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么一个小故事:
一位父亲的女宝一岁大的时候,每次吃饭的时候都对桌上的碗筷很感兴趣,会用手拿着使劲敲,还会拿过来,扔到地上,再捡起来,再扔掉……如此反复,不停“捣乱”,这样他们很头疼。
于是,有段时间,他效仿网上训狗的方法,拿着一个丑陋的娃娃去吓唬女儿,试图建立“条件反射”,让孩子学乖。
一周后,这位父亲发现,孩子确实不再拨弄碗筷了,但她百年的畏缩胆小,不愿意坐在饭桌前吃饭,以至于很长时间,孩子吃饭都是在小床上进行的。
在我们的教育观念里,出了差错往往就代表着失败。我们从小不允许犯错,也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错。
我们按照一个看似”正确“的模板去教育我们的孩子,因为我们的父母也是如此教育我们的——这样不行、那样不行、不可以这样、不可以那样......
这样做,看似让孩子在一个”正常“的范围内成长,却剥夺了孩子探索的机会,扼杀了他的想象力和天性。

李嘉诚曾经说过:“世界上最浪费时间的事就是给年轻人讲经验,讲一万句不如你自己摔一跤,眼泪教你做人,后悔帮你成长,疼痛才是最好的老师。”
对孩子也是一样,父母总是试图剥夺孩子“试错”的机会,将自己的经验强加给孩子,殊不知,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会损害孩子的能力、韧性、快乐和自我意识。
美国的斯特娜夫人是一位享有盛名的早期教育家,她在教育女儿维尼夫雷特的过程中,曾经发生过这样一则故事。
有一天,孩子问斯特娜夫人:“我想到同学家里去玩,可以吗?”母亲说:“可以,但必须在12点半以前回来。”可那天孩子比预定的时间晚了20分钟才到家。斯特娜夫人见孩子回来了,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指了一下墙上的钟。孩子知道回来迟了,马上歉疚地说:“是我不对。”吃完饭,孩子赶紧换了衣服,因为她每到星期二就要去看戏或看电影。这时,斯特娜夫人又让孩子看看钟,并说:“今天时间来不及了,戏和电影是看不成了。”孩子难过地流下了眼泪。斯特娜夫人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说了一句十分惋惜而又耐人寻味的话:“这真遗憾!”

英国著名教育家斯宾塞认为,当孩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所产生的自然后果后,吸取这方面的经验,以后不再犯,就是自然惩罚。
1920年,里根11岁。有一天,他和小朋友在院子里踢足球时,不小心将邻居家的玻璃打碎了。邻居很生气,非要他赔偿12.5美元。当时的美国,12.5美元是笔不小的数目,里根吓得赶紧回家,恳求父亲帮帮他。父亲却说:“我不会替你还钱的!你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先到邻居家赔礼道歉,而后自己还钱。”
里根一脸的不解:“我赔?我哪有那么多钱啊?”
父亲说:“你必须对自己的过失负责!我可以借钱给你!但一年后你必须还给我。”
按照父亲的要求,里根到邻居家还了钱,而后,便开始了艰苦的打工生活。虽说他才11岁,父亲却对他充满了希望,相信他一定能成功!
半年后,里根终于挣够12.5美元,对一个11岁的男孩儿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但里根却靠自己的双手,弥补了自己的过错。
后来,里根成了美国的总统。可只要里根回忆起此事,他就会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承担过失,使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大人尚且都会犯错,何况是跌跌撞撞摸索成长中的小孩?孩子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孩子犯错之后,家长不懂正确处理,既不能让孩子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又不能正确引导孩子改正错误;这样的教育方式只会让孩子越走越“偏”。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犯错误是孩子的权利,因为这是成长必经的一个过程体验。孩子只有在不断犯错误的过程中,才能不断改正才会学会成长。
进化心理学家哈瑟尔顿和列托曾说过,“人类是以‘犯错’的方式来适应世界的,不犯小的错误,可能就会犯更严重的错误。”
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允许孩子自己去体验,去试错。
当孩子犯错时,记住:不管你多么生气、多恼火,一定要努力克制住情绪,不要乱贴标签,比如“坏孩子”“惹祸精”等。等到我们和孩子都心平气和的时候,不用命令的语气,而是用建议的方式跟孩子沟通,你会更深刻地了解孩子犯错的心路历程,完全可以借机引导孩子认识世界,引领孩子自我成长。

家长可以试试这么做:
- 告诉孩子事情会导致什么后果,让他自己决定怎么解决,家长也可以提议,陪孩子一起解决。
- 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给孩子分析,启发他发现错误,引发自省。
- 无论是谁,知道自己犯错了都会害怕恐惧。如果孩子知道自己犯错了,有人理解,有改正的机会,这个恐惧消除了,是愿意去改正的。
人无完人,孰能无错?何况是一个孩子。如何正确处理孩子的错误,这也是一门学门,家长们需要好好去学习,让孩子在错误中得到进步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