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林足球》这部电影帮助周星驰获得2002年第2届华语电影传媒大奖“最佳男演员”! 当然这也只是其中的一个奖项。 周星驰凭借《少林足球》拿下了十多个奖项,也让他完全打开了内地电影市场。 当年在香港上映时,累计票房高达3亿元人民币,直接打破香港华语片历史纪录,成为无厘头喜剧和特效结合的经典之作。

但是就这样一部电影,剧中经典台词至今也堪称经典,例如:“ 生如果没有梦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 地球太危险,快回火星吧”功夫加足球有搞头吗 ?”“ 打打杀杀,你找别人吧,我受过高等教育的 ”
但就是这样一部电影,最终并没有在内地上映,这又是为什么呢 ?二十一年过去了,当年的具体原因不得而知,结合当年电影总局颁布的一些规定来看,有几方面原因还是值得深入思考的。

(一)电影名字“欠妥”。用电影中的台词来讲就是“功夫加足球有搞头吗?”“有搞头”。就是这一句有搞头,少林+足球,在有关部门看来, “少林”一词源于五千年中华文化而来,神圣不可*渎亵**! 但是这部电影是星爷无厘头式的搞笑电影。电影名字“少林足球”并没得到宗教界的认可,尤其是少林寺极力反对!

(二)剧中某些“情节”敏感 。这里要说说,在剧中开头,达叔扮演的黄金右脚踢假球的情节。年轻的达叔参加的这场比赛是“ 全国超级杯足球赛 ”! 星爷这是在蹭甲A联赛假球的热度 ,可谁曾想这不撞到枪口上了吗?1998年万达足球退出甲A以后,中国足坛的风气越来越差,假球场面愈演愈烈。 这种敏感题材的电影自然得不到电影总局的支持 !!!

(三)电影未过审。按照有关规定“ 所有在中国内地放映或有内地电影机构参与制作的影片必须经国家电影局审查后才能公映 ”。可是《少林足球》为什么需要国家电影总局过审呢? 《少林足球》这部电影虽然由星辉海外有限公司制作,但珠江电影制片厂和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这两家内地公司也曾协助拍摄。
而且星辉和珠影在合作协议有明确的规定,该影片必须先要拿到国家电影局的审查批文,才能在内地和香港上映。但星辉在未拿到国家电影总局批文的情况下,便在香港首映,至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最终导致影片未能在内地上映!!!
以上三个原因,各大媒体都有各自的说法。
假设,这部电影最终得到了国家电影总局的上映批文,这部电影最终会拿到多少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