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早的足球俱乐部:齐云社
宋代是蹴鞠发展鼎盛的一个时期,其中出现了全国性的蹴鞠行业组织——齐云社,以及全国性的蹴鞠比赛——山岳正赛。宋人撰《蹴鞠谱》说,“蹴鞠初兴黄帝为,王孙公子戏相宜。世间子弟千般戏,惟有齐云实可奇。” 齐云社又叫圆社,是最早的足球专业组织。齐云社是对外的正式名称,圆社则是自己人之间亲切的称呼,在当时还流传着“不入圆社会,到老不风流”的说法。 当时,齐云社的社员入社规矩严,要求高。在生活上规定社员“十禁戒”,比如不准多嘴多舌,不准赌博,不准惹是生非,不准花天酒地等。还规定比赛“十不踢”,灯光下、宴席前、文庙里,甚至风大的地方都不能踢球。在道德修养上也有“十紧要”,要求球员尊敬师长,谦让诚实,穿着端正;不能球员相轻,得见面有礼节,注意身份。 齐云社还谱写了自己的社歌。《事林广记》说,该社社歌采用通俗唱法,内容紧扣足球,契合时代精神,自唱自夸,广告性强。
齐云社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组织全国性的比赛,山岳正赛就是齐云社组织的,每年举行一次,目的是对蹴鞠艺人的水平进行评价和考核。比赛时,通过二人白打蹴鞠的方式确定艺人的技术等级,裁判则由齐云社派人担任。那时,有些身份的,都会带上妻儿老小看球。 山岳正赛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评定等级,相当于现在运动员过关、考级。在山岳正赛当中,他们事前要发通知,比赛有参赛费。他们还有等级证书,叫名旗。比赛完了之后,赢者得名旗下山,输者无名旗下山。


唐代“女足”
随着蹴鞠的发展,球体轻了。唐*开代**始有了女子足球。女子足球的踢法是不用球门的,以蹴鞠踢高、踢出花样为能事。 唐康骈《剧谈录》中有一则“潘将军失珠”的故事,里面便提到了一位善踢球的唐朝女孩。长安城收藏家王超到住在光德坊的潘将军府寻宝时,一天,“过胜业坊北街。时春雨初霁,有三髫女子,方年十七八,衣装褴褛,穿木履,于道侧槐树下。值军中少年蹴鞠,接而送之,直高数丈。”当时围观者都看呆了,想不到这位身穿破衣、脚踏木屐的女孩,脚下功夫竟如此厉害。 唐代宫中“女足”整体水平很高,被视为“皇家女子足球队”。宫中会定期举行“女足”比赛,王建《宫词》中“寒食内人长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一句,说的就是在寒食节这天,宫中举行“女足”比赛的情形。
女足在唐代如此流行,可能与大唐的文明有直接关系。由于经济发达,生活自由开放,女性得以参与过去男人才能参与的社会活动。而在唐以后,“女足”则走向落没。
蹴鞠史上最早的“首发名单”
南宋《武林旧事》曾列出了“筑球三十二人”竞赛时两队的名单与位置:“左军一十六人:球头张俊、跷球王怜、正挟朱选、头挟施泽、左竿网丁诠、右竿网张林、散立胡椿等;右军一十六人:球头李正、跷球朱珍、正挟朱选、副挟张宁、左竿网徐宾、右竿网王用、散立陈俊等”。这恐怕是历史上的第一份足球“首发名单”了。

明清时期蹴鞠没落
明代之后,蹴鞠仍流行于贵族与官吏间,其中许多贵族与官吏过度沉迷而不理政事。当时*楼青**的娼妓知道男人爱玩蹴鞠,便开始打着玩蹴鞠的旗号招揽客人,使得蹴鞠逐渐趋于下流低俗。明太祖因此下令官吏、武士等禁止蹴鞠,“鞠圆者卸脚”。清兵入关后,满人延续明朝做法,全面禁止蹴鞠,蹴鞠就此没落。 我国古代的蹴鞠活动,自战国起经历了几千年,在汉、唐、宋时代,曾经象彗星一样,发出闪亮的光辉,投入清代社会的水中,只留下一点泡沫,终于暗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