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中国第一黑哨”,入狱不久即离世,如今很多人认为他冤

他被称为“中国足坛第一黑哨”,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这是国内司法部门介入中国足坛的第一案例。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不过,入狱后不久,2004年7月11日,他就因白血病在北京304医院去世。

他是“中国第一黑哨”,入狱不久即离世,如今很多人认为他冤

他,就是龚建平,一个球迷眼里的“黑哨”,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受贿者,一个亲人朋友眼里的“好人”。

龚建平曾在首都体育学院担任教师,1982年起开始从事足球裁判工作,2001年报批为国际级足球裁判员。2002年因涉嫌商业贿赂被警方带走调查。因此他成为中国足球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受贿、假球、黑哨而被判刑入狱的裁判。

如今,喧嚣过后,回首往事。龚建平确实是一个好人,可以肯定一点,龚建平是被中国足协牺牲掉的,当年,很多人都因为他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逃避了惩罚。

如今看来,他的所谓自首,不过是一次简单的中招——浙江绿城老总宋卫平因为在甲B五鼠事件后受到了处罚,时任中国足协副主席阎世铎更放言“杀无赦、斩立决”,于是宋卫平决定公布他掌握的行贿证据,而所谓他掌握的行贿证据,仅仅只是曾经出现的行贿行为,而且没有确实的证据。

他是“中国第一黑哨”,入狱不久即离世,如今很多人认为他冤

宋卫平

在这种情况下,宋卫平找到了龚建平,当时两人说了哪些具体的话,后来众说纷纭,但主要的意思是宋卫平表示,龚建平应该承认受贿事实,并且把受贿的钱款交出来,这样就可以无事——当时宋卫平曾找过不止一个裁判,但只有龚建平一个人相信了这名地产商人,并表示愿意退钱。而龚建平愿意退钱的原因有两种,第一是他认为自己的确是收钱较少的裁判,第二个原因是那一年他报了国际裁判,希望能够通过自首的方式将这个事件的影响缩到最小。

龚建平上当了,他充当了一回绿城与足协之间讨论还价的筹码,阎世铎对于甲B五鼠的真正处罚全部落在了已经降级的绵阳队身上,绵阳队在已经被降入乙级的情况下又被足协强制“降级”了一次。

龚建平的自首,把中国足球裁判的*规则潜**暴露无疑,阎世铎采取了补救措施,他决定只处理龚建平一人,而当时曾有网站把当时中国队的21名裁判,其中包括8名国际裁判的名字列出,让球迷选择出其中最黑的黑哨,龚建平只排在第16位。不论从哪个角度讲,即使龚建平有罪,他不应该一个人受惩罚,而且他还有自首情节。

他是“中国第一黑哨”,入狱不久即离世,如今很多人认为他冤

*过书悔**和4万元退款

滑稽的是,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还公布了一份未透露真实姓名的裁判“悔过信”,该裁判退还好处费4万元。虽然没有透露该裁判的姓名,但是很多人都想到了龚建平。

“悔过信”全文如下:

我是一名裁判,曾经来杭州执法过绿城主场的某一场比赛,也曾通过中间人接受过绿城主场的黑钱,对吉利和绿城两个俱乐部就目前敢向中国足坛的黑暗势力发起挑战的勇气,表示由衷的敬佩和赞赏。特别是绿城,因为他们明年还要参加甲B联赛。

我执法足球联赛多年,吉利和绿城所讲的假球和黑哨的确存在,我自己就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虽然我执法的初衷不是这样,也不愿是这样。但一旦进入这个所谓的"圈子",就身不由已,参与了这种罪恶的交易。每参与一次 那种 罪恶的交易,我都会受到一次良心的谴责。现在两个俱乐部不惜受到打击报复,敢于向中国足坛的黑暗势力发起挑战的行为,深深的(原文如此)震撼了我。在我心底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之前,我也要站出来就这件事谈谈我个人的感受。

现在写的这份材料,我不知道会给我带来怎样的结果?但我还是愿意从我做起:

1、退回通过中间人收取杭州主场的“黑钱”。

2、对吉利和绿城现在向中国足坛的黑暗势力发起挑战表示坚决的支持。

由于我深爱足球这项运动,所以请谅解我以匿名的身份写这份材料。通过这次事件,我相信包括我在内的足球裁判都从自我做起坚决*制抵**假球、黑哨,这样中国足球才会真正有希望。

一个还有良知的裁判

2001年12月17日

而龚建平在看守所更是老实,他在供词中没有说其他人,只谈了自己的问题。足协正需要他这样的行为——一个人扛下所有责任,给外界产生一种只有龚建平一个人收过钱的印象。足协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有很多,而且每次都能陶醉于其中,确实令人佩服。

龚建平这种自我牺牲“保护”了很多人,包括其他那些不干净的裁判、以及包括阎世铎在内的足协领导——阎不可能去真正处理“黑哨”,这会得罪很多人;但不处理又实在说不过去,那就只有牺牲龚建平一个人。这个事情最有趣的一点就是当时一起与龚建平执法绿城比赛的两名边裁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而他们后来也参与了退钱。

龚建平2003年1月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病逝。

他是“中国第一黑哨”,入狱不久即离世,如今很多人认为他冤

曾经写作长篇调查文学报道《黑哨》的新华社著名体育记者杨明,后来谈到龚建平时,难掩遗憾之情:“我一直……对龚建平,有……唉……说实话,我有些对不住他。他的确罪不该死,当然,也不是我把他投入狱中。”当时,被借调到内参调查中国足球黑幕的杨明,一心想把中国足球这坛污水彻底端掉,但到了后期,他发现事态的发展跟自己预先设想的完全不一样。“龚建平入狱前,我见过他本人,很坦诚,”回想起来,杨明说:“如果早知道只抓龚建平一个人(就结束),我是绝对不会参与进来的。”

如今的杨明,很后悔当时接受记者采访时的一番表述——“龚建平判10年不冤”。当时足球裁判在法律上没有职业界定。因为足坛扫黑,“法律上出台了一个补充条例:足球职业联赛裁判人员属国家公务人员”,量刑自然也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标准统一。龚建平在执法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期间受贿36.5万元,按照国家对公务人员受贿的量刑标准,“理应10年有期徒刑起判”,所以杨明随口说“10年判罚没问题”。

实际上,在龚建平去世7年以后,曾有“金哨”之称、甚至代表中国裁判执法过世界杯的陆俊,被控两大项共7个犯罪事实,总计受贿金额81万元,远远高于龚建平的受贿金额。陆俊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后来还获得减刑。陆俊已于2014年9月2日出狱,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们还知道的是,当2002年足坛扫黑行动以龚建平入狱划上句号之后,杨明也知道了有心而无力的无奈,他放弃了足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