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一对夫妻现身浙江省福彩中心。
周先生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在口罩、墨镜和帽子的装扮下神秘感倍增,幸好这天气不算太热!尽管有妻子陪同前来领奖,但是由于过于紧张和激动,他已经无法说出话来。在拿出中奖彩票和身份证时候,他的手一直在颤抖,毕竟他们是来领5976万元双色球大奖的!

周先生的彩票购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兴溪花园22幢11号的33015815福彩*注站投**。站点销售员回忆,中奖的是店里的双色球老顾客,每次来都是购买20元10倍自选票,正是这个“习惯”,帮助他斩获了杭州福彩史上的最高奖金。
记者从杭州市福彩中心了解到,此前的杭州福彩中奖纪录,由桐庐购彩者在2015年4月19日创造。碰巧的是,那位桐庐购彩者,当时也是花了20元中得10注一等奖,收获了5156万元巨奖。
截至6月12日,2023年浙江福彩共中出54注500万以上双色球一等奖,共诞生31位双色球大奖得主。周先生中得的5976万元奖金,创下了2023年我省福彩个人中奖纪录,也是双色球上市20周年以来,浙江中出的排名第七的大奖,网友表示:“这奖金搁我去领我何止哆嗦,我该直接晕过去吧。”
很多人调侃,不劳而获收得的快乐的确是难以言喻的,更何况是如此巨款!但上月闹得沸沸扬扬的佛山顺德刮刮乐事件,结局就不仅仅是不劳而获那么简单,可以说是不获而“牢”了。

当事,佛山顺德容桂的一便利店老板报警求助,称其店铺柜台上的三沓价值1600元的彩票不翼而飞。接报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容桂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展开调查。民警通过侦查发现,当天凌晨1时许,一名男子戴着头盔和口罩,径直走进便利店内,趁店员不注意,偷走柜台上的彩票。
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黄某的身份,并于当天19时许将其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黄某如实交代了其盗窃彩票的违法行为。据了解,黄某在盗走彩票后,迫不及待地跑到别的地方兑奖,万万没想到,刚到手的奖金还没来得及捂热,便被民警“带”走,他“一夜暴富”的梦想彻底破灭。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分析:
购买彩票是很彩民的日常娱乐方式,那么在日常购买彩票的背后,隐藏着多少法律知识呢?
1、彩票购买方出现遗失彩票原件、逾期兑奖等情况,彩票中心能否拒绝兑奖?
《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因此,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并且,如若购买彩票规定必须出示彩票,那么出示原件则是兑奖的前提条件,彩票购买方无法提供中奖彩票则不能要求兑奖。
2、盗窃彩票后中奖的犯罪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前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
法官表示:“不过,如果在开奖前盗抢彩票且案发,获取大奖奖金的概率很低,奖金只是案发时‘可能得’的孳息、奖金,故只能按彩票票面金额计算数额;而在已经开奖情况下,中奖彩票如果被盗抢而且大奖被领取,奖金则属于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应计入犯罪金额。”
此外,行为人在明知其准备盗窃的彩票中存在大奖而盗窃的,应当以彩票的票面价值和中奖奖金的价值总和计算盗窃数额。
3、委托他人买彩票中奖后,他人拒绝返还彩票及奖金,那么委托人如何维权?
彩票合同系无名合同。委托他人购买彩票,应意思表示明确,没有指明购买彩票的时间、种类、数量和金额,属于授权不明。委托人主张中奖彩票为自己所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承担证明该彩票在其委托购买彩票的范围内的举证责任,若未提交足够证据,法院应不予支持。
彩票具有无记名的属性,因此,委托人如若无法证明该彩票是自己委托他人购买所得,则无权要求代买者返还;若明确委托了中奖彩票号码、购买数量,受托人也按照委托人所说的中奖彩票号码、购买数量进行了购买,则中奖后可以在其委托内容范围内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