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招聘政府专职*防队消**员的公告
因消防事业发展需要,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防队消**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防队消**员20名,主要从事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基本条件
1、限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
3、应聘人员身高均不得低于160cm,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大队的管理;
5、在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部队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具有篮球、足球、田径等运动特长,会操作CAD制图等软件、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截止。
2、报名方式:本人到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竹都大道消防救援站(江安县长江桥头)二楼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31-2637119。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m短跑、立定跳远、单杠、3分钟俯卧撑共4个科目(体能测试时间以正式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
面试由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主要测评报考者的自我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与组织能力、人际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应聘者在面试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不予退还。
五、体检
体检标准执行青年入伍规定标准。体检在消防部门组织下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核只能在上一级医院进行。按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本岗位总成绩后落选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为体检人选。
六、聘用
1、体检、考核成绩合格予以聘用,体检、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2、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3、入职上岗和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防队消**员按照*防队消**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实习期轮休为工作6天休息1天(24小时),转正后轮休为工作5天休息2天(48小时)。如遇重大节日或重大保卫任务需要加班执勤,任务结束后,按实际加班天数可补休,工作满一年后,年假7天,享受的婚假、陪护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八、薪酬福利
1、工资标准:试用期2个月,发放生活补贴18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1200元+工龄工资(第一年100元,根据年限逐年增长)+岗位津贴;
2、录用后的政府专职队员由单位统一按标准发放被装,由单位提供住食宿;
3、转正后,单位将统一购买“六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4、工作满两年后,单位统一购买住房公积金;
5、单位每年免费组织一次体检;
6、每年年终,录用单位将对专职*防队消**队员、驾驶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队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辞退。
咨询电话:0831-2637119,2629895(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本公告由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宜宾市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8月12日
来源 | 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