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屁溜摆姿势让人家随便拍照 自己要承担过错责任!

光屁溜摆姿势让人家随便拍照自己要承担过错责任!

两名同事之间发生了鸡零狗碎式的纠纷,其中一人竟然拍摄了对方的裸照发在单位的工作微信群里。被拍男子一怒之下,将其同事起诉至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但法院同时认定被拍男子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这是为什么?原来在被告拍摄时,原告配合其摆出了一个姿势……

法庭交锋

大伟和孙强是同事关系。大伟在起诉书中称,2017年11月6日,孙强在公司男更衣室对他进行裸体拍摄。他以为孙强只是假装拍摄,便没有在意其行为,并给了孙强一个正面,后来才发现孙强真的拍摄了他的裸照。他遂要求孙强删除照片,孙强非但拒绝他的合理要求,还将其照片对周边同事进行散播,并在工作微信群里发出了其打码裸体照片。孙强的行为给他一个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强停止侵权,并赔偿其各项损失6万元。

孙强辩称,他并没有侵犯大伟的权利,他拍照片是在大伟授意情形下所为,并非侵权行为。大伟平时就给他起外号为“灶王爷”,并嘲笑他食量大。2017年11月6日当日,大伟更是拍摄他吃饭时的照片,分别发送到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里,同时配有“真他妈好吃”、“灶”等*辱侮**性文字,在微信群里亦有*辱侮**性的评论。大伟的上述行为给他造成了伤害,他找到大伟理论,大伟表示,都是开玩笑,并且让他拍裸照发微信群里,还摆出姿势让他拍照。他拍摄后对照片进行打码处理,然后发到了微信群里。孙强表示,他没有过错,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同时保留追究大伟责任的权利。

查明事实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6日,原告拍摄了被告食堂就餐的照片,未经被告允许将照片发送到二人所在部门的微信工作群里,并且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相关照片,评价为“灶王爷的饭量”,被告因此找原告理论。此后在公司更衣室内,原告在裸体的情况下未加遮挡摆出了一定的姿势。被告拍摄了原告的裸照,将照片进行打码处理后,发送到双方所在的工作群里。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没有证据证实原告允许其将裸照发送到双方所在的工作微信群中,虽然被告将裸照进行了一定的打码处理,仍然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名誉权,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原告未经被告允许,将被告就餐照片转发微信工作群以及朋友圈,其评论如“灶王爷的饭量!”言语本身即有嘲笑原告的性质。因原告的嘲笑行为在先,故其对于本案中侵权事实的发生有一定过错。

被告拍摄其照片时,其竟然在自身没有衣物遮挡的情况下,配合被告摆出姿势,应视为其对被告的拍照行为作出了允许的意思表示,故对此后被告的传播行为亦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被告在工作微信群里发送原告裸照时,对原告的要害器官进行了打码处理,客观上减少了对被告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的侵害程度。考虑各种因素,酌情支持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原告关于损失的其他诉请,不予支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津云新说法工作室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与本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