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事件中受害者有罪吗 (法律典型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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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条热搜引起大家热议,5月初,四川省宜宾市的一群男青年在网上发帖说,他们中学时期曾被自己的老师梁岗性侵,一些侵犯甚至还发生在他们的大学期间。

男性性侵案的最后一个受害者,性侵达不到定罪的真实案例

从2005年起至今,共计有30名左右的学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性侵害。其中,10名左右选择报警。

目前,梁岗已经被移送到当地检方审查起诉。

杨树作为揭露这起事件的发起者,去年已经向有关教育部门举报,但并未得到任何回应。

其余当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

“出于对性侵害的羞耻和对法律的无知,最初我压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甚至导致高考没考好。

我不管对男生还是女生,都没有办法去信任。做了几年的心理建设后,我决定说出来,希望可以得到公正的对待。”

由于梁岗作案地点甚多,导致调查取证十分复杂。再加上他是心理学专家,心理素质过硬,再次为这个案件的审判增加了难度。

目前,案件审判结果尚不明朗。

这是我国首例男性教师大面积猥亵14周岁以上男性学生而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

杨树也说,希望自己的行为,可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他甚至希望:男性被强奸的罪名也可以被成立。

关于男性被性侵,这虽然是第一起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但绝不是第一起案件。

2002年,流行男歌手红豆,因为涉嫌猥亵多名男童被捕入狱;

2013年,湖北7岁儿童遭小学老师性侵长达半年之久,最终罹患尖锐湿疣等多种性病;

2014年9月12日凌晨,重庆合川区一男子深夜被另一男子性侵,碍于同性性侵尚属法律空白,加之没有造成明显身体伤害,警方只有将小勇教育一番后放行。

2017年,林肯公园的主唱Chester Bennington自杀身亡,他称自己年少时遭遇过长达六年的性骚扰;

2018年,阿根廷两个著名足球俱乐部先后曝光性侵男孩的丑闻,一个隐匿十年的娈童产业链浮出水面

……

在一个我们看不见的角落里,男性正遭遇各式各样的、不同程度的性*力暴**。

曾经,“不要啦!杰哥”一度是台湾中学生口中的流行语。这一流行语出自台湾由教育部指导的纪录片《如果早知道:男生也会被性侵》。

视频长达17分钟,讲了一个中学生在网吧打游戏时认识杰哥后被骗去家里实施*暴强**的故事。

视频里还提到:男性被性侵的比例增长了好多倍,被性侵的男生被摸生殖器官,被强迫*交口**、*交肛**,阴囊被摸到红肿不堪等,甚至被感染上艾滋病。

视频里的小男孩在被侵犯后精神不佳,导致没有去学校上课。他的朋友问起他,他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告诉别人这件事,会不会有人相信我呢?

第二个问题是:那个人究竟为什么对我这样?我是被*暴强**了吗?

02

纪录片《如果早知道:男生也会被性侵》里的小男孩的预判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

大部分人,甚至是亲生父母,都不相信男人会是性*力暴**的受害者,更加不相信:男人会侵犯男人。

除了文章开头提到的特殊案例,社会共识普遍认为:

女性*暴强**男性的案例很少,因为相较女性,男性在生理上(力气等)存在绝对优势;

而且,在我们的语境里,很少有男性会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被强迫*行为性**。

其实,这是一种刻板印象。男性也有脆弱的时候,当他毫无提防,面对体力、权势与自己均不对等的施暴者时,他一样会陷入危险的境地,毫无反抗能力。

男性除了有被异性侵犯的可能,还会遭遇来自同性的侵犯。这个同性,除了男同性恋者,还有可能是已经拥有家庭、社会地位稳定的异性恋男子。

男性性侵案的最后一个受害者,性侵达不到定罪的真实案例

所以,一旦不幸的事情真的发生了,男性应当被一视同仁。

但是,提防来自他人(含同性)的骚扰和侵犯,又一直是男性家庭性教育的盲区。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男性就对同性和异性的戒备心理都比较低。

上学时,男生最爱玩的游戏是“叠罗汉”,一堆男生人叠人压在一个男生身上,他们乐此不疲;

关系好的男生之间也会勾肩搭背、互摔、互相掏裆、摸屁股及大腿等,他们只觉得这是哥们儿之间再正常不过的玩笑;

男生之间也会有“比大小”之类的亲密互动,似乎他们也不太介意将自己身体的私密部位暴露给其余同性。

男性性侵案的最后一个受害者,性侵达不到定罪的真实案例

另外,从小到大,长辈们在男孩面前,会表现得更加没有界限感。

如:在很多地方,小男孩五岁之前的生殖器属于全家观赏性的景点,无论谁都要随手往裤裆里抓一抓;

许多荤段子,顾及女孩子在场不会随意说,但当着男孩子的面却毫不顾忌;

更有甚者,会当着众人的面直接脱掉男孩的裤子,就为了“炫耀”家里生了个男娃……

如此种种,都会让男生产生一种错觉:这一切都是正常的,如果自己无法忍受,那就一定是自己想多了。

男性性侵案的最后一个受害者,性侵达不到定罪的真实案例

英剧《九号秘事》中讲述了一个关于父亲性侵男童的故事

另外,目前我们的法律对同性性侵的规定也相对落后。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猥亵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或妇女,“他人”即包括男性。

修改之后的条款意味着:骚扰男性的人,也会构成犯罪。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又注明:“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意志,使用*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行为性**或者奸淫*女幼**的行为。”

这两条法律,同样适用于未成年男性。

这意味着: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判定成强奸,因为强奸罪仅限于异性之间。如果男性强奸了男性,很有可能只能按照猥亵罪罪名处理。

如果成年男性强奸了未成年男性,也只能以猥亵或是故意伤害罪处理,最高服刑只有5年。

而侵害者如果奸淫*女幼**,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一般情况即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年前,大连一位名为“阿里山神卤蛋”的22岁男生在驾校学车过程中,被一名男性教练性侵。

事后,经医生检查发现:其*体下**充血、肿胀,还有咬伤痕迹。

甚至,他上厕所时都会感到疼痛。

但是最终,这位教练只被判了15天……

在另外一起类似的案件里:河北某中学生被性侵后,无法坐下、肛门重度溃烂,家里苦苦向各部门求助,最后由于取证困难不了了之。

家庭与法律的缺失,让一个又一个男孩错过了寻求帮助的良机。

男性性侵案的最后一个受害者,性侵达不到定罪的真实案例

03

有调查显示,如果男性遭遇性侵,他们会比遭遇性侵的女性更难以开口向别人诉说他们的痛苦,他们的耻感会更强烈。

这仅仅只是因为:他们是男性。

“男儿有泪不轻弹”,这是一个男孩子呱呱坠地时,受到的第一个关于男性气质的教育。

这个教育的潜台词是:你是男孩,属于你的另一个名字叫“坚强”。

绝大部分男性从小就会被教育不能哭、不能轻易表露情绪,要坚忍,内心要扛得住压力,要不拘小节,只有这样,才会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男性性侵案的最后一个受害者,性侵达不到定罪的真实案例

这种对男性气质的要求让男生更不敢告诉别人他们目前正在面临的遭遇,也让更多坏人有了可乘之机。

上文提到的“阿里山神卤蛋”的母亲,在反思自己面对儿子被驾校老师性侵的事件时,提到了几点比较重要的细节:

(1)一开始,她以为儿子只是有点洁癖、过于敏感,还调侃儿子说,“谁能不遇见几个流氓就过完这一生”?然后劝儿子赶紧洗个澡完事。

(2)她觉得儿子太大惊小怪了,简直是眼里容不得沙子。

(3)儿子提出要去医院检查时,她不当回事儿,觉得儿子作为一个男孩子,平日里指甲破个口都要贴创可贴,简直活得比作为女性的母亲还仔细。

在男性被性侵这一现象中,母亲对儿子的“性别偏见”让这个年幼的孩子一次次失去了申诉的机会:

洗澡失去了体液,不及时去医院采集信息和报警也让之后的取证变得更加困难……

所以性别偏见是需要被矫正的。

过分宣传男孩子一定要怎样,过分强调男性气质,只会使得男性受害者更沉默,也会让他们的心理压力更大。

男性也是需要被保护的。

男性性侵案的最后一个受害者,性侵达不到定罪的真实案例

社会层面以及我们这一代的人教育子女时,都应该要意识到这一点。

性侵不分男女,不管是对男性还是对女性,违背自身意愿的肢体接触和骚扰都应该被强烈*制抵**,甚至严惩不贷。

我们在教导男孩子要有责任感有担当的同时,也要教育他们如何正确保护自己。

在不断有舆论、媒体为女性发声的当下,我们同样需要照见每一个男性特有的困境,适时给予他们关怀与帮助。

只因,在“生而为人”的阵营里,每一个受害者都是弱者。

期待针对男性的*暴强**被“有罪化”的那一天早日来到,也期待大家早日消除性别偏见,给每一颗受伤的心灵带去更多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