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公益微电影大赛 (微电影大赛获奖)

微电影大赛初评开始,全国微电影征集大赛通知

为鼓励和繁荣微电影创作,发掘微电影创意人才与团体,创作并传播优秀微电影作品,推动电影文艺繁荣发展。特举办首届 “红石榴奖”全国微电影大赛。现通知如下:(下附报名表*载下**)

一、活动背景

新乡雄居中原腹地,太行巍峙,大河奔流,平原广袤,是国家级文明城市、国务院确定的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中原经济区及中原城市群核心区城市。作为《诗经》的重要发源地的新乡,历史悠久、厚重多彩。鸣条之战、牧野大战、陈桥兵变等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在这里。史来贺、吴金印、刘志华、裴春亮为代表的先进群体享誉海中外。

作为新乡市花的石榴花,绚丽多姿,明艳娇俏,寓意红火兴盛,团结和谐。以“红石榴”作为大赛名称寓意中国的微电影工作者携手共进,砥砺前行;中国的微电影事业蓬勃繁荣、前程似锦。

二、活动宗旨

本次首届“红石榴奖”全国微电影大赛是面向全国的大型影像创作比赛与人才培养活动,以“出彩中国”为主题,以影视手法传递“正能量”,进一步丰富“中国梦”的时代内涵,展示“中国梦”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充分体现当代影视人的新发现、新观点、新创想。

三、活动主题

梦想中国 出彩中原

四、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河南省电影电视家协会

新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新乡学院

*共中**新乡市委*党**员电教中心

承办单位:新乡市电影电视家协会

媒体支持:中国网、新华社现场云、*今条头日**、*共中**河南省委*党**的生活网、大河网、中原播报、魅力河南网、新乡日报、平原晚报、新乡广播电视台、新乡教育电视台、平原晚报、智慧新乡网等。

五、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

主要负责参会人员的信息汇总、接待、会务等工作。

(二)作品评选办公室

负责评选环节所有工作(影片征集、整理、翻译、评奖)。

(三)活动办公室

负责推介会、颁奖晚会、微电影展映的策划协调及对接等工作,负责嘉宾的联系、组织、监管等,负责与视频组及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工作。

(四)宣传办公室

负责活动的宣传推广、媒体统筹、新闻采访、图片采集、线上互动、舆情监测等相关工作,负责大赛主题曲创作、展播推广及微电影节的LOGO制作等相关工作。

(五)安全保障办公室

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分配、管理工作和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六、活动地点

新乡学院

平原艺术中心

南太行景区

七、活动内容和日程安排

1、10月下旬-11月底,作品的征集;前、中、后期的宣传推广与展播,在多家主流网站、视频网站展播并滚动播出);微电影节的LOGO设计制作等工作。

2、12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

3、12月28日,举行颁奖盛典。莅会领导、嘉宾,参赛作品制片方、主创人员,媒体记者报到(地点:平原艺术中心大厅);晚上7点30分,举行首届“红石榴奖”全国微电影大赛颁奖盛典(地点:平原艺术中心)

八、参赛资格

1.单位与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微电影内容不得涉及政治、民族、宗教等敏感话题,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创作者承担。

九、作品要求

1.微电影作品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每个公司、集体或个人最多选送3部。

2.微电影作品时长为5---30分钟。

3.作品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码率不得低于8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

4.设置中文字幕。旁白与配音普通话、方言均可。

5.参赛作品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之后完成的作品,作品前后和中间不得夹带任何广告。

6.所有参评作品不需交纳报名费、参评费,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十、参评须知

1.寄送费用和保险费由参评者自理。组委会负责参评作品的保管,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2.所有参评作品复制至U盘或DVD光盘,统一要求为数据文件,保证*放播**质量。

3.请务必在储存介质上标明参赛类别、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及作品时长,作品内包含电子版报名表。

4.作品字幕:参评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注明参评作品名称、时长,片尾字幕注明主创人员姓名。参评作品应提供中文解说或中文字幕,如没有前两项,也可提供配有画面内容及时间提示的中文文稿。

5.每个参评作品必须填写单独的报名表格、每个参评作品须提供400字以内的电子版本作品简介,每个参评作品须提供至少4张不同画面的JPEG或GIF格式(800×600pixels)的剧照。

6.含有黄色、*力暴**、迷信和*动反**等负能量的作品,一律不予参评。

7.组委会拥有对选送作品参评资格和分类的决定权;保留对所提供信息用于宣传推广而进行编辑的权利。拥有非营利之展播权利。

十一、奖项、评审

(一)奖项说明

首届 “红石榴奖”全国微电影大赛评选共设3个类别:剧情微电影、动画微电影、纪录微电影。

组委会将在报名参赛的微电影中选择15部剧情微电影、10部动画微电影、15部纪录片微电影进入最后的决赛环节。

微电影大赛届时将邀请国内外电影专家组成首届 “红石榴奖”全国微电影评选委员会,对入围决赛的微电影进行投票,投票的最终结果将在首届 “红石榴奖”全国微电影大赛颁奖盛典上公布。

评委会将评出下列奖项:

1、剧情微电影

剧情微电影金奖2部 剧情微电影银奖3部

剧情微电影铜奖5部 最佳导演1名

最佳女演员1名 最佳男演员1名

最佳男配角1名 最佳女配角1名

最佳编剧1名 最佳摄影1名

最佳美术1名 最佳剪辑 1名

最佳导演、最佳女演员、最佳男演员、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美术、最佳剪辑提名奖各5名

2、动画微电影

动画微电影金奖2部 动画微电影银奖3部

动画微电影铜奖5部 最佳导演1名

最佳编剧1名 最佳动画制作1名

最佳剪辑 1名

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动画制作、最佳剪辑提名奖各5名。

3、纪录微电影

纪录微电影金奖2部 纪录微电影银奖3部

纪录微电影铜奖5部 最佳导演1名

最佳编剧1名 最佳摄影1名

最佳美术1名 最佳剪辑 1名

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美术、最佳剪辑提名奖各5名。

(二)评审流程

1.初评

由初审委员会对每个单位或个人的参展影片进行评定,优秀影片进入复评。

2.复评

由大赛评委会对进入复评的影片进行筛选,入围作品不超过30部。

3.终评

组委会将组织终审评委,由评委会主席主持对所有影片进行评选。会议将对有争议的影片进行讨论并最终决定获奖影片。

十二、报送方式及地址电话

1.报送作品请将复制好的U盘或DVD光盘(含填写好的电子文档报名表、作者照片、剧照等)以邮寄的方式提交至河南省新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首届“红石榴”全国微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

2.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社保大楼1418房间

邮 编:453000

信 箱:2057438429@qq

联 系 人:李绍君

联系电话:0373-2032698

13598691336

15565215588

十三、宣传资料及作品留存

1.参评者可提供用于作品宣传的片段,如没有提供,除非特别声明,一旦作品参赛,即授权于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组委会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本人的情况下,对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进行编辑加工,无偿的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并在电视或互联网以及大赛之后的艺术教育等相关活动中展播。

2.组委会有权选择入选优秀作品,在征得报名者同意后,于影视节期间在各种媒体上*放播**。

3.所有参评作品不退还,将进入评选作品资料库,仅用于文献保留,不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河南省电影电视家协会 新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新乡学院 *共中**新乡市委*党**员电教中心2018年10月23日

报名表*载下**:http://video.xxrb.com.cn/dowm/bmb.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