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海南省电脑福利彩票快2游戏(20+2选1,以下称“快2游戏”)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组织,由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具体承销。
第三条 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承销区域内设置*注站投**,*注站投**由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管理。
第四条 快2游戏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销售,定期开奖。
第五条 快2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六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 注
第七条 快2游戏由1至20共20个数字号码球和2个公益号码球共22个球组成,每次投注时,从22个号码球中选择1个号码球组成1注进行投注。
第八条 快2游戏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按期销售,每5分钟销售一期。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九条 快2游戏投注可以选择当期投注或多期投注。当期投注指只购买当期彩票,多期投注指购买从当期起最多连续12期的彩票。
第十条 投注号码可以自选也可以机选。机选号码指投注号码由投注机随机产生确定,自选号码指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
第十一条 投注者可选择单选投注,也可选择复式投注。单选投注是指从1-20个数字号码球中任选一个号码进行投注,或者选择一个公益球号码进行投注。复式投注是指从1-20个数字号码球中选择2个、4个或者5个号码进行投注。
第十二条 复式投注分为“组选2”、“组选4” 两种,具体投注如下:
(一)“组选2”复式投注。从1-20个数字号码球中选择2个号码进行投注。根据投注号码区间,分别命名为:红(1、2),橙(3、4),黄(5、6),绿(7、8),青(9、10),蓝(11、12),紫(13、14),乐(15、16),运(17、18),彩(19、20)。
(二)“组选4”复式投注。从1-20个数字号码球中选择4个号码进行投注。根据投注号码区间,分别命名为:东(1、2、3、4),南(5、6、7、8),西(9、10、11、12),北(13、14、15、16),禧(17、18、19、20)。
第十三条 *注站投**投注为有纸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对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快2游戏。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四条 快2游戏按当期销售额的67%、13%和20%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发行经费和公益金。
第十五条 快2游戏采用固定奖金设奖,其中,数字号码球每注奖金固定为30元,公益号码球每注奖金固定为12元。
第十六条 快2游戏设置奖池。奖池资金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以及弃奖奖金组成。当期实际中出奖金小于当期计提奖金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期实际中出奖金超过当期计提奖金时,差额由奖池资金补足。当奖池资金总额不足时,用发行经费垫支。
第四章 开 奖
第十七条 快2游戏采用专用电子开奖系统开奖,每期开出1个号码球作为当期开奖号码球。
第十八条 快2游戏每隔5分钟开奖一次,开奖采用电子开奖系统,开奖号码通过与数据中心连接的视频设备显示。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九条 快2游戏共设2个奖项,各奖项单注奖金及中奖条件如下表。
奖项单注奖金(元)中奖条件
数字号码球30当期投注的数字号码球与当期开出的数字码相符公益号码球12当期投注的公益号码球与当期开出的任意个公益号码球相符
第二十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
第六章 兑 奖
第二十一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而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二条 快2游戏兑奖期为开奖次日起30天内,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奖池。
第二十三条 单张彩票中奖奖金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的兑奖地点登记兑奖。
第二十四条 单张彩票中奖奖金在人民币1万元及1万元以下的,可持中奖彩票在全省任意一个快2游戏*注站投**兑奖。
第二十五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凡伪造、变造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