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房:合同纠纷(2)裁判规则。
大家好,今天接着分享有关精装修房屋纠纷的实务经验。
第一个问题:根据合同的有效性原则。如果装修条款是购房合同一部分的,那么在出现纠纷时,开发商是当然的被告。如果装修条款独立于购房合同,怎么办?比如说另行签了一个装修协。
首先,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视为开发商委托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开发商还是被告。所以在这里要提醒购房人,在签字前要仔细审阅合同的约定内容。当然,开发商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装修单位来追偿。

第二问题:即使整个小区通过了竣工验收,利的八过了竣工验收不排除个别房屋环境不达标。比如,甲醛超标,购房人仍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构成违约责任。
第三个问题:装修价与实际交付不符,怎么办?

处理的方法有几个层次:首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不能按照开发商宣传价或者在房产局备案价来处理。其次,装修质量没有约定也达不成约定的,按照市场价处理。
第四个问题:装修内容和价款没有约定的,以宣传价处理,没有宣传价格才以备案价处理。总结一下:约定价>市场价>宣传价>备案价。

第四个问题:购房人如果以"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需要慎重。因为购房人举证比较难,比如,甲醛严重超标,要经过修复还是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时,才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拒绝拿房人身?只有在房屋的装修质量存在健康威胁时才能拒绝拿房,比如,装修的吊顶存在掉落的可能。否则,装修质量瑕疵,可以使用房屋的绝大部分功能时拒绝拿房,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关注我,我会不定期分享不动产方面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