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的习俗裹脚 (古人裹脚鞋)

在我很小的时候,是在姥姥家长大的,姥姥走路很慢,也很少出门,姥姥的脚很小,很难买到合适的鞋子穿,后来发现,姥姥的小脚趾总是弯曲在脚背下面。

我问姥姥,不疼吗?你的脚为什么长得不一样?是受伤了吗?

姥姥就笑着摸摸我的脸说,不疼,这是从小裹脚裹的,姥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裹脚了,不过我嫌疼啊,就总是裹的松松的,因为这个,还总是被家里的大人骂......

旧习俗裹小脚,古人裹脚鞋

好好的脚为什么要裹起来呢?

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起始时间,却始终是一个谜。

弓鞋就是当时缠足妇女所穿的一种小头鞋子,因鞋实在太小,时人又冠以“金莲”的称呼,又因其多由罗绮绣成,又名“绣罗弓”。

考古中发现至今年代最早的,缠足鞋*物文**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双女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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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说

关于裹脚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上古说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隋代说

裹脚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

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于是民间女子为了不被选入宫中(另一说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五代说

裹脚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据一些“学者”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裹脚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裹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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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文章

唐玄宗《杨妃罗袜》:“仙子凌波去不还,独留尘袜马嵬山;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中原万里翻。”

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

白居易诗:"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末年时世妆。”

南唐唐镐曾写一对联写窅娘舞:“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

北宋诗人苏轼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裹脚:“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南宋车若水曾在其《脚气集》里对此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

南宋翁元龙《江城子·一年箫鼓又疏钟》

“一年箫鼓又疏钟。爱东风。恨东风。吹落灯花,移在杏梢红。玉靥翠钿无半点,空湿透,绣罗弓。

燕魂莺梦渐惺松。月帘栊。影迷蒙。催趁年华,都在艳歌中。明日柳边春意思,便不与,夜来同。”

《山歌》是明代吴中的民间歌曲,其中就有《送郎》:“送郎送到五里墩,再送五里当一程。本待送郎三十里,鞋弓袜小步难行,断肠人送断肠人。”

《笠翁笔记》中曾提到明代有一位姓周的宰相,以干金购一丽人,名为「抱小姐」,她的脚小到寸步难移,每次行走都必须别人抱着走。李笠翁于是大发议论:「选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则可一目了然,倘若由粗以及精,尽美而思善,使脚小而不受小脚之累,兼收脚小之用,则又比手更难,皆不可求而可遇也。因脚小而难行,动必扶墙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脚小而致秽,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摸,此用之在夜者也。

晚清的福格在《听雨丛谈》中记载,人们往往“以足之纤钜,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

应该看到,裹脚诗的写作是以裹脚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诗词*物文**表明,至少在唐宋时期,确已出现裹脚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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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代区别

诗词*物文**表明,唐宋时期,确已出现裹脚习俗。弓鞋就是缠足妇女所穿的一种小头鞋子,因其多由罗绮绣成,又名“绣罗弓”

明代

宋代的裹脚与后世的三寸金莲还是有所区别的,据史籍记载,宋代的裹脚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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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中原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裹脚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到了明代,裹脚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朱元璋的皇后曾因一双天足,而被百姓讥笑“马大脚”,“露马脚”一词典故由此而生。

明代

缠足女性因为走起路来比较慢,加上艳丽服饰,缠足女性倍感娇柔,看上去婀娜多姿,于是深得当时男子喜爱。加之宋明理学对女子的禁锢,还出现了“赛足会”,在每年的六月六,或元霄节,庙会、集市之上,士女云集,或围坐于空场,头上蒙着盖头,或坐于车中,或在家里坐在门首,众女子的脸可以不给人看,但都要把自己的尊足亮出来,供游人点品,评题,最后由看够了小脚的众男人经过民主商议,评出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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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入关以后,发布“剃发令”,*力武**强迫男子剃发,作为屈服于清廷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裹脚这种风俗文化,也开始被清廷下令停止,但并未达到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服”之说。自此以后,“缠足”愈演愈烈。

这一时期,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同时,八旗女子也开始缠足,她们的缠足方法不同于“三寸金莲”,而是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

“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也正因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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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

直到民国时,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直到这时缠足之风才逐渐停止。

禁令难施行,缠足之风更胜

崇德三年(公元1638),清太宗皇太极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违令者重治其罪。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

顺治二年(1645),朝廷下诏,所生女子禁缠足。

顺治十七年,又进一步严令,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孝庄太后也曾下谕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而且,这一谕旨被悬挂在清宫的神武门内,浩然醒目。

康熙元年(1662),玄烨皇帝下诏,“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见《菽园赘谈》)女子如违法缠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之家,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

从1645年7月开始,顺治帝便颁布了圣旨,要求全国上下剃发。

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也正因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

缠足也引起了清廷宫中女子的热爱,奈何碍于清廷祖训,于是制造出了一种花盆底鞋(旗鞋)效仿缠足。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国,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後未能成功。

1902年,清廷再次发出上谕,劝戒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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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之风终禁

民国初期,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进一步推行禁缠足政策。

1906年梅山地震,长辈开始同意家中小女孩不用缠足,政策得以顺利推行。

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

1916年内务部又颁《内务部通咨各省劝禁妇女缠足文》

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内政部颁发《禁止妇女缠足条例》

1929年国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并派专员落实。

分类说

清朝有个叫方绚的,自称“评花御史”,又称“香莲博士”。

对古代女子缠足一事从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题描绘,他关于中国女子小足的“专著”——《香莲五观》把女人小脚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较细致的分类,即臭名昭著的“香莲十八名”。

比如,“并蒂莲”,大拇指跷起来的小脚;“朝日莲”,用后跟走路的小脚;“分香莲”,两条腿往外拐的小脚;“同心莲”,两条腿往里拐的小脚;“缠枝莲”,走起路来成一条线的小脚;“西番莲”,半路出家之莲,或根本没缠过的小脚。

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故而以莲花命名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而在浙地,大于三寸在四寸左右的小脚则之称为“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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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做法

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

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

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

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

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

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

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

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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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

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人欣赏和赞美。

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

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以就流行了裹脚。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

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

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

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

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当女人足之大小不仅取决于男人的好恶,甚至攸关文化兴衰和国家命运,缠足与放足就不再是一项个*权人**利。

在现代人看来,中国古代妇女缠足是个“历史之谜”,难以理解。

缠足,何时产生?何以流传千年?

主流观点把缠足看作一种病态或变态行为,认为缠足折射出的是一种“变态的文化现象,畸形的审美观念,畸形的心理”,甚至相当长时期里的古代社会也因此而被认为是一个“变态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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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小脚一双泪一缸 触目惊心盛满痛的弓鞋(组图).新华网.

十分庆幸,生在现代!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