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投资与回报方案
一、投资方式:(融资总量:1000万元人民币)
1、 启动资金投资(仅限200万)
启动资金作为大会保障资金,根据出资时间早晚,经组委会同意满额为止;启动资金单笔限额40万,
启动资金的义务:
1) 保证晚会启动时资金充足,原则上每月5日以前划拨签署合同应出资金的四分之一;
2) 如果中途违约中断出资,之前已出资金作为赔偿费用不再退回;
3) 中途延后出资,按规定出资日每日1%支付滞纳金。
启动资金的权利:
1) 享有永久每期晚会盈利的分配权;
2) 享有每期晚会利润的40%占比平均分配权;
3) 享有整个晚会的监督权;
4) 享有合同规定出资完成一年后的任意退出权,并退出时享有出资额2倍价值的合同规定酒(第一期为君临天下酒);
5)
2、 运作资金投资:500万
运作资金作为大会保障资金,根据出资时间早晚,经组委会同意满额为止;运作资金单笔限额100万元以上。
运作资金的义务:
1) 保证晚会正常运作,一次性出资到大会指定账号;
2) 延后出资,按规定出资日每日1%支付滞纳金。
运作资金的权利:
1)享有每期晚会利润的30%占比平均分配权(赞助资金折半共同一道计算);
2)享有本金双倍晚会盈利的分配权,运作资金投入后累计回报达到出资额2倍时,合同自动到期合作结束。
3)享有合同规定的任意退出权,退出时,投入资金直接转换为出资额2倍价值的合同规定酒;
二、赞助方式
赞助单位(10万元以上),选择性挑选一些与慈善有缘的知名品牌企业赞助晚会,
赞助商的义务:
1) 按时足额交纳赞助款项;
2) 积极宣导本次慈善晚会与慈善助学计划;
3) 积极召集嘉宾参与人员出席晚会;
赞助商的权利:
1) 享有赞助资金等额的五粮液-君临天下酒配送;
2) 享有赞助资金等额的晚会门票(普票与VIP票自选)配送;
3) 享有晚会赞助方案的各类广告权(具体见等级合同)
4) 赞助资金单笔大于50万以上者,享有本次(仅限一次)晚会的利润的30%运作资金部分加权平均分配权(赞助费折半计算与运作资金一道进行占比平均分配)
三、融资佣金方案
1、 启动资金不设佣金拨付
2、 运作资金,总拨付10%;建议使用:7%----2%----1%
3、 赞助资金,总拨付15%;建议使用: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