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宗教对欧洲历史的影响 (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学)

前言:

一提到欧洲中世纪,我们最先的反应也许就是宗教

欧洲中世纪延绵千年,它是一个信仰的时代,基督教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历史叙述同样受到宗教意识的强烈影响

巴托利谈到中世纪史学时认为,历史已变成了“神学的一个卑贱的女侍,即,一种精神的反常。”

尽管巴托利的这种观点只是一家之说,我们却不否认欧洲中世纪历史叙述与宗教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要想对中世纪历史叙述有所了解,必须从宗教意识的影响入手。

宗教精神下的欧洲中世纪,欧洲宗教对欧洲历史的影响

宗教

一、宗教意识与历史叙述的动机和功能

中世纪思想的最大来源无疑是《圣经》。我们姑且不去论及《圣经》产生的思想来源,因为这不是本文的主旨。

当传统意义上的中世纪开始之时,《圣经》已经存在,并在人们的意识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历史叙述作为中世纪的一种社会行为与其它行为一样受到基督教意识的影响,需要从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意识形态那里获取合法地位。

中世纪的历史叙述无论以个人还是以民族为叙述中心,都摆脱不了宗教对它的影响。

中世纪的传记是历史叙述中的一种,它的形成往往表现了作者对被叙述者的敬仰。

艾因哈德在《查理大帝传》中这样描述他的叙述动机:“与其让这个当代最崇高、最伟大的国王的生平事迹,和他那后人难以效法的赫赫战功业因湮没而消失,倒不如象别人那样,把故事记录下来,垂诸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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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大帝传》

当然,查理大帝对作者的恩遇是作者进行历史叙述的直接动机。但书中处处洋溢着对查理的宽容、博爱的赞扬,这些品质都与基督教的伦理相符。

“最崇高、最伟大”这样的赞美指代的是查理大帝“对基督教极为热诚和虔信”,“怜恤任何贫困的基督徒”,“爱罗马的圣使徒彼得的教堂超过一切神圣和可敬的地方”。

艾因哈德之所以想使查理的事迹“垂诸后世”,不能排除他想将查理描述为实践宗教伦理的典范,从而也有着自己内在的宗教动机,即服务于自身对宗教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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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因哈德

格雷戈里作为一名主教,他进行历史叙述的宗教动机就更加明显而深刻

他说道:“尽管言辞粗鄙,我也要把往事的记忆留传后世,决不使那些邪恶的人和正直的人之间的斗争湮没无闻”。

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在基督教中是上帝与撒旦的斗争,是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的斗争,格雷戈里的叙述动机直接表述出宗教的意向。

整个人类的历史被基督教思想解释为一部正义最终战胜邪恶的历史,对于虔诚的基督徒而言,为了神圣的宗教事业,随时要为正义付出自己的实践。

虽然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末日审判与天国降临,可并不意味着人类由此而可以放弃实践。格雷戈里将历史叙述当作一种对抗邪恶势力的实践,从而更加显示出他对基督精神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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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戈里

比德关于《英吉利教会史》的叙述动机除了希望其叙述具有道德训诲功能之外,也表现出试图以历史叙述作为献身于宗教事业的实践方式。

他虔诚地表白了自己的动机:“我的目的是,在我不辞劳苦地把有关这些地区或一些更为高贵的地区的我认为值得记录的材料,同时也是这些地区的居民所喜闻乐见的材料写进这本书之后,我可以得到他们的虔诚祈祷做为报答。”

比德所需要的最终报答无非是使上帝知道他的辛勤劳作为的是上帝的荣光,以证明自己是上帝的忠实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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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利教会史》

上述这些历史叙述虽然注重年代的顺序,但在体裁上更类似于古代的叙事史。中世纪还有一种历史叙述形式,即编年史(chronicle)和年代纪(annals)

编年史总是试图叙述一个事件,但最终为了保持年代的顺序而被打断;年代纪则没有作任何完整表述一个故事的尝试,而只是事件发生的时、地、人、事以最简单的文字记录下来。

编年史和年代纪的作者之叙述动机很单纯,即记录下叙述者认为重要的事情,只是这种单纯源于上帝已经安排好将来的一切,现在是一种直接的感觉,因此只要感性地记录就可以了。

不过编年史还有一种较为明显的叙述目的,即宣扬荣誉

Fleischman的研究证明:“在编年史中记载的所有行为和事件之方式,包括主要的军事牺牲,都由一种保持荣誉或回避耻辱的途径加以描述。”

编年史与宗教意识的联系在于叙述者以宗教伦理为标准宣扬荣誉,有时为了攻击敌对者而不惜歪曲事实,以取得在宗教意识上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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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

中世纪历史叙述的动机作为一种主观意图体现了叙述者的实践目的。在宗教意识的影响下,历史叙述也实现了它的社会功能。

巴托利将中世纪史学视为神学的女侍显然对中世纪历史学是不公平的。这基于巴托利认为中世纪历史学缺少独立性,完全成了为神学服务的工具

更进一步我们还能看出巴托利是以一种近代历史学的标准去苛求而不是评价中世纪历史学。

正如我们的时代要求历史学具有社会功能那样,中世纪也是如此,只不过那个时期对历史学之社会功能的要求来自于宗教意识而非近现代的科学理性。

中世纪历史叙述的功能确实服务于宗教意识形态的建构。

首先,它将历史事实与历史过程进行宗教化解释,如把罗马帝国解释成从创世纪到末日审判这一必然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环节,它使人们深信一切的历史过程都是上帝的安排,社会按照前定的目标发展着,这完全符合信仰时代的社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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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衰亡

其次,中世纪历史叙述为社会树立了虔信的典范,如查理大帝,各类圣徒等等,这些典范作为社会伦理准则的化身不仅为个人的社会生活提供了伦理指导,更重要的是对中世纪的社会稳定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如克罗齐所说:“基督教史学像古代史学一样,解决了它所面临的问题,但没有解决其他后来才形成的问题,因为他们还没有面临它们。”这是对中世纪史学之合理性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其实现的社会功能的认同。

如果我们同意宗教信仰对中世纪历史叙述的动机与功能造成的影响在其时代中具有合理性,那就有助于我们理解中世纪历史叙述中的真实性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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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二、宗教意识与历史叙述之真实性

一旦我们认为真实性等同于事实的客观性,那么关于中世纪历史叙述之真实性的讨论就很难深入下去,因为信仰的时代必然涉及信仰问题,而信仰纯粹是一种精神行为,无法以科学理性追求的客观性作为标准。

我们在此区分事实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将客观性设想为事实的本来面目,而真实性为相信某种事实叙述为真实。

只要我们假设问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你认为《圣经》上叙述的都是真实的吗?”我相信他肯定会满口承认《圣经》丝毫不假。中世纪的大致状况便是如此。

R.尼布尔认为:“要使一个结论为大家所接受,就必须先有共同的意义体系。……各种不同的意义体系决定了对事实的不同解释。”

《圣经》就是中世纪欧洲共同的意义体系之来源,因而许多现代看来荒谬的事情在中世纪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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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故事

Spiegel对中世纪历史学的评价是:“尽所有批评之可能,中世纪历史编篡是不真实的、不科学的、不可靠的、非历史的、非理性的、不确定的、文字不通的,更坏的是,它是非职业化的。”这里几乎集合了对中世纪历史学的所有否定性评价。

其中认为中世纪历史编篡是非职业化的这一点非常准确。中世纪的历史叙述者多为教士,无怪乎人们认为文化都掌握在宗教人士的手中。他们也追求历史真实,只不过意义体系不同,因而他们理解的真实性所反映的内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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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徒

格雷戈里在叙述伊始,便首先摆明了自己对信仰的态度以约束叙述行为。他说:“对于尼西亚的三百十八位主教所规定的一切,我都诚心信奉不疑。至于谈到世界末日的问题,我对于前人所教导于我的一切,都是相信的。”

比德认为道德教诲优先于历史真实性,说:“如果有读者发现我写的这本书中所记载的材料与事实有出入,我谦卑地请求他不要怪罪于我们,因为我们是怀着真挚的感情,为了教诲后代,努力把从普通传闻中汇集起来的资料写进这本书的。这是历史的真正规律。”

中世纪历史学家们将他们信仰的东西即真实的内容写在了书中,他们都有对真实性的坚定要求,但在这两部史书中,包含着大量的宗教奇迹与大家认同的传闻,这些被现代社会视为迷信的东西显然在中世纪被当作历史真实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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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故事

编年史由于叙述动机简单与现代的真实标准也许更为接近,然而,当它同样将奇迹当作真实事实记载时,当它不自觉地有选择地记录*党**派斗争时,其真实性可想而知。

由此可见:中世纪历中叙述的真实性的确依附于信仰的意义体系,一切的真实来源于相信。

虽然中世纪历史叙述的真实概念与现代的真实概念大相径庭,但也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认为历史必须真实可靠,历史必须与虚构区别开。

Fleischman经过大量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中世纪的叙事者真正明确区分了真实事件与虚构,但他们关于真实事件(即历史)的概念与以后的叙事者或像我们自己这样的当代分析者具有的概念不同,后者根据基于我们自己的思维能力的预设而发展的话语形式的类型学承担将故事分类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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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故事

在中世纪人们的思想中,历史必须与真实联系在一起,这与古代历史意识是一脉相承,只不过各个时期意义体系的区别赋予真实性不同的含义。

真实与虚构始终是一对相悖的范畴,但它们不是不可转换的,中世纪的某些真实以现代目光看来显然属于虚构,可这种虚构并没有使中世纪的思维系统产生混乱,它合乎中世纪的思维逻辑,有助于证明上帝的全知、全能。

因而,历史的真实不一定必须符合客观性,其唯一的要求即是不超越该时代的意义体系。这种意义系统的产生源于社会中主体之间的相互认同,真实不依赖于少数人的智慧,而是依赖于社会的共同意识。

作为信仰时代的欧洲中世纪,历史的真实必然与信仰密切相关,正如当代社会的真实以科学的客观性为依托一样,它们都是合理的,即合自己时代之理。

只有当群体有关真实性的意识开始改变时,历史叙述在内容上才会改变,犹如宗教迷信被修昔底德驱逐出《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又通过信仰在中世纪历史叙述者的思想中取得合法性,随后又在理性的排斥下声名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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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中世纪历史学家对叙述真实性的特殊理解使中世纪的著述的可信度在当代史学家面前大打折扣,但它也并非一无是处。

中世纪欧洲人对上帝为人类预订的历史进程之虔信使他们无暇探寻奇迹的真伪与资料的真假,而更关注将事实解释为上帝的全知全能。这是一种纯粹的融合论,它关心的是资料与事实的解释而非它们的考证与确定。

正如柯林武德所说:“当时还没有人发现怎样以学者的态度来考订资料和确定事实,因为这乃是继中世纪结束之后的几个世纪里史学思想的工作。”

在宗教意识的控制下,中世纪形成了一套以信仰为一切社会行为及思想之前提的意义体系,使人们浑然不知自己身陷宗教意识的囚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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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武德

对中世纪历史叙述的真实性的讨论引发我们反思当代的意义体系。当代历史学在对近现代的考据派进行批判之后再次将重点转向对事实的解释,这种解释同样有着当代的意义体系作为根据。

我们如同中世纪欧洲人一样被一个意义体系囚禁起来了。科学理性不是也树立了内涵不同的真实性概念吗?每一种意义体系都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生成,社会历史环境的变化必然使不合时宜的意义体系失去生存的土壤。

正如从中世纪后期开始信仰的体系逐步遭人抛弃,当代的意义体系是否也需要某种变革呢?

这种思考显然超越了本文的范围,不如留待以后去研究。

但至少有一点,我们不能凭借当代的意义体系而歪曲中世纪历史叙述之真实性思想的合理存在,以及无视它受宗教意识影响而又作为宗教意识的有机组成的社会意义。

宗教意识使中世纪历史叙述在动机、功能及真实性上呈现出上述种种状态,这些观念随着宗教意识的弱化在近现代的历史叙述中遭到不同程度的批驳,而在宗教意识下形成的总体历史观则不同,它为后世纪的历史叙述提供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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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堂

三、宗教意识与总体历史观

从现代的角度来说,中世纪基督教意识对后世历史叙述最重要的影响就在于它创立的通史叙述形式,并且通过这种形式,反映出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与进步性。它们与宗教意识息息相关,构成了中世纪的总体历史观。

中世纪基督教意识中的时间观念为确立通史叙述形式以及严格按时间顺序进行历史叙述的范式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

基督教有关时间的意识与古希腊的时间意识有很大差别。

后者的理论表述主要反映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中,他认为“一切变化本质上都是脱离原来的状况。万物皆在时间里产生和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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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

过去曾经存在,而已不再存在于现在,不存在的东西是无法把握的。因此古希腊人关注现在,其历史叙述多表述与叙述者同时代的事件。

古罗马受古希腊的影响,历史叙述也着眼于记载一、两代人之内的事件,而叙述者的明确意图是记载先人的功绩以不被后人遗忘。

也就是说,古代历史叙述在无视现在的过去源流之同时,更多的考虑现在对将来的作用。

中世纪关于时间的看法有其独到之处,最早且系统的讨论出现在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中。

首先,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在一切时间之前,是一切时间的永恒创造者”。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时间也不例外,因此在上帝造物之前,时间并不存在,上帝在时间之外。

其次,奥古斯丁认为我们人类对时间的看法依赖于思想的伸展,而不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将它解释成空间的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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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

他讲道:“我以为时间不过是伸展,但是什么东西的伸展呢?我不知道。但如不是思想的伸展,则更奇怪了。”如果没有人的思想来意识时间,我们根本就不能把握它。

再次,奥古斯丁以现在为核心,将时间分为三类,它不是异于我们思想的客观存在,而是存在于我们的心中。

“说时间分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类是不确当的。或许说:时间分过去的现在、现在的现在和将来的现在三类,比较确当。这三类存在我们心中,别处找不到;过去事物的现在便是记忆,现在事物的现在便是直接感觉,将来事物的现在便是期望。如果可以这样说,那末我是看到三类时间,我也承认时间分三类。”

记忆、直接感堂与期望都是我们现在的意识状态,一切的时间都隶属于现在,过去与将来也不可能脱离现在,它们以另一种方式表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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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雕像

根据奥古斯丁的时间观念,时间作为世界万物的组成同时被上帝创造出来。因此在中世纪基督教信仰中,人们对整个人类历史表现在时间上的发展过程非常清楚。

人类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如何在《圣经》中都被昭示出来了,它们不是不可把握的,而是作为一种确定的回忆、直感与期望存在于所有基督徒的心中,信仰的时代不允许对此有任何的怀疑。

上帝已经安排好一切,人们叙述历史即回忆过去只是要说明过去以证实上帝的安排。创世之前是无时间的永恒,末日审判之后也是无时间的永恒,人类的过去、现在、将来是在上帝创造的时间之中,人类的意识只能在这种从永恒到有时间再到永恒的背景下把握有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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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

虽然在创世纪之前由于没有时间,也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历史。历史只能从创世纪之后开始。

这种看法是中世纪历史叙述的共同特点,它使所有的历史叙述都不可能将时间的上限推到创世纪之前。许多历史著作都是以创世纪开篇,它使中世纪欧洲人明确现在在有限时间中所处的位置。

格雷戈里的态度代表了这种观点,他谈到:“为了更好地计算年代,我认为在这第一卷里最好先从世界的创立讲起。”

这样,为了确定现在在启示的整个历史过程中的位置,就必须回忆整个的过去,将它作为参照,进而证明现在仍在这个历史过程之中,始终遵循着上帝的安排。

于是历史叙述必然从时间的起源之处开始,最终为形成一种通史的叙述形式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也使中世纪历史叙述严格地按照时间进行,从而使上帝的安排合目的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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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戈里

《圣经》中启示的人类历史的最终目的促使中世纪的历史叙述都表现出合目的性。

《圣经》已经揭示了上帝万能,如果人们还要进行历史叙述的话,那是为了对《圣经》进行旁证和补充,阐明上帝的神性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因此这种旁证和补充在虔诚的宗教信仰中当然不可能违背历史发展的必然目的。

基督教意识中由于存在这个上帝启示的必然目的,因而使历史叙述具有*命论宿**性质。

但是*命论宿**并不意味着导致悲观主义,尤其当中世纪欧洲人相信人类历史的最终目的是基督再次降临、正义战胜邪恶时,历史叙述反倒表现一种宗教精神在时间与空间上不断进步的乐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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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

基督教意识中存在的时间顺序、合目的性和进步观念等要素构成了中世纪的总体历史观。

它为中世纪叙述者进行历史叙述之前就规定下大致的框架,叙述者要做的就是将其相信的事实填入这个叙述框架中,一切的解释都不能背离宗教教义,这难免限制叙述者自由意识的发挥。

如果要想使解释有所改变,要么找到宗教意识中的依据,要么脱离信仰的意义体系。

近代历史叙述显然试图采取后一种措施,然而,千年的宗教意识积淀以及宗教仍保留作为近现代欧洲生活之重要部分这些因素,使中世纪的总体历史观作为一种范式遗留了下来。

维柯、黑格尔、兰克、汤因比诸人的思想中无不显示出这种范式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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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柯

中世纪的历史叙述最明显地表现出一种以信仰确立的意义体系在各方面对它的影响。

在整个历史叙述史中,它一改自古代以来意义体系松散造成的解释的多元性为基督教历史叙述的一元性,从而使宗教意识整个地取代了中世纪欧洲人的历史意识。

然而,中世纪的历史叙述却丰富了当代的历史意识,因为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实例,使我们可能认识到在主体间形成的信仰的力量足以使一个社会确定它自己的真理标准,并将自己视为一个必然过程中的合理环节。

这个实例使我们反思一切的说教与确定认识依附的意义体系及其起源,从而使我们在思想上处于一种自由状态,迅速寻找各种社会问题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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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堂

作者观点:

欧洲中世纪历史深受基督教影响。记叙历史之人多为基督教徒,他们记叙历史只是为了宗教利益服务,历史没有了真实性。

但中世纪时期记叙的历史,因其当时的信仰反而可以自圆其说,让大家忽略事实,改变评判标准也是很罕见的。

参考文献:

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与实际》,傅任敢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9月第1版,第159页、第164页.

艾因哈德:《查理大帝传》,戚国淦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5月第1版,第3页、第28~29页.

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寿纪瑜,戚国淦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4月第1版,第1页、第6页、第2页.

比德:《英吉利教会史》,陈维振,周清民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9月第1版,第21页、第20页.

Suzanne Fleischman,“On the Representation of Hostory and Fiction in the Middle Ages”HISTORY AND THEORY Vol.22(1983)No.3286

尼布尔:《自我与历史的戏剧》,载于《20世纪西方宗教哲学文选》刘小枫主编,杨德友,董友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6月第1版,第1496页.

R.G. 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4月第1版第64页.

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7月第1版,第257页、第253页、第2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