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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 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过境“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为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巩固和拓展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助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过境侯马市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运输示范区范围
东环东环路以西,西环高铁站以东,南环侯风线235(大运路)以北,北环大南庄转盘以南。
二、市区优化通行线路
以陵侯高速、235省道为东西向过境通道,以大运高速为南北向过境通道,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就近驶入上述高速公路通行。
1、由北向南
从襄汾方向驶入的车辆从陵侯高速侯北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2、由南向北
从闻喜方向驶入的车辆从235省道(大运路)、大运高速闻喜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3、由东向西
从曲沃方向驶入的车辆从235省道(大运路)通行。
4、由西向东
从新绛方向驶入的车辆从大运高速高村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三、市区生活物资、重点工程及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规定
(一)办理范围:排放标准为国Ⅲ且加装环保装置、排放标准为国Ⅳ及以上需进入市区公用事业单位车辆、运送鲜活农产品(不含生猪及其产品运输)、服务于物流配送的车辆、城市运营及重点工程建设(含水泥沙石车、渣土车、搅拌车)等领域的柴油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均需办理《车辆通行证》。
总质量4.5吨以下(不含)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且装载货物采取集装箱等密闭措施的货运车辆,不需办理通行证,正常通行。
(二)办理流程: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人持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车辆密闭实况照片到市专项行动联合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大门西侧)办理审核登记并填写《登记表》,办理完毕后,持《登记表》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办理车辆通行证(最长不超过1个月)
四、相关要求
(一)运输车辆须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线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仍按照原行驶路线通行。
(三)辖区内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期间,开放管控区间段内相应的备用线路,确*过保**境车辆正常通行。
(四)车辆户籍或车主在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示范区内、排放标准符合规定且属于正常出入居住地的车辆,需办理车辆出入登记手续后正常通行。
五、法律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现有管控路段的路面电子监管系统将对违反禁令驶入的柴油货车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自动抓拍。
1、实施优化通行监管系统自动管控措施后,违反本通告的机动车辆,交警部门依规处罚后,将违规车辆、驾驶员的信息抄送交通运输等部门。
2、部分路段在未实施优化通行监管系统自动管控前,违反本公告的机动车辆,由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联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处罚。
3、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依规对违规车辆的载货源头企业及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特此通告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