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无照驾驶出事故负什么责任 (大货车违停导致他人死亡)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28日讯 (记者 谢雯嘉 )2021年12月7日,菏泽市牡丹区发生一起大货车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牡丹区交警大队和牡丹区交通运输局对大货车驾驶人及其所属运输公司进行调查追责。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07日09时33分许,杨某驾驶鲁RS0901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路自南向北行驶至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路与曹州路交叉口处右转弯时,与自南向北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

调查暴露出的问题

(一)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机动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较差,机动车驾驶人杨某驾驶机动车右转弯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经过深度调查,肇事车辆的所有人菏泽市丰运达运输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预警系统安全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员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不规范,未对挂靠其公司名下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所雇佣的驾驶人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到位。从而使驾驶人思想麻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较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责任追究情况

(一)杨某驾驶机动车右转弯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其行为构成涉嫌交通肇事罪,牡丹区交警大队于2021年12月30日立案侦查,2022年1月20日经菏泽市牡丹区公安局批准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驾驶员杨某作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待移送起诉后,将根据法院判决书,对驾驶员杨某的杨某的驾驶证(准驾:B2)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二)2021年12月8日,牡丹区交警大队对菏泽市丰运达运输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将整改通知书抄告给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9日,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对菏泽市丰运达运输有限公司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及对菏泽市丰运达运输有限公司作出处理通告。

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牡丹区交警大队和牡丹区交通运输局的要求,菏泽市丰运达运输有限公司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一)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车载GPS监控系统管理,严格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动,充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二)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召开事故通报大会,组织开展事故分析会,结合事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反思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应变能力。

(三)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应急处置教育,以运输法规为主线,以事故案例为教材,组织员工观看重大事故实况录像宣传教育片,结合本企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隐患和驾驶员资质排查,杜绝管理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引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规范安全行为,确保运输安全。

大货车开车违规撞死人要判刑嘛,大货车无照驾驶出事故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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