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明显偏袒一方二审能改判吗 (故意杀人积极赔偿二审改判)

故意杀人一审判死缓二审改判吗,一审后取得谅解书二审会改判吗

这几天,“南京”这两个字频频出现于网络,格外吸人眼球。这不,7月25日晚上 21时半许《环球网》发了一则新闻,《“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三名被告上诉,主犯要求改判无罪》。

这儿先简要回顾一下该起案件的基本经过:

那个第一被告人洪峤,他与已经被害的女大学生李某月(殁年21岁)曾经有恋爱关系,洪峤因两人发生了矛盾,居然产生了要杀掉李某月歹意。他邀约了另两个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真乃糊涂透顶的天*法大**盲,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的忙,也能帮?!),多次密谋商讨如何如何杀害李某月的安排与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在江苏南京,选定了云南勐海县普洱茶公园,当作他们的作案地点,由洪峤把李某月诱骗到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接着,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俩人多次演练杀人方法(乱七八糟的影视片看多了),并特别交待了作案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定时汇报等方面的要求。

2020年7月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窜到勐海县。当日晚上,受害人李某月被诱骗到了作案的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凶相毕露,残忍的杀害了李某月,并按预定计划予以掩埋。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宣判,洪峤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晨光、曹泽青俩人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三个被告人在法定上诉期内,依法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洪峤上诉的是:无罪上诉。另俩名被判处死缓的曹某青和张某光的上诉理由是:量刑过重。

正如媒体报道,受害人父亲李某就此发言:“上诉是他们的权利,我坚信法官会做出公正的判决,坚信洪某一定会判死刑。”

我在这里摘录部分网友对此所发表的评论:

杀人偿命,必须严惩。

无罪辩护,这个难度太大。

另外两个家伙不立即执行,已经够仁慈了,还嫌重?

放过恶魔等于害更多的人。

做出如此残忍的事,还有什么资格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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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此案从案发到今天,已经两年零数天了。这三个歹徒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现在,在监牢里也待了近两年时间了。在这七百来天的时间中,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反省自己的滔天罪行,也有足够的时间分析也好,猜测也罢,必定想过自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他们都有自己的辩护律师,就算他们请不起律师,或不愿意请律师,本案由于系重大刑事案件,法院也会依法为他们指定(免费)律师。就算他们不请教律师,律师也会或直率,或委婉地告诉他们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

对了,还有他们的“牢友”,在这不算短的两年时间里,闲来无事时,也会为他们摆摆“龙门阵”,替他们作出“专业”的分析。

洪峤作无罪上诉,应属“鱼死网破”式的上诉,反正总是一个死。另外那两个被告人,则是借宝贵的上诉机会,去中大奖。

当然,最终结果如何,有待上级人民法院的裁判,让我们拭目以待。

网友们,你们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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