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看见女孩被杀尸体下落却成谜 (揭秘镇上被杀害女子深夜为何被害)

城市女人被杀真实案例命案,揭秘镇上被杀害女子深夜为何被害

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签约作者:刘小震云 | 禁止转载

题记:我们看到的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而且是,很小的一部分。

《石井晚报》报社门口有一排阅读栏,过往行人可驻足浏览;不同于传统的报栏,用当天报纸铺陈内容,这儿的阅读栏里是一块显示屏,可触摸选择感兴趣的版面,还可注册用户,进行内容收藏与转发。现代社会,一切都在电子化,要么跟紧时代潮流,要么被时代淘汰。

阅读栏前面有一个类似公交车站的小亭,内设一条铁艺长椅,还有一个书报架,放着当天报纸以及一些厂家投放的广告宣传页,比如某超市促销海报,比如某商场活动手册。小亭的卫生由我们报社员工轮流打扫,那天轮到何进,他推脱有事,让我帮忙顶替。

我带了扫帚和簸箕来到亭子,又看见那个拾荒者。他躺在铁椅上,浑身上下用报纸盖住,只露出一枚须发蓬勃的脑袋。脑袋底下,枕着一个油腻的破书包。亭内酒气冲天,他却浑然不觉。

我轻轻打扫,担心惊扰到他的睡眠。他来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有时候出去捡废品,有时候躺在椅子上睡觉,大多时候,他都坐在铁椅上,就着馒头,喝酒。单位领导为此事皱过几次眉头,认为其有碍观瞻,可将其赶走,又有失仁义,只好装作视而不见。我倒觉得,本来就没什么人莅临的报亭,给了他一方落脚的天地算是相得益彰。

第二天一早上班,我再次见到拾荒者,他站在阅读栏面前,认真观摩。看报纸的举动让我对这个拾荒者有了一种莫名好感,给人一种虽然生活不易,但并没放弃的励志和鼓舞。

反正距离打卡还有一段时间,我便站在他旁边,用余光瞥到他正在阅读的新闻。我刚刚的积极情绪就消沉委顿下去,那则新闻正是由我撰写的:《市区频现“偷心”狂魔,数人已遇难》。

我把“偷心”二字加上了引号,实在是无奈之举。不管出现在什么场合,偷心这两个字都走失了字面意思,被人理解为一种事关情感的心理活动,而在这里,“偷心”就是名副其实的偷心,被人偷走心脏。人们把这个“偷心”狂魔,称为心魔。心魔也不再是所谓的心中魔鬼,而是一个具体的、恐怖的存在。

一时间,石井市民人心惶惶。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每个城市也都有污秽阴暗的角落。

***

“你这儿,怎么弄得?”火锅店里,人声鼎沸,我指着何进的脖子问道。

“嘿嘿。”他淫笑一声,“明知故问。”

的确是明知故问,我知道何进昨天下午早早翘班是为了跟网友约会,但他们约会的地点不是电影院也不是咖啡店,不是公园也不是饭店,而是快捷酒店。说约会,只是粉饰。我不赞同他的生活作风,但无可厚非,用何进一贯的说法:“我们两厢情愿,犯法吗?”

鸳鸯锅,我吃清汤,何进红油。菜品一一端上来,我下了一些白菜,油菜和菠菜,何进下了肥牛,鸭血和虾滑。他还点了一份脑花,餐碟里那粉嘟嘟的一坨让我望而生畏。我从小就不理解,有些人为什么会喜欢吃猪下水,现在,看着那些热衷于猪脑花的人,才觉得下水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这可是好东西,你真得不尝尝吗?”他端起来,伸到我面前。

我一边极力向后躲,一边把脑袋大摇特摇,如拨浪鼓附身。

“瞧你那怂样。”他说完,仰起头,张大嘴巴,把脑花倒进去,然后咀嚼,然后做出唇齿留香的陶醉状。我虽然不吃脑花,但我知道脑花的吃法:放在漏勺里,在滚沸的热汤里过上几秒,捞出来,加香葱,麻油。而何进,他喜欢生吃脑花。我遇见过很多吃生鸡蛋的人,吃生脑花的何进,是独一份。

“爽!”吃完,他伸出那条举世闻名的长舌头把下巴和人中洗劫一遍。你身边一定有一个这样的人,他(她)的舌头柔软细长,伸出来可以舔到自己的鼻子。而何进,我觉得只要他努力,可以舔到自己的脑门。我们几个同事曾怂恿他去申报吉尼斯纪录,或者拍一些视频发布到网上,说不定能成为网红。

“吃什么补什么,你多吃点。”我狠狠地说。

“你没吃过,不会懂得;就像*男处**不会懂得女人的滋味。话说回来,你不会还是*男处**吧?”他予以反击。

“你以为都跟你一样,四处发情。”

“我那叫四处留情。”

“拉倒吧,四处流氓还差不多。”

“四处流氓也比你强,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玩暗恋。”

“暗恋是爱情最美的阶段,就好像平安夜永远比圣诞节更让人期待。”

“那不是一回事吗?”

“我强调的是处于事物的不同阶段,人们的心理期待也会不同。”

“搞个对象而已,还扯到心理学了。来,吃饭吃饭,你涮点肉,医生只说少让吃胆固醇高的,没说不让吃。一点不吃也不行,你得均衡饮食。”

“我吃这个就很好。”

他叹口气,不再坚持。

我不是素食主义者,甚至,在高中之前,我热衷于肉糜。高中毕业,我报考了警校,体检时查出一些毛病,深入检查,竟是肾炎。现在,我可以心平气和地把这件事拿出来晾晒,当时可是哭天抢地:不仅仅因为突如其来的病痛,还有精心雕琢的理想轰然崩塌的无力感。经过这些年洗涤,我早已经坦然接受这个噩耗。不然怎么办,去死吗?

“你今天晚上没有约人吧?”席间,我问何进。

“你看你,事情一到你嘴里怎么变得这么不堪,为什么你们谈恋爱叫约会,我出去玩就叫约人呢?我对自己的不公遭遇感到非常不满。”

“说正经的呢?”

“没有。”他说,“我也需要休息呀。”

“陪我。”

“什么?”他警惕地大声说道。

“陪我出去。”我解释道。

“干什么?”

“抓心魔。”我压低声音说。

“神经病。我们只是记者,又不是警察,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去做不好吗?不对吗?不行吗?你不要老把自己想象成警察,你不是。”

“你有必要用三重反问吗?”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跟任何人进行这样的提议,都要做好被否决的心理准备。没人愿意去面对这样凶残恐怖的恶魔,避之唯恐不及。

“我自己去。”我说。

“你去哪儿啊?你知道他下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吗?”

“我知道他之前作案的地点,我去那里守株待兔。大部分凶手都有重返作案现场的癖好,我相信他也不例外。”

“好,假设你见到他了,你能干什么?你也不看看自己的情况,你要是身强体壮,我也不拦着你。就你这羸弱的小身板,还不够人家吃一顿呢。我求求你省点心,咱好好报道公交司机拾金不昧,美院学生街头涂鸦的新闻不好吗?”他站起来,隔着香气四溢的火锅,把双手搭在我的双肩,诚意十足。

好吧,我投降,我承认我只是一时冲动。

“是不是你的老同学跟你透露什么消息了?”何进坐回去,问我。

“没有,是我自己想去。”

“他们这些警察也真是的,除了查酒驾和违章还会干什么?”

“你别信口开河,你说的只是极个别渎职的交警;我同学是刑警,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的活计。”

“好,打住,就此为止。吃饭。”他说着用舌头舔起一块鸭血,卷到嘴里。

***

是夜,我在健身房把自己折腾得腰酸背痛。我渴望让自己变强,渴望披件斗篷就能起飞,但渴望只是渴望,我不是超人。我只是一个正义感爆棚的男人,无奈身体却抱恙。走在回家的路上,月光很好,人行道上的红砖浮了一层银白。我希冀又忌惮着,一个狰狞的恶魔会突然降临。但我知道,他不会出现,我不符合他的——怎么说呢——口味。

***

翌日,雨。

我经过亭子,拾荒者还在,他坐在长椅上,怀抱着书包,双目无神地盯着前方,作思考状。书包动了一下,里面似有活物。就在这时,我听见一些响声,注意力被吸引过去。我低头发现他脚底踩着一个酒瓶,来回滚动。我一手擎伞,一手掏出钱包,用下巴和肩膀夹住伞柄,从钱包抽出五块钱,轻轻放在他旁边。他看了我一眼,说:“能不能再给一块?”

我被他的突然开口吓了一跳。

“你们这里,这瓶酒要六块,比其他地方贵一块。”他用力一撮,脚底的酒瓶来到脚面上,脚踝一抖,酒瓶抛到空中,他伸手稳稳攥住。好脚法——我在心中赞叹。想当年,我也在尘土飞扬的操场上追逐奔跑过,时至今日,足球仍是我最心爱的运动,只不过原先的喜欢在场上,在盘带过人,在起脚射门,如今的喜欢已退居场外,在现场助威,在熬夜呐喊。

我拿出一张十块给他,他先是一愣,然后接住,“我可没钱找你。”

“不用,全给你,买点吃的,别总喝酒。”

“吃了还会饿,醉了还会醒,死了还会生,人真是麻烦,哈哈。”他说。

我无意跟他展开对话,便匆匆离开。

我没有直接进入办公大楼,而是来到单位停车场。停车场在地上,距离办公大楼还有一段距离。放在平时,这段距离没什么,几步路的光景,但在这样的雨天,几步路足以浇透一个人。停车场一旁是自行车棚,我就站在棚下,望着渐次开进来的汽车。大约一刻钟之后,我看见了等候目标,我心仪的女神曾小雨。如我所料,她没带伞,把一个塑料文件袋顶在头上。我叫了她一声,“小雨。”她看见是我,跑过来。

“这么巧啊。”我说。

“是啊,你等人?”

“啊,是,我等何进,不过没关系,我先送你进去。”

“没关系,我跑过去就行。”

“那你把伞拿走,我包里还有一把。”我把伞递给她。

“那谢谢了。”她拿着伞跑走。

我望着她雨中朦胧的背影,幸福得想要融化。

又过了一刻钟,何进才开车上班。他一下车,我就对他招手。他跑过来,我把刚才的甜蜜分享给他,他不以为然,只是说:“所以,你没有另一把伞是不是?”

***

又一起案件发生了。

***

高中时代的朋友,到今天仍旧交往的,一定有过硬的交情。这样的朋友,我只有一个。他的名字很特别,我至今记得高一开学,班主任让我们一一上台自我介绍,他说了一遍,我再也没有忘怀。

“我叫孔令升,孔子的孔,命令的令,上升的升。我是孔子第七十六代传人。”

孔令升。这名字不够特别,虽然打着孔子传人的旗号,但还是很容易就混迹于芸芸众生,难以在人们回忆的海洋里竖起桅杆——这是我的名字。

“我叫利智,就是智利这个国家倒过来。”这才是我的好友。

利智跟我一样,喜欢踢足球和打抱不平,我们曾说好一起报考警校,只可惜我的身体不及格。利智彻底贯彻了我们当时的梦想,成为一名刑警,冲在犯罪第一线。我报考了某大学中文系,毕业之后,辗转成为一名报社记者。

就是从他那里,我得知心魔再次出手的消息。案件接二连三发生,公众舆论的压力和上级领导的指示像两座大山压在他们肩膀上。所以这起案件,他们暂时没有对外公布。

“跟之前几起一样,被害人的心被挖走了。”我们约在一家书吧见面,他把手机夹在书中推给我,上面是一张被害者的照片。他点了一杯咖啡,我喝白水。医生告诉我,不能饮酒,咖啡饮料什么的最好也别碰。一个肾病患者,只能拥有清淡的生活,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都是这样。

我之前虽然做了几起报道,但都是官样文章,这样鲜血淋漓的死者照片还是第一次看到。虽然有心理准备,但看到照片仍然感到胃里翻江倒海。死者是一名年轻女性,毫无例外的又是女性,跟之前几起无二。

死者失去血色的脸,有些苍白和悲秋。她有着颇为精致的五官,生前一定明艳动人吧。她双眼圆睁,似乎是看到什么难以置信的画面,是凶手的突然现身让她猝不及防吧。

我们都是这样,在平平淡淡的日常生活中,麻痹着自我,我们或许想过天降横财,但从未考虑天降横祸,直到灾难像鸟屎一样不偏不倚落在我们头上,才恍然大悟,原来法制节目里那些被害人距离自己不过一步之遥。罪恶像一只横冲直撞的疯狗,并不选择它下嘴的目标,任何偶然出现在他视线的人,都在劫难逃。

她的脖颈细长,她的锁骨突出,她上身赤裸,双乳之间有一条细细的红线,被割开的皮肉,再也无法愈合了。

“疑犯用利刃割开她的胸腔,取走了她的心脏,现场没有找到凶器。”利智轻声说,但愤怒难掩。

“一点线索也没有吗?”我着急问道。

“你小点声。”利智叮嘱我,随后说,“我们调查了女孩的家人,他们说女孩生前经常外出过夜,虽然没有跟他们坦白过,但应该就是去见所谓的网友。女孩的手机丢了,我们在全力定位搜寻。”

之前几起案件,被害者的财物都没有丢失,这是一个变数。

“无差别杀人,几乎可以肯定了。”利智说。

“在刑事犯罪都鲜有的石井市,怎么会发生这么恶劣的事件?”我有点不能相信。无差别首先就不成立,死者都是女性,但这也是唯一的共同点。

“你还记得当年里皮接手国足时说过一句话吗?”利智答非所问,“他说,一个前锋越长时间不进球,那么距离进球也就越近了。石井市的情况就是这样,越长时间平静,就说明平静也就越快被打破了。只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打破平静的会是这样骇人听闻的犯罪。我们排查了最近发生的几起器官贩卖案件,没有找到有效的线索。”

“不像是器官贩卖。”我摇头说。

“这还不够明显吗?他把她们的心都挖走了。”

“如果贩卖器官,受害者就不会都是女性。而且,为什么只挖心?需求量最大的应该是肾吧。”说到这里,我苦笑一声。

利智没有说话,不置可否。我知道,他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观点。

我看着手机,双击放大细节,她的手指非常白皙,镶嵌在指甲里的焦黑被鲜明地对比出来。

“这是什么?”

“已经交给化验科去查了。初步认定,里面有人的皮肤和油泥。”

“油泥?”

“就是带点油性的泥土。”

油泥,油泥,油泥,怎么会同时抓到皮肤和油泥呢?我紧闭眼睛,想象她睁大双眼看到的画面,心魔出现了,露出丑恶恐怖嘴脸,她害怕极了,惊声尖叫,但很快被心魔控制,在这个过程中,她进行了仅有的反抗,抓挠了对方,因此她的指甲里留下他身上的组织。只是油泥该怎么解释?

“你妹妹放假了吗?”利智问我。

我摇摇头,害怕开口说话会影响我的思路。我妹妹今年高二,明天放暑假。

“那你一会陪我去洗个澡吧,这几天都在队里,身上脏死了。”

我点点头,继续在指甲、皮肤、油泥中徜徉。

洗澡?我猛然想到,我怎么这么笨,死者指甲中的泥土同样来自疑犯身上。虽然这看起来有点可笑,但疑犯一定是一个久未洗澡之人,身上才会板结出一层泥垢。几乎是下意识,我想起了盘踞在报社门口的那个拾荒者。自从他来到石井市,偷心*案惨**才接二连三发生。很多凶手都喜欢重返作案现场,获得一种变态的满足感,而他曾关注过于案件的相关报道,这也许可以理解成另外一种形式的身临其境。

我把想法告诉利智,一拍即合。

事不宜迟,我们决定先去找到那个拾荒者,即使不是他,也没什么损失,如果是他,那就赚大了。

***

我们离开书吧,利智驾车,我坐在副驾驶上,拍马杀到报社门口。亭子里的长椅上有人躺在那里,身上盖着报纸,背对着我们,只露出乱蓬蓬的垢发。我们悄悄逼近,利智上前攫住其肩膀,那人立时大喊大叫,扭过脸来。

不是他。

我和利智向那人致歉,他没有说什么,收拾了一个破包袱,连忙离开,好像做错事的是他,而不是鲁莽的我们。

我们坐在长椅上,他点了一颗烟。

这不是完全的坏事,拾荒者的离去加重了他的嫌疑。

一颗烟抽完,利智电话响起,技术部门告诉他找到死者手机信号。我和利智立刻上车,朝着对方告知的地点一路绝尘。

我们发现拾荒者的时候,他刚刚从一家手机通讯店走出来,我摇下车窗,看见他脸上的幸福表情。

“就是他。”我说。

“在车里等着。”利智说。

“我帮你。”

“是啊,你在车里等着就是帮我,别下去给我添乱。”利智说完,开门下车。他尾随拾荒者走了一段路,拐个弯之后,消失在我视线之外。两分钟后,利智押着拾荒者重新出现,并将后者塞进车后座。

“看着他。”利智扔给我一个书包,然后铐住拾荒者右手,另一端铐在车门上方的扶手处,接着下车。

“我见过你。”他看着我说。

“不许说话。”我想象过数次跟心魔面对的场面,真正见到他,而且是见到被控制的他,我仍然感到一阵心悸。想象危险是一回事,面对危险则是另外一回事。

还好,利智很快回来,“就是他,跑不了了。”他向我展示着一部套在证物袋里的手机。

“手机是我捡的。”他说。

“在哪儿捡的?”利智问道。

“就在报社门前的亭子里,我一觉醒来,发现地上有一部手机,就想卖掉,换成钱,买酒喝。”他说话很利落,完全不像他的形象那么邋遢。

“说谎话都不会说。”利智说,“检查他的背包。”

“啊?”

“啊什么啊,快点。”利智对我说。

“不要!”拾荒者大叫一声。

“快点!”利智说。

我打开这个油腻腻的背包,从里面冲出来一个东西——它速度太快,我没看清,仅仅看见一条光溜溜的尾巴,所以只能用东西代称——跳出车窗,不见了。我继续查点,里面有一把约一尺长一拳粗的木椎,一卷麻绳,一个罗盘,一只刻着古怪花纹的葫芦,还有一套王朔文集,一共四卷,分别是《纯情卷》、《挚情卷》、《矫情卷》、《谐谑卷》,另有几件破衣服。

“没有刀子吗?”利智问道。

我摇摇头。

“你们?”他突然反应过来,“是不是把我当成那个心魔了?抓错人了,抓错人了。你们听我说。”他一本正经道,“我也在找他,他不是一个人。”

“我知道,器官贩卖都是团伙作案。”利智打断他。

“他不是一个人。”拾荒者又说了一遍,“他是一只妖怪。”

原本严肃的氛围,因为他这句话顿时荒诞起来。他也许不是一个杀人犯,但他肯定是一个精神病。

“妖怪?”利智笑道,“你能不能编得有点诚意?”

“看见刚才跑出去那个玩意没有,那也是妖怪。”

“那就是一只大老鼠。”利智说。

“那怎么能是老鼠呢?那是一只庆忌。庆忌你们知道吗?喂,回来啊,回来啊,你个忘恩负义的玩意,看见我被抓,就溜之大吉。”他冲着外面喊了几句,越发像一个精神病,“听我说,真的是妖怪作祟。”

“你怎么知道的?你看见了吗?”利智问道,他这么做就好像是在逗一个三岁小孩。

“罗盘告诉我的啊,只是我的法力被封了,看不出是一只什么妖怪。吃心的妖怪,我还真没遇见过。”拾荒者就是那个三岁小孩。

“装疯卖傻的我见多了。”利智说,“脱衣服。”

“干什么?”拾荒者警惕道。

“让你脱就脱。”

拾荒者只好褪去上衣。

“继续。”

拾荒者脱掉了裤子。

利智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照着拾荒者。他虽然蓬头垢面,但身上还算干净,并没有我想象那样布满一层乌黑的油泥。而他周身上下,并没有一处抓痕。不对不对,我突然想到,不是他。

“奇怪了,难道真的不是他?”利智小声嘀咕。

“都说不是我了。”拾荒者立刻跟进。

利智暂时放弃拾荒者,打开证物袋里的手机,点开上面的通讯软件,找到聊天记录,“这人是?”他皱眉想了想,“是你喜欢生吃脑花那个同事吗?”

我打眼一看,正是何进。

“生吃脑花?”拾荒者突然发言,“你们解剖过死者的尸体吗?”

“你不是已经替我们开膛破肚了吗?”利智仍然没有放弃对他的指控。

“检查一下她们的头部,看看她们还有没有脑子?”拾荒者说。

“我看没脑子的是你——”利智习惯性地怼道,“你说什么?”他注意到拾荒者坚定的神情,立刻打了一个电话。

我们三个人就在利智车上过了一夜。清晨,不断打着瞌睡的我们被利智的电话铃声叫醒。

“证实了。”利智倒吸一口凉气,“所有的尸体,大脑都被掏空了。”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他要的不是心脏,而是大脑,前者只是掩人耳目,真是一只狡猾的傲因。”拾荒者语无伦次地说了一堆,注意到我和利智茫然的神情,“傲因你们知道吗?”

“也是妖怪一种吧。”利智说。

“是的,这种妖怪手为利爪,喜食人脑。”拾荒者说。

利智却转过身开车。

“你不用送我,把我从这放下就行。”拾荒者说。

“我得送你啊,送你进监狱。”

“都这样了,你还不相信我吗?”

“死者脑部没有任何外伤,你怎么知道里面没有大脑?”利智问道。

“我都说了,傲因这种妖怪手为利爪,喜食人脑。他不用把头骨敲开,他有一条巨长的舌头,伸出来盘在地上,就像一条蛇。他吃人脑时,就跟接吻一样,舌头钻进脑腔,掠食一空,从外面看不到任何端倪。”拾荒者辩解道。

“对不起,我是无神论。”利智不以为是。

“本来就没神啊,但是有妖。”

“我看你就是妖,妖言惑众。”

“我觉得,”我叫停他们的争执,“他说的可能是真的。至少,他不是凶手。你还记得死者指甲里的皮肤和泥垢吗?皮肤在里面,泥垢在外面,也就是说,泥垢在凶手皮肤的里面。你想象一下,如果你一身泥垢,我抓破你的皮肤,那么泥垢应该在指甲里层,皮肤在外层。”

“绕口令啊?”拾荒者说。

***

我去上班,利智和拾荒者留在车上,我准备晚上去何进家一探究竟,利智和拾荒者随时策应,伺机而动。

整整一天,我心魂不宁,不时看一眼何进,他跟之前一样,一会儿跟女同事闲聊打趣,一会儿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整理资料。下午我们一起出了一个采访,有热心读者打来电话,称市区一中年男子清理自家院中的水井时,水井发生坍塌,该男子被困在井下,并且被坍塌落下的石头埋压,情况十分危急。

我们过去的时候消防大队也刚到,正好俯拍了一张消防战士下井救援的照片,刊报使用。被困人员成功救出之后,何进带头鼓掌,现场气氛一片欢腾。何进又是采访下井的战士,又是安抚刚被搭救上来的男子,里里外外,忙得不亦乐乎。

“今天晚上约人了吗?”回去路上,我问何进。

“没有,你真以为我是四处留情啊。”

“那晚上去你家吃饭。”

“去我家干什么,我们去烤脑花,我知道一家店,做得特地道,一点腥味没有。”

“你不是喜欢生吃脑花吗?”

“这不是照顾你的口味吗?”何进说,“我到店里可以跟服务员单点。”

“你为什么喜欢吃生脑花?”

“你为什么喜欢曾小雨?有一些喜欢叫做怦然心动,没有额外原因。所以你们家老祖宗说,食色性也。我喜欢生吃脑花是食,你钟情曾小雨是色。”

“反正晚上去你家吃饭,说定了。”

“真拿你没办法。”

何进没有回报社,拐到了与之相反的方向,“去哪儿?”

“去我家啊。”

“还没下班呢?”

“全单位,不,全天下就你一个出完采访还回报社坐班的记者。”

到何进家,他去厨房鼓捣,我在他书房和卧室往来参观。这不是我第一次到何进家。利智经常出差,或者夜里值班,一旦有重要的球赛我都会去何进家,或者拉着何进去我家一起看球。何进被我软磨硬泡,也成了半个球迷。

利智跟我说,最重要的是找到凶器。能将人的胸腔整齐破开,一定是把很薄的利刃。何进没有防备我会以一个“梁上君子”的身份进入他家,所以如果他是凶手,凶器应该不会藏得很深。我在卧室里翻找了衣柜里面,床垫下面,在书房里查看了书架,抽出上面的书,看看后面有没有窝藏。

“你在找什么?”何进突然出现,“我看你拿出一本书又放下,拿出一本又放下。”

“我瞎翻翻。”我找借口,“你的阅读品味有待提高。”

“饭做好了,出来吃啊。”

“好。”

何进系着围裙,颇有点厨男风范,一一为我介绍着桌上的菜肴,“香椿鸡蛋,葱爆千页豆腐,炒河虾。这个,重头戏,猪心汤,安神定惊,养心补血,就是胆固醇太高,你喝点汤就行,猪心交给我。”

我尽量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吃了一些菜,喝了两碗汤,何进一个人狼吞虎咽,把剩余的菜都扒拉进嘴里,吃得油光满面,大汗淋漓。

“又死了一个人。”我说。

“你怎么知道?没听说啊。”他说,“哦,又是刑警同学给你透露的消息吧。”

“这个人你认识。”

“什么?”何进猛地抻直。

“你还记得你脖子上的伤怎么来得吗?”

“被女人抓的啊,你是不知道,女人高潮时有多失控——等等,你是说?”

“我们从一个拾荒者那里找到死者手机,在通讯软件里发现了你们的聊天记录。”我缓缓说道。

“拾荒者?他怎么会有她的手机?”

“拾荒者嘛,他说是捡的。”

“怎么会这么巧?一定有问题。”何进显得有些激进,“人的生命真是脆弱。有时候想想这些,觉得什么压力都不是压力,活着就好。”

“那天晚上的事情,你能跟我详细说说吗?”

“我们见面,做事,完事后就分开了。”何进说,“你想听哪部分?”

“我想听你把刀插进她胸口的部分。”

“孔令升,你什么意思?”何进气冲冲盯着我。

“哈哈,开玩笑的,看把你吓的,就这胆量,也当不了连环杀手。我吃饱了,明天见。”我站起来说。

“我送送你。”

“不用了。”

“反正没事,消消食。”他打开门,先我走出去。

一个城市的发达与否,从城市夜生活的时间上可窥一二。北京上海,晚上十一点,也有人声鼎沸的街道,石井市的人间烟火一过晚上九点,就落幕了。高高的路灯照耀着孤独的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飞驰而过,搞出一点声音,反而衬托得周遭更加寂静旷远。

“我们认识多久了?”何进问我。

“两年多。”

“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还不错。”

“够不够朋友?”

“够。”

“那你为什么不听我的,我早就跟你说,不要去查这个案子,你为什么不听我的?”何进停下来,“我不应该耍小聪明,我应该直接把手机扔掉的。”

***

尽管拾荒者林林总总说了一堆,尽管他捶胸顿足信誓旦旦,我仍然对他所描述的妖怪保持怀疑,直到我看见何进的右手变成一只灰黑色的爪子,指尖锋利如刀。从这只手开始,他身上的皮肤像退潮一样剥落,露出一副油亮的躯体。我终于知道死者指缝里的油泥来源,但是没用了。

“我没想杀她,是她抓破了我的皮肤,她太兴奋了,抓得太深了;我也太兴奋了,撑破了这件皮囊。你不是问我把刀插进她胸口的感觉吗?根本没有刀,我是用这个划开她的身体。”他的指甲闪亮,他的双瞳却有些黯淡,“我更没想杀你,这两年来,我也一直把你当朋友。可是你察觉到了对吗?”

“傲因。”我吓得只能说出这两个字,似乎对他出身的了解能为我赢得一些庇护和主动。

“哦,你连这个都知道了。”他有些惊讶,“是的,我是一只傲因,但我来到石井之后,从来没有杀过人,只吃猪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魔性,必须吸食人脑才能平静。我还从没亲过男人,还好是你,不然我一定下不去嘴。”他说着伸出了那条长舌,舌头垂到了下巴,舌头垂到了胸口,舌头垂到了膝盖,舌头还在延伸,永无止尽,舌头像眼镜蛇一样挺起来,舌尖向着我捅来。

我连转身逃跑的力气和念头都没有,任凭这条舌头油进我的嘴里。

我就要死了。

***

一块石头砸在何进吐出来的舌头上,就像烧红的烙铁按上去一样,发出滋滋的声音,并冒出白烟,空气中也有了烤焦的味道。何进吃痛,猛地抽回舌头。我和他一起扭头,看见了姗姗来迟的利智和拾荒者——利智开车,拾荒者坐在副驾驶,看来,他们达成了暂时的统一。

他们从车里下来,利智举起手枪,而拾荒者则抱着一个铁盆,铁盆里面盛满了石头,他双手戴着烤箱专用的隔热手套,那只葫芦晃荡在腰间。很明显,这就是他的*器武**。看起来似乎有一些幼稚,小孩子打架才掷石头。

“不许动。”利智的声音发颤,毫无威信可言。

何进根本不看利智,盯着拾荒者,“你是执金吾?”

“哈哈,怕了吧,识相的乖乖钻进我的葫芦里,饶你不死。”拾荒者放下铁盆,拿起挂在腰间的葫芦。

何进突然伸出,准确地说,是射出长舌,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卷走拾荒者手里的葫芦,远远甩出去,“没有法力的执金吾?”

“对付你这种级别的妖怪,用这些石头绰绰有余。”他说着捡起一块石头掷向何进,被后者轻松躲开。

“找死。”何进原地高高跃起,像捕食的猛虎一样,十根指甲就是十只出鞘的宝剑,眼看就要刺中拾荒者,在指尖处传来闪光和撞击声。利智开枪了。何进变身傲因之后,皮糙肉厚,*弹子**不能穿透其体肤。何进落在拾荒者面前,转身望向利智,暂时放弃前者,而主攻后者。

利智有些慌不择路,接二连三把所有*弹子**都发射出去。这只能暂时影响何进的步伐,并不能改变他行进的路线。利智把打完*弹子**的手枪扔向何进,被何进一把攥住,用力一握,手枪成了一团废铁。利智向后退,撞在车门上,连忙拉开钻进去,发动汽车,轰一脚油门,向着何进撞来。

何进并没有躲,而是徒手顶住汽车前盖,被汽车推着走了一段距离之后,强行制动。何进高高举起那辆车,双臂向下一错,准备掷出去。

“喂。”拾荒者叫了何进一声,待后者扭头,把整整一盆石头全部泼向何进。他扔下汽车,痛苦地在地上打滚,只见他浑身上下被石头击中的地方都冒着白烟。“快,从我书包里拿出缚妖绳。”拾荒者喊了我一声。“快点。”拾荒者捡起地上的石头,不断砸向何进,不给后者喘息和转圜余地。

我如梦初醒,跑到拾荒者身后,从他背包里拿出那卷麻绳,递给他。他拿起绳子,冲到何进身边,将其牢牢绑住。何进奋力挣扎,麻绳看上去并不可靠。拾荒者从何进身后抱住他,“拿木椎,*他插**心脏。”我依言从他背包里拿出木椎,来到何进面前。

我分明看到何进扭曲的嘴脸在对我笑,这反而让我犹豫,那个跟我一起出采访跑报道的好朋友,一起吃饭一起看球的朋友,我真的要亲手杀死他吗?

“快。”拾荒者高声叫道。“快。”这一声竟然来自何进。我大喊一声,把木椎冲进何进胸膛。我没想到,*弹子**都不能撕破的皮肤,被这根木椎插入。“不够深,用力插!”我一愣怔。“用石头往里楔。”我捡起一块石头,朝着木椎底端狠狠砸去。每砸一次,木椎就深入一些,有血肉往外飞溅。

“孔令升。”何进气息微弱地说,“死在你的手上,对我来说,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何进不知何时死了,我不知何时哭了。

“够了。”拾荒者从何进背后出来,“再插就伤到我了。”他看着我的手,突然惊叫,“快把石头扔了。”我没有动,他就把我手里的石头打掉,我这才发现,我掌心的皮肉都烂了,火辣辣地疼。

“你没感觉吗?石头都被烤烫了——这是对付傲因最好的*器武**。”拾荒者说。他走出去几步,找到那只葫芦,走回来,举起葫芦对准死去的何进,后者就幻化成一缕白烟钻进葫芦,“哎,没有法力,只能收一些死尸。”

***

我请了一个长假。

利智生命并无大碍,只是身体多处骨折,在医院疗养,他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我和拾荒者一起去医院看过他。他们俩一见面就开怼,仿佛世仇。我从中调解,平息他们没来由的矛盾。

“对了,我们的人搜查了何进的家,你们猜发现什么了?”利智卖了一个关子。

“什么?”我问道。

“故弄玄虚。”拾荒者不以为然。

“绝对让你们大吃一惊,我们在他家的冰箱里,发现了三个——”他顿一下,比了个OK的手势,“心脏!”

我看着利智,忙用手捂嘴,但无济于事,前所未有的恶心冲击着我的胃,我就像含了一口水然后用力喷出一样喷出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从此之后,我再也不吃肉。这比医嘱管用多了。

***

拾荒者现在不拾荒,也不再居无定所,我帮助报社解决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把他带到我家暂住。他洗了澡,看上去精神抖擞,但他坚持不刮胡子。

“你们家好小啊,才二室一厅。”他刚洗完澡,浑身上下一丝不挂。

“总比你露宿街头要好。”我说,“拜托你穿上衣服。”我拿了几件旧衣服给他。

“俩大男人怕什么?你结婚了?”

我摇摇头。

“和女朋友一起住?”

我再摇摇头。

“同性恋?”

我使劲摇摇头。

“那怕什么?”

我又摇摇头,这次是对自己努力的否定,改口说:“我叫孔令升,孔子的孔,命令的令,上升的升,是孔子第七十六代传人。你怎么称呼?”

“忘了。”

“一个人怎么会忘记自己的名字?”

“如果二十年都没人叫你的名字,你也会忘记。我之前在其他地方也捉过妖,他们都叫我钟馗。”

“钟馗?”

“也可能是因为我的胡子。”

“那我也叫你钟馗?”

“随你大小便。”

钟馗一边说着一边推开一间房门,然后恐怖地喊了出来,随即传来女人的尖叫。我这才想起,我上高中的妹妹放暑假回来了。妹妹从屋里出来的时候,钟馗已经跑到我的卧室。

“哥?”她看着我,像看见一只从湖面上疾行而过的狍子。

“你听我解释……”

***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钟馗,这段时间住在我们家;钟馗,这是令妹。”我拽了一句古文。有些人,喜欢中西结合,说话的时候喜欢夹杂一些英文单词,而我热衷于古今掺杂。

“哦,孔令升,孔令妹。令妹你好。”钟馗说。

“不是啊,我妹妹叫孔静姝。”我说。

“钟馗?大胡子好可爱。”我妹妹说着用掌心轻轻拖了拖他的胡子。

“别动手。”钟馗向后错身。

我妹妹知难而上,往前迈了一步,不小心踩到钟馗脚上。

“别动脚。”钟馗说。

“摸摸怕什么?”孔静姝理直气壮。

“管管你妹妹,别让她对我动手动脚。”钟馗向我求救,我笑而不语。我事先还担心妹妹不能跟钟馗融洽相处,现在看来,他们也许能成为忘年交嘛。

***

“你不要得寸进尺。”晚上,我的卧室,“我已经屈尊住到你家,房子小也就算了,竟然让我跟你同屋?同屋我也忍了,别想让我跟你睡一张床。”

“你想多了。”我在屋里支起一顶帐篷,扔进去一床被子。这帐篷是我前年买的,当时为了参加一次野营。野营之后,一直束之高阁,现在拿出来,基本上算是废物利用。

“这还算你有点诚意。”钟馗笑道。

“你睡里面。”我指着帐篷说。

他一副英雄就义的模样,对自己睡帐篷这件事难以接受。

“要不然你睡外面。”我指着窗户说。

***

躺在床上,我感觉自己需要一个结结实实的睡眠将我抱住,却辗转反侧。我想起了何进,他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不,应该说,他的出现,改变了我所认知的世界。

“这个世界还有其他妖怪吗?”我问钟馗。

“当然有,还很多。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魔鬼,那是我们最不愿提起的往事。”他长叹一声,然后叫道,“糟了,不好,有一只妖怪正在向我们靠近。”他从帐篷里出来,手里拿着罗盘,嘴里念念有词,“一千米,八百米,五百米,一百米,十米,来了。”

这时,我听见了敲门声。

我和钟馗一起出来,打开客厅的门,却什么都没有。

“哪儿有妖怪?你骗我吧?”我说。

“这里,这里啊。”我听见一个声音从地下传来。我一低头,看见一个巴掌大的小人儿,身后托着一条光溜溜的尾巴。

“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我一有危险,你就逃命。”钟馗低头吼道。

小人儿飞快地爬到钟馗肩头,“我不是逃命,我是保持有生力量。不然你死了,连给收尸的都没有。”

“我先把你收了。”钟馗说。

“庆忌?”我想起来钟馗曾经提到过它。

“我有名字的,叫你人类你高兴吗?”小人儿叫嚣道,真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孔令升,这段时间我们住在他家;孔令升,这是小杰。”

***

钟馗和小杰在我家里住下来。他们告诉我,世界上有很多妖怪,但并非人们想象那样,都是穷凶极恶的恐怖角色,很多妖怪比人还要善良和单纯,甚至帮助人类抓捕一些残暴的妖怪,比如小杰就在帮助钟馗,只不过他总是临阵脱逃。但有些妖怪就让人胆寒,他们隐藏在人群之中,对那些毫无抵抗力的人类进行*害迫**,就像何进。

提起何进,钟馗说:“他把手机扔在亭子里,嫁祸于我,这其实没毛病,换成其他的拾荒者,也许就屈打成招了;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我是一名执金吾。人在算,天也在算,人算终不如天算。”

“什么是执金吾?”我一直想问他这个问题。

“执金吾是古代一种官职,统领禁兵,保卫京城和皇宫的安全,当然,也负责捉拿妖怪。很多妖怪都喜欢侵犯和戏弄皇上,历史上这样的典故不胜枚举。沿袭到今天,执金吾就是捉妖人的代称。按照八卦——乾坤巽震坎离艮兑——分为八个等级。”

“那你是什么等级?”我问道。

“他是不入流。”小杰抢答。

“多嘴。”

“还有,你的法力被封是怎么回事?”我换了个问题。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小杰继续抢答。

啪的一声,钟馗猛地拍了一下桌子,转身离去,弄出很大的响声,椅子倒了也不扶,走进卧室,摔上门。我和小杰面面相觑。我望着那扇关死的木门,丛生了许多感慨,也许有一天,我会打开他的心门,直面他心中的魔鬼。也许。

同时,他为我打开了一扇观世界的大门,刷新了我的世界观。我们生活的世界,有许多看不见的暗流在涌动。我坚信自己还会遇见新的妖怪,不过我无需害怕,利智和钟馗一定会和我一起并肩作战。一定。(原题:《 心魔 》,作者:刘小震云。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公众号: dudiangushi>,*载下**看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