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是足球的顶级赛事
受到人们的瞩目和喜爱
有些不法分子也趁机兴风作浪
利用世界杯赛事
进行非法活动
11月22日
丰泽公安分局侦破
一起网络*球赌**案件
是全市破获的首起*球赌**案件


11月22日,根据泉州市公安局开展打击世界杯*球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部署,丰泽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涉赌”信息,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专案组发现有一伙人在网上搭建赌博平台,供网民对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各场比赛的输赢、比分进行预测下注,从中非法获利。
随后,专案组经进一步侦查,锁定这伙人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并于11月22日开展收网行动,分别在洛江某小区和丰泽某公司,将犯罪嫌疑人郭某利和刘某泉抓获。

经审讯,郭某利、刘某泉对合伙在网上搭建赌博平台供网民*球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截至案发时,该团伙已从中非法获利40万元。
目前,郭某、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赌”网恢恢,“输”而不漏。世界杯固然精彩,但遵纪守法更加重要。文明欣赏足球竞技赛事,切勿贪图一时刺激或利益而参与*球赌**,赌了球也赌上了自己的人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场赌**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场赌**”。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场赌**。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