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超华杯”乡镇机关足球邀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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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顾问:
梁健锋、李理和
主办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体育局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元魁塔足球俱乐部
协办单位:
丙村镇人民政府
雁洋镇人民政府
松口镇人民政府
隆文镇人民政府
桃尧镇人民政府
白渡镇人民政府
《球乡》栏目
裁委会:
裁判长:廖振平
裁判员:嘉大裁判组
鸣谢: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莲泉酒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客迁食品有限公司
嘉应学院体育学院

>>>赛制规程<<<
比赛时间:
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24日
比赛地点:
丙村超华运动场、雁洋中学、松口超华运动场、隆文中学、桃源小学、白渡中学。
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和《梅州市梅县区振兴足球实施方案》,全面掀起振兴“足球之乡”热潮,推动松口及周边乡镇乃至全梅县区足球的广泛开展,弘扬拼搏进取的精神,早日重振“足球之乡”雄风。
参赛队伍:
松口镇机关 雁洋镇机关
丙村镇机关 隆文镇机关
桃尧镇机关 白渡镇机关
共6支球队
参赛人员:
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5人。
参赛资格:
1、参赛人员必须是当地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比赛的;凡是存在身体不适,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医嘱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谢绝参加比赛。
3、参加人员做出参加此活动的行为将视为参加者对参加本次活动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已作出慎重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所有参赛队伍必须为参赛人员购买含比赛内的人身意外保险。
特殊规定:
1、与当场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以首次缴交日期为准)的临聘人员可报3人,不限上场人数。
2、允许在当地范围内(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凭请三名外援,最多只能同时上二人。
3、第一阶段结束后,有受伤或者调动的,可提出换人申请,经组委会同意后,可更换三名以内队员。
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采用七人场主客场赛制,按积分排名。胜一场得3分,打平则以点球决胜,得胜2分,负得1分。
活动目的:
本次比赛奖励设:
冠军奖杯及奖金5000元
亚军奖杯及奖金3000元
季军奖杯及奖金2000元
四、五、六名锦旗及奖金各1000元
具体事项: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上、下半场各35分钟,采用5号球。迟到十五分钟的队伍视作自动弃权;
3、比赛球员须穿胶底运动鞋或碎钉球鞋参赛,比赛中禁止戴护腿板;
4、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比赛时间另定;
5、被红牌罚下球员停赛一场,累积两张黄牌停赛一场。犯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组委会商议作特殊处理
6、比赛以积分决定名次,同等积分下按净胜球、胜负关系、进球数依次排名。若以上款项全部相同的,以抽签决定名次。
7、对于弄虚作假的球队,予以取消比赛资格。
梅州市梅县区体育局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元魁塔足球俱乐部

赛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