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今出台,实行了26年老规定终于修改了。接下来,让小编用几个关键词带你一分钟读懂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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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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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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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程序
对罪犯加分、扣分,均由监狱人民警察提出建议,报监区或者监狱计分考核小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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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重要规定
罪犯有检举 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提供 有价值破案线索等特殊情形的,经监狱计分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可以给予专项 加分,每年度专项加分分值不得超过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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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重要规定
罪犯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罚的,分别扣减考核分300分、600分、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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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结果运用
监狱除根据计分考核结果给予罪犯表扬、物质奖励外,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在活动范围、通讯会见、生活待遇、文体活动等方面给予罪犯不同的处遇,并依法提请减刑、假释。

重点提示
计分考核只是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但绝不是唯一依据,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罪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等情况,来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对于刑事执行检察官而言,应当严格审查服刑人员的计分和奖励,仔细甄别和依法纠正假计分、假立功,严厉查处权钱交易、买分买刑等违法犯罪问题,同步监督减刑、假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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