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
弗格森在曼联是一个帝王级的存在,这成就了曼联,爵爷时代最后的几年问题就已经显现出来了,就好像中国历史上常说的“强君暮政”,一个开疆拓土的长寿帝王在他执政晚年也会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执政方略变得保守。曼联也是如此,比如说转会市场,在09年C罗转会皇马后,直到爵爷退休曼联没能买到一名能和C罗媲美的超级球员,最顶级的也就是范佩西、香川这个级别的球员,而同期曼城买来了阿圭罗,切尔西买到了阿扎尔,利物浦刮出了头彩苏亚雷斯。在阵容上曼联已经略处下风了,而最后几个赛季的曼联有一种类似任天堂“落后机能的平行应用”玩法,球员单兵能力算不上最强,但是依靠战术打法、球员个人的扬长避短,终归还能和一线豪门掰掰手腕。爵爷带给曼联的不只是计战术上的东西,更重要的是一种坚持到底的精神,纵然落后也要拼到底的精神,成就了曼联逆转之王的美名,这种铁血精神恐怕才是弗格森的曼联最重要的财富吧!

贝克汉姆
在弗格森口中他是加斯科因之后英格兰天赋最好的球员,而以实际论他真的是英超以来英格兰硬实力还是天赋都足以跟大陆顶级球员媲美的选手之一(能够有这个水平的,英超成立以来非常有限大概在一只手左右)。25岁之前的贝克汉姆远非后期一招鲜吃遍天的球员,那时候他强壮,传接球精准,球感非常出色而且从不缺乏小技术运用,那个时候就算是英格兰球员普遍不算好的盘带,在他来说都是长项,而且当中间有坎通纳带动的时候,他跟吉格斯真的是能够在肋部大做文章的双边球员。能够对范加尔那支巴萨在诺坎普N次干净彻底的过人,足以说明他年轻时候的出色能力。此外他在整个右半扇球场覆盖面积之大,参与小组配合的能力,接应球路的时机、控制面积跟到位率都是欧洲球员里罕见的,在那个年代对希腊能跑出一万六简直是神迹(直到今年世界杯才被打破)。更别提历史最顶级的长球跟任意球技术,这是无法抑制的超级核武。这些决定了哪怕在最高强度的对抗中,他也有能力随时随地制造局部优势来为球队争夺胜局。在坎通纳退役之后,或许老大哥埃尔文、舒梅切尔、基恩、斯塔姆等人更衣室地位更高,但他很快成了曼联头牌,哪怕是技术更出色的少年好友吉格斯也因为稳定性输他一筹。但或许命运就是这样,哪怕再宠爱你也都不会给你毫无缺憾的一生。少年得志难免轻狂,世界杯的红牌一度让他成为弃儿,是弗格森给予他无尽的信任与保护,换来的是诺坎普那永载史册的两记角球。但是同样,跟辣妹在一起之后的贝克汉姆逐渐开始追求另一种人生,尽管少年时他真的在球场上挥洒过无数汗水,也被誉为是勤奋的代言人,甚至这个标签到后来完全掩盖了他超众的实力跟天赋,把他活生生变成了足球历史上被低估的范例。可是那时候他确实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场外而非球技打磨上,在球场上也因为有无可抑制的长板从而越踢越懒,老队长基恩就开始直接质疑他的生活方式与商业活动,恩师弗格森对他也颇有微词。终于在飞靴门之后,红魔骄傲的儿子跟父亲决裂,贝克汉姆远走他乡,而曼联的战绩在接下几年里一地鸡毛。

坎通纳
如果说他是英超开年至今曼联最好的球员,甚至是整个英超自开年以来最好的球员,都不为过。当时的弗格森是幸运的,他买来了坎通纳。现在的莫耶斯就算把法国掀个底朝天,也未必能掘出第二个坎通纳来。现在曼联军中也许无人意识到为什么球迷会如此爱戴“国王”:他们需要一种常胜的气质,是当年那种“不管谁上门,也不管上谁家门”都能马踏连营摧枯拉朽的气质。而这种气势必须由一名高傲、自信的旗手以最典型的方式表现出来,只竖起衣领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坎通纳就有了“高贵的助攻者”的称谓。对于坎通纳来说,他效力曼联的日子里,在英超没有任何一支球队能成为曼联的宿敌。而这位120万英镑廉价购入的法国佬,永远用俯视的目光看着他的对手,甚至包括阿尔塞纳·温格。他是天使和魔鬼的集合体,不过,在曼彻斯特,所有人提到坎通纳,看到的永远是天使。“没有了坎通纳的八个月,曼联一无所获,甚至也是一无所有”。给曼联带来精神的一个重要人物,他的球技,能力都相当的高,但是由于一系列性格原因,在职业生涯和国家队生涯都比较短。退役后的坎通纳更是退役球员的一个风向标,还是那样像老大。直接给了92黄金一代灌输了众多性格,坚持和强硬的风格。在Man Utd他是无可替代的国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