一级运动员:在全国及国际正规大型体育比赛个人项目中获得奖牌或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称号(须经市体育局认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级运动员: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限田径、足球和篮球项目)。
体育舞蹈或健美操:具有体育舞蹈或健美操运动特长的考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校园足球:5月份教育主管部门已统一组织报名和专业测试,不再另行组织报名和测试。
三、报名安排
报名地点:合肥市第十一中学教务处
报名时间:6月9日~6月12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材料准备:考生报名时请携带《2023年合肥市市区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从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教务处领取该登记表或打印此方案后的附件表格,填写登记表,同时初中毕业学校需要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需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必须是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供资格审查留存。
6月15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2023年中考准考证或实验考试准考证到合肥十一中参加专业考核。
四、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7:50开始
考核地点:合肥十一中田径运动场、体育馆
1、田径考核内容:针对报考田径不同专项的考生进行专项考核和认证(报考项目由考生自己在报名时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小项,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径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
田赛项目: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全能项目: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2、体育舞蹈、健美操考核内容:纵叉,团身跳和两分钟自选操舞展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3、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到校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报考我校自主招生;面试时须持身份证、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及获批相关运动员证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档)。
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不超过体育类自主招生计划3倍比例确定入围名单。(田径单项是否合格不是以现场测试单项的排名来决定的,而是以2023年合肥市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田径比赛初中组相应单项成绩为参照来确定是否合格。)
五、录取
1、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在全国及国际正规大型体育比赛个人项目中获得奖牌或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称号(须经市体育局认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最低需达到初中毕业水平,从统招生计划中安排;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填报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
2、凡具备录取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我校体育类自主招生的考生一经我校录取必须接受体育训练,积极参加体育竞赛活动。
六、招生咨询电话
合肥十一中咨询电话:64232159、6597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