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网络赌博是否构成掩饰 (明知是赌博所得而接受违法吗)

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3月,同案人周某(已判决)等人以A有限公司(下称“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为依托,开发运营“七星棋牌”手机软件(下称“APP”)。该APP包含“麻将”、“斗地主”、“跑得快”等棋牌模式,玩家以货币对输赢结果进行结算,且可以自由设置大小不同赌注的棋牌房,A有限公司以“房费”的方式,从棋牌赌局中抽水获利。A有限公司通过在各城市广场以免费发放礼品等方式,吸引群众扫描二维码*载下**“七星棋牌”APP,再由其吸收玩家建立微信群成为“群主”。同时,A有限公司主动给群主提供激励资金,供群主发展、管理、引导玩家在该APP上进行各种棋牌赌博,并将棋牌赌局中抽水获利的近70%返利发放给群主。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网络新型犯罪、*品毒**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代理)

以下是湘阴县人民法院关于此次开设*场赌**罪的判决书节选:

公诉机关湘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女。因涉嫌犯开设*场赌**罪,于20XX年9月2日被湘阴县xxx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湘阴县xxx取保候审,20XX年4月3日本院决定对其重新取保候审。现在家。

被告人杨某,女。因涉嫌犯开设*场赌**罪,于20XX年9月2日被湘阴县xxx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被湘阴县xxx取保候审,20XX年4月3日本院决定对其重新取保候审。现在家。

湘阴县人民检察院以岳湘阴检刑诉(20XX)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杨某犯开设*场赌**罪,于20XX年4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XX年5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杨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注明: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赌博网站,而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场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杨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对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被告人李某、杨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注明:了解更多有关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律师辩护的刑事辩护法律知识,请访问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赌博网站,而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场赌**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杨某系赌博网站的群主,在A有限公司的指导下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愿意接受处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对二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杨某被xxx扣押以及向本院缴纳的款项,系违法所得,应予追缴。因被告人李某、杨某未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二人分别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3000元,可折抵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被告人李某、杨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适用缓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本案开设*场赌**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应当适用此修正案前的刑法。据此,依照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犯开设*场赌**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限被告人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长沙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中心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杨某犯开设*场赌**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限被告人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长沙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中心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追缴被告人李某向本院及湘阴县xxx缴纳的违法所得及保证金共计703000元,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追缴被告人杨某向本院及湘阴县xxx缴纳的违法所得及保证金共计153000元,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开设*场赌**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场赌**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