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同名同姓遭网曝 (郑州女社区主任事件)

郑州市一社区书记因“女儿成人礼”引发网友热议。因为与该社区书记同名同姓,河南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遭遇网暴。她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已经报警。当晚,河南有关部门也表示,两者并非同一人。

8日,网友“狐狸爱吃肉桂面包”发文表示,她的母亲和某社区书记同名同姓,遭受了各种网络*力暴**,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以下是该网友上传的图片:

郑州社区女书记事件后续,郑州女社区主任事件

郑州社区女书记事件后续,郑州女社区主任事件

郑州社区女书记事件后续,郑州女社区主任事件

郑州社区女书记事件后续,郑州女社区主任事件

郑州社区女书记事件后续,郑州女社区主任事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谤诽**他人,同一*谤诽**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谤诽**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谤诽**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谤诽**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谤诽**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谤诽**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谤诽**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