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主任打人事件处理结果公布 (廖主任打人事件后续)

通过四天时间的漫长仔细的追查,廖主任打人事件的结果于昨日公布,但是浏阳有关部门对于次此事件的处理颇为敷衍,其中的许多细节并未指出,而是选择直接忽略掉。并且事件的处理结果也无法让大众满意。

下面是对浏阳公布的处理信息进行的一些分析。

事件起因:女业主丈夫损坏小区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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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被打女业主在微信群里发的消息来看,女业主是因为她建议小区能实现查码人员出入。不过处理结果显示:综治办主任上门沟通是因为女业主的丈夫危某损坏了小区出入口的门锁。但是这并不是此次事件的重点。

2、重点是危某损坏了小区门口门锁,自然可以由派出所来予以处罚,按照门锁的价值给予相应的处置就可以,廖勇等4人(3人为劳务派遣的巡防队员)上前拉拽危某是为了让危某去派出所。作为街道综治办主任的廖勇,没有权力要求危某去派出所说明情况,廖勇并不是人民警察没有单独执法的权利。

3、既然廖勇以及三年派遣工没有执法权,视频里清楚地显示了两名劳务派遣的巡防队员带着的*铐手**和执记录仪是怎么回事,这一点需要给大众一个清晰地解释。

4、既然廖勇四人已经当面道歉,那么被打业主原谅他们了吗?如果没有原谅,是双方是协商和解,还是像公安局提起刑事诉讼?

群众反应的其他问题为何之前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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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廖勇受贿一事,经查未发现廖勇没有上述行为,案件已于2017年9月19日办结,这点没问题。

2、在KTV搂抱的是其妻子的闺蜜,确有此事,违反了生活纪律,这点也没问题。

3、不过对于廖勇霸占车位一事,于是2022年7月11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上反映的,为什么之前不去解决这次事情,而是通过打人事件才得到解决的呢?

处理结果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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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廖勇在与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中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这些都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

2、对廖勇开除*党**籍可以理解,但是政务撤职从管理岗九级降为管理岗十级是否太轻了,廖勇这样嚣张跋扈的基层管理人员,还适合留在街道继续从事管理岗位吗?对于这样没有能力,只有依靠*力暴**解决问题的干部,降职处分有什么意义?这样的处理结果显然很难服众。

3、危某损坏门锁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但是廖勇上门殴打、辱骂、威胁属于严重的寻衅滋事,性质恶劣,比起危某的行为更甚百倍,难道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吗?

4、人民群众理解纪委监委并没有处置刑事的权利,但是既然已经明确廖勇违纪违法了,相关部门在发布公告时,是否考虑到为了避免群众对此公告产生不满的误解。然后最后应该加一句提示——廖勇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公安机关和当事人共同来处理决定呢?

以上是属于我对这次通报有瑕疵的地方的一些看法和分析,欢迎指正。

廖勇是否刑事处罚仍然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通告里明确指出廖勇违纪违法,目前廖勇受到的处罚,只是属于公职员人员内部*党**法的违纪处罚。不管大众是否满意这次对于廖勇的处罚,结果可能已经很难改变了。

不过大家更关注的可能是廖勇是否面临刑事处罚,也就是违法,这里就涉及到了国法。从廖勇在视频里的各种犯罪行为来看,廖勇依然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出于正义要单独为这个事件打官司的北京商理律师事务所,现在已经到达了浏阳市,正在跟进报案程序和司法调查。不过北京商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明确说,廖勇是否面临刑事处罚,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1、取决于浏阳市公安机关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情况。

2、取决于受害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勇气和决心。

3、取决于人民群众监督公权力的决心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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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想让廖主任面临刑事责任,阻力依旧会很大,且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正义是否存在,只能交给时间来证明了。

最后,给大家科普一下整个事件官衔和一些人物关系,让大家对这个事件能有更清晰的认知

1、廖勇是浏阳荷花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那么这个机构是干什么的呢?

综治中心在乡镇街道一级是同级政法委管的事业单位,它的职责在浏阳荷花街道的官网写得很清楚,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维持社会稳定。相当于古代时的“乡勇”,大概就相当于属于抓反贼和山贼的这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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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机构并不是一个处理日常法律纠纷或犯罪的机构,其实在依法治国体系下这个机构是个挺尴尬的存在。日常工作相关关键词:*访信**、退伍军人、灾难、民情、禁毒、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做的虽然都是一些基层的小事件,但是事情非常广非常杂,这可能也是廖主任官威那么大的一个原因。

2、廖勇是做什么的,他从管理岗九级降到十级意味着什么?

乡镇街道虽然是政府部,但它领导下的发挥功能的机构多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里的人员不是公务员,一般由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三类事业编的人组成。所以廖勇就是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体系里一个管“维稳”的小干部。

事业编管理岗分十级,其中十级、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对应行政体系的办事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正部十个职级。

所以廖勇这次降级相当于从科员降为办事员,办事员顾名思义就是办具体事的人员,是新人进入这个体系后的一个起点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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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廖勇对危某而言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危某破坏锁的行为本来是他和物业之间的事,物业本该报案,由当地派出所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廖勇作为综治中心的代表却第一时间介入,说明一开始廖勇就把危某的言论和破坏锁的行为没有当作法律意义上、个人层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是当作潜在的政治意义上的群体事件苗头处置。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廖勇一开始要给危某扣上“*政府反**”的帽子。

所以廖勇对危某做的事情,已经偏离了他的执法范围。用古代事件做个大概的比喻:就是你在县里搞坏了别人的锁,本应该是乡老之间私了,如果纠纷升级了,那也是捕快来找你。结果没想到的是第一个是找上门的是乡勇队伍里的打手,而乡勇是用来守乡境防山贼和反贼的,不是用来处理乡民之间财产纠纷的。

所以对于我国的某些地区,普法之路仍然是仁重而道远的。而浏阳有关部门对这次事件的处置结果,显然并没有让大众满意,欠大众一个更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