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鸿
原题《那时,天很蓝……》
七月的一天,我蹬着一辆二零圈的自行车,在丹城的环城路上,奋力向前。湛蓝的天空里,没有一丝云彩,时值清晨,四面八方都有微风拂来,细密的汗珠仍然不时汇聚并且顺流而下。这辆自行车是初一女孩小鱼的,那时,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也是她的家教老师。她说,暑假不想骑车,可以由妈妈开车接送。这辆小巧的自行车就成了我的交通工具。
同行的是那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杜林,他轻松地踩着一辆二六圈的自行车,不时吹着口哨,还把双手插进裤袋里,可是,大热天呢,帅哥,你这是赶路,还是秀车技?我心里想着但没有说出,在陌生人面前,缄默是一种美德啊!杜林偶尔悠闲地回过头,同情似的看着我,大约觉得在这么平缓的道路上骑车,不至于这么汗如雨下。可是,我保持文静乃至文弱的状态已经多年,如此不畏艰辛地顶着烈日去做家教,已经属于挑战极限了,难道我应该把自行车骑得像摩托车,才适合与你同行吗?——我没有说话,缄默是美德……

小鱼一家对我的认真负责十分满意,那天还没上完课,她姨妈就来家里热情地跟我打招呼,说一定要帮忙找个老师来辅导松松,希望是阳光一点的,热爱体育的,理科好的男孩子。尽管我认识的都是中文系的书卷气息浓郁的迂腐男生,但还是满口答应了。回校后问同学,他们说物理系的杜林正好在找事做呢,“喏,那就是杜林。”顺着同学目光望去,只见一名高大帅气的男生搂着个足球正淡定地往这边走。我截住他,表明来意。他说明天早上八点半一起从校门口出发吧。
就这样,这个骄傲的家伙此时正与我一起去见小鱼的姨妈。
“你肯定不爱运动吧?你是中文系的?”他似乎想打破沉默。
“是的。”我抹了一下脸上的汗水,上帝作证,脸红,不是因为尴尬,而是太热。我可从来没觉得不爱运动是缺点。
“那你以前认识我吗?”——他问得真直接!
“不认识,我只认识我们班的,还有个别同乡。”我很诚实地回答。

他似乎很失望,他说,你们中文系很多女生都给我写过信呢。
这话有点新鲜,我真没见过这么自恋的人,不禁哂笑道:“是因为你长得帅吗?”
“可能是因为球踢得好吧。”他得意地说,“去年新生足球赛上,我们系一举夺冠,我是前锋。”
“前锋是什么意思?”我问。
“天,你连前锋都不知道?”球星杜林瞪着眼,仿佛在打量外星人。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啊,球星有点泄气,还有点郁闷,没来得及解释“前锋”,估计解释了我也不太懂,幸好此时,我们已经到了小鱼姨妈的院里。小鱼的姨妈对球星很满意,她希望松松能够在进中学之前的这个暑假里,学会游泳,爱上踢球,并且提高数学成绩。“当然,这些,我们都会付报酬的。”小鱼的姨妈最后真诚地说。
球星在这个暑假做家教收获颇丰,有两次在路上遇见我,都热情地说要请我吃饭以示感谢,我婉言拒绝。不是对帅哥不感兴趣,是我怕自恋的球星以为我是粉丝,误会可怕,尊严高于一切啊!
我很想告诉他,我真的不懂足球,还有一切竞技项目都不懂,所以对球星也不感兴趣。我们寝室住四人,课余时间里生活丰富多彩,一起看各类球赛,一起看电影,一起看小说,一起逛街找美食……除了第一类,其他的我都能热情参与,但第一类包括的内容实在太广泛了,比如昨晚欧洲杯的小组出线,比如罗纳尔多和他的女友,比如球场上那个高年级帅哥……所以,谈论球赛或看球赛的时候,我宁可去打开水!

我提着四个暖水瓶,一边两个十分平衡。去的时候晃悠悠的,回来的时候沉甸甸的,我远远看见她们三个在那个被梧桐树环绕的排球场边上站着,翘首观望,小丽还不时扶扶鼻梁上的眼镜,爱美的她,只有看比赛的时候才戴眼镜的。“好!”掌声四起,她们在欢呼。
我小心翼翼地把水瓶搁在梧桐树下,看着一片片手掌似的梧桐叶纷纷飘落,它们正追着风旋转,奔跑,跳跃……
——“加油!加油!”呐喊声四起。
声音很大,树叶都被震落了!可我不想看梧桐叶了,轻轻地走过去,我问她们:“还有多久结束比赛?十分钟够不够?”我声音很小,可是,她们周围的人全都扭头看我了,就像看外星人一样,满脸惊诧,这次我很惶恐,干嘛呀,难道没跟你们一起看排球赛就成了另类?她们三个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小萌对我说:“你先走,不用等我们,暖水瓶可以留着我门自己提。”
我只好纳闷地离开,虽然不爱运动,不看球赛,但是尊严无价!我一定要提着四个暖水瓶离开!如果还有谁需要我帮忙,此时,我很乐意。
等她们仨看完排球,一路兴奋谈论比赛的时候,我已吃了晚饭,准备去图书馆。她们看见我就大笑起来,这善意的笑简直响遏行云,还带着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小丽笑得喘不过气来,她捂着肚子说:“你今天可是把咱寝室的脸丢尽了!排球不是论时间结束比赛,是五局三胜,根据比分确定胜负的!”
另外两人笑完了,得出一致意见:“得给你普及一下常识了!从明天起,跟我们看球赛去!”
见过赶鸭子上架吗?——大约和我看球赛的情景差不多吧。

这场足球赛是中文系对政史系,我们系的黄色球服和政史系的蓝色球服相互辉映,甚是好看!虽是校内比赛,各系的球迷把球场也围了一道密不透风的人墙,我没有关注人墙,只是觉得蓝天上一轮秋阳很温暖,它正洒下光辉,把周围水泥墙上的爬山虎晒得懒洋洋的。
进球了!有女生在尖叫,还有拉拉队在呐喊,我努力把目光投向足球场上。忽然,我发现黄色队服和蓝色队服中混着一个黑衣人,他时而奔跑,时而停下,他怎么不踢球呢,还老是碍手碍脚,影响别人?我把并肩看球的小萌和小丽从中间拨开,用很大的声音,非常认真地请教:“穿黑衣的那人是哪个队的?”……
后来……
唉,后来,后来我再也不看球赛了!你们谁也不要劝我,不要给我普及球赛知识!我是一个文静的人,我要保持文艺的状态……唉!
我喜欢怀念大学时光,那时候,天空很蓝,时间很慢,时间是绿色的,郁郁葱葱的,就像……不!不是像足球场上草坪的颜色!我更愿意它像梧桐树春天的颜色。

【作者简介】罗鸿,文学爱好者,有作品散见于网络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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