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宣布今年将实施新版纪律条例时,我就意识到它的重要性,觉得今年中国足协要动真格的了,所以当即就写了一篇解读文章、并在《戈爷侃大山》视频中给予了点评。
如果*今条头日**的网友读过文章、看过这一期《戈爷侃大山》视频的话,应该记得,当时为便于大家的理解与记忆,我特意对概括为“三不”,即“不许说”,“不准做”和“不动手”。
实际上,这“三不”内容在旧版本的纪律条例中也有相应体现,只是处罚力度远没有新版本大。比如,倘若违反了新版“不准说”的规定,被罚球员、教练等人,将在18个月内不得进入足球场。
18个月就是一年半啊,这等于临时性失业一半年,这个处罚力度太大了。如果说了“不准说”的话,固然你在嘴上是痛快了,可这一年半禁赛处罚,谁的钱包也受不了!
但在3月19日【白·问】访谈对话现场,当白岩松提及这个纪律新版条例时,我听到了陈戌源奇怪的表态。
他当时是这么解释的,对于今年赛场内外出现了违背新版纪律条件的人员,我们并不会轻易动用它,而是先采取约谈的方式,让违纪者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且加以改正。
这不对啊?我原本以为陈戌源会说:对,我们就是要加强纪律约束,狠刹联赛赛场内外不正之风。可这个表态没听到,听到的却是那个淡化新版本严厉性的解释,我当然吃惊,这与我对足协出台新版纪律条例动机的理解大相径庭。
在我的理解中,新版纪律条件的出台,要起到的就是“乱世用重典”,要高高举起纪律处罚这把利剑,警示所有职业足球从事者,不得逾越中国足协制定的相关的纪律约束条例,否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有球迷肯定会为自己喜欢的球队、球员鸣屈,质疑中国足协加大处罚力度的举措。但我告诉各位,大家还真别在这个环节上质疑中国足协,因为他确实有这个权力。
在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职业联赛中,中国足协以及未来的职业联盟有着制定游戏规则的绝对权力。如果你不接受,可以退出;但你不愿意退,你就得接受足协制定的规则。
对于违反“三不”规定的足球从业者员,不管是处以1个半月禁赛,还是18个月禁赛,这是中国足协审时度势后的选择,不容职业足球从业人士的置喙,这在道理上完全讲得通。
但是,为何陈戌源要在回答白岩松有关新版纪律条例时,却做出不会轻易触动的表态,我确实有点不解。
是不是因为社会舆论对此有非议,陈戌源才要故意要说得轻松点,以缓解球迷们对此事的焦虑与担忧?我猜不透,也未见白岩松就此进一步追问,这只能在今年联赛开始后,在实践中才能找到答案。
其实,如果球员和俱乐部对联赛中出现的问题,或对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中国足协也不是不允许说话,只是说话的方式有讲究,即要通过正常渠道向中国足协申诉委员会反映意见,而后该委员会进行调查,最终给投诉者一个答复。
这是中国足协在言路疏通方面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只是这个安排一直未能让投诉者满意。原因是投诉者们感觉,他们的投诉极少得到支持,时间一长大家感觉,这个所谓的意见反映渠道,好像是聋哑人的耳朵,只是一个摆设而已。
对此虽然我也有同感,但我觉得仍不能以“我们之心,度中国足协之腹”。从善意的角度说,我更愿意相信,中国足协建立的这套听取*意民**的制度与程序,还是给了投诉者一个表达意见的合法方式。
实际上现在这套制度最值得讨论的地方是,它是不是设计得很公平?很严谨?对违规者做出处罚的,是足协纪律委员会;如果被罚者有冤要伸,有话要说,走正常渠道,只能向足协申诉委员会投诉,并等候反馈结果。
我真希望白岩松问一下陈戌源:这个制度设计是不是有问题呢?
两个委员会都是足协下属的机构,足协肯定会说,两个委员会成员都是专业人士,它们之间也是各自独立运行。可独立与公正,不是光靠说的,而是要在制度与程序上有切实的保障。在中国足协这一块招牌下的两个委员会,它能让外界感到它们做出的决定是公正的、不受任何影响的吗?
在今年全国*会两**上,有体育界别的代表就提出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建议:那就是尽早组建中国体育仲裁法庭。有了这个法庭,就会在制度上弥补了刚才所说的程序公义缺憾。
有了中国体育仲裁法庭,受处罚的职业足球从业者,如果有话要说,可以先走原有的渠道,向中国足协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但对回馈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把官司打到中国体育仲裁法庭。中国体育仲裁法庭是一个站位更高,立场更公正,对法律的理解更深入的第三方法律机构,由它出具的判罚书,既能让职业足球从业者心服口服,也会补上中国足协在制度设计上一直存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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