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弄清这12点,做疫情期最专业的HR
作者:梁超
现任北京亚联拓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副总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CIPMT国际认证培训师,拥有超过15年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曾就职于某大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央企,服务过上百家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对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理论依据具有独到、敏锐的见解。
大家好!在全国人民同仇敌忾抗击新冠病毒的特殊时期,作为全心全意为广大HR服务多年的我也没有闲着,思考了很多帮助HR在疫情期间更加职业化、专业化、人性化地面对各种复杂情况的办法,下面这篇“锦囊*法大**”送给您,有了它贴身相随,定能确保您的工作万无一失。
一、关于复工时间
我国地大物博,东西南北各地千差万别,当地政府颁布的复工时间也参差不齐,网上有很多朋友整理的汇总表,以下为您分享一个目前最新的权威版本(详见下图),对于员工来自全国各地的企业HR,提醒您需要多多关注。

全国复工时间
二、关于工资计算
国家为了防止疫情扩散,发布了增加假期的政策通知,这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可对于多数HR来说,大家都没有经历过类似情况,这些休假怎么算?影响到工资如何计算呢?
据笔者了解,首先,本次延长春节假期是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无特殊情形,用人单位应参照执行;其次,本次延长的休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系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的假期,与员工带薪年假的性质也不相同,企业不得在未征得员工同意且未提前安排的情况下用带薪年假进行冲抵,也不能按事假等其他假期处理;再次,本次增加的假期,如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应正常支付员工薪酬,如仍安排上班的,可以安排对应时间补休,无法补休的,需支付200%的加班工资;最后,虽然2020年假期有所增加,但全年平均工作天数和月计薪天数不应随着进行调整。
另外,国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综合工时制度,按照生产经营特点进行轮岗轮休。
三、关于五险一金
根据北京市人社局的相关通知,北京市1、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可延长至3月底,各项社保待遇如退休、失业、工伤、医疗等不受影响正常享受;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缴费手续的,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的不收取滞纳金,员工比较关注的购车购房等用途需要的个*权人**益记录不受影响。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公积金推广了28项业务网上全程办理,尽量减少企业上门办理;对于疫情期间缴存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另外对于疫情期间受到隔离、感染治疗的人员及医护人员,如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款贷**的,可以延期并不记逾期违约。
笔者认为,人社部门和公积金部门这次也是拼了,为企业和员工着想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府的无纸化办公,也许借助此次疫情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也是意外的收获。全国其他地区的通知,我们正在整理中,后续汇总发布。
四、关于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这一点是各级政府近期密集发布的文件中均重点提及的,提炼出一句精华就是“不得在特殊时期随意乱裁人”。劳动关系延伸开就是就业问题,关乎社会的稳定,例如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所以,在疫情期间,笔者建议想裁人的企业需要三思而后行,如果您踩到“疫情期裁员”这个“雷”上,员工一旦行使了劳动仲裁,当前环境多少会对企业造成不利的舆论影响,除非您有十足的把握,不然还是先忍一忍吧。
五、关于医疗报销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卫健委等多个部门已联合发文,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的患者,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承担部分财政依然予以补助,确保患者不会因为治疗费用高而逃避治疗,带来更大的传播风险;另外将治疗所需的药品和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的支付范围,这样个人负担部分进一步得到减免;最后,医疗机构在收治相关患者后医保经办机构可以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院的资金压力,更好地保障救治工作。
六、关于医疗期
医疗期和下面我们讨论的工伤问题,其实对应了两个不同人群,即患者和医务人员。患者这个概念需要明确的是不包含隔离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一旦确诊后就成为了真正的“患者”,医疗期也同时启动了。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此提示您,医疗期对于累积病休时间也有一定的要求,感兴趣的HR朋友可以参阅相关文件。如不幸遇到员工因冠状病毒引发肺炎身故的,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行【2009】70号)等文件的标准向职工家属支付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救济费。
七、关于工伤
为了保障医护人员在高风险的疫情期间救死扶伤,人社部联合财政部、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对医护及相关人员在救治过程中感染病毒的情况,已发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报销和支付待遇。
笔者认为,有了相关政策的保障,有利于医护人员能够更加全身心地投入紧张的救治工作中,减轻后顾之忧,医疗相关行业的HR可以多加关注。
八、关于招聘、培训等工作
对于招聘、培训这类工作,笔者把它们汇总成一句话:“不见面、少聚集、靠线上”。多数企业在疫情期间都应该暂停招聘、培训类的工作,减少求职者的上门面试、公司内部或外出集中培训等情况,响应政府的相关号召。
涉及特殊情况的,比如企业有非常重要的候选人,或者一次非常紧急的业务培训,笔者建议企业HR可以尝试电话、视频面试或者视频会议,既不耽误事情,也可以远程办公实现隔离。这次疫情让我们更加投入互联网的怀抱,难怪不少专家说,依附于网络的很多产业,如视频媒体、手机游戏、在线学习等,意外的因疫情而呈现了爆发式增长。
九、关于企业如何进行日常防范
这个话题网上的版本繁多,大家尽可搜索参考,笔者把它们归结简化为“四个三”:
1、企业必备三件防护法宝:口罩、消毒液、体温计;
2、每天督促员工必做三件事:通风、消毒、洗手;
3、要求员工不做三件事:不拜访客户、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去高危疫区;
4、提醒员工时刻注意三查:查体温、查自我防护、查思想意识。
对于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企业,笔者额外补充几点建议:
1、成立疫情防范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2、制定一个书面的《企业防疫参考手册》,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掌握,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3、制定一个应急预案,如果本企业发生了疫情应如何处置?如何在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继续生产经营?
十、关于员工实现在家移动办公
员工在家移动办公虽说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全民性、全行业性的移动办公还是头一次发生,是利是弊还有待于时间去检验。笔者认为,疫情期间采取灵活的弹性工作制是不得已而为之,不可能就此取代正常的工作方式,但很多行业、企业通过本次尝试,也可能会获取到一些移动办公的“甜头”,在当前成本飞涨的时代,灵活也许就意味着成本的降低,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在此,笔者给各位HR几点建议,可供分享给公司同仁:
1、移动办公期间相对“松散”,缺乏约束和监督,有些朋友习惯于熬夜、睡懒觉、拖延工作,不妨要求员工合理安排好个人的工作和生活,有时间观念,制定好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善于使用各类移动办公软件(如办公协作、视频会议等),保持沟通与活跃,尽可能减小“不见面”的影响,保持组织的高效运转;
3、建议每个人集中全天精力最好的时间段处理最重要的工作,所谓的“好钢用在刀刃上”,提高移动办公的效率;
4、虽然见不到客户,但要利用一切包括电话、微信、邮件等手段保持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社交千万不能断;
5、对于各级管理者,以目标为导向考核。应提前让下属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以按时、准确完成目标为最终考核,尽量减少过程的考核。
十一、关于企业的预防宣传
常有HR朋友诉苦,有时候HR在企业里充当的就是“全能管家”的角色,事事要替公司管理者冲在一线,当然这也体现了管理者对于HR的充分信任。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类新出现的事物,作为HR首选应该自我学习掌握相关预防知识,才能够指导别人共同参与防范工作;其次,要关注细节,对于任何可能带来隐患的地方不能放过,举个例子,您是否知道有多少员工或配偶老家是湖北地区的?有多少员工在假日期间有出行的情况?企业未来是否会安排出差计划?有些工作甚至超出了HR的工作范畴,但特殊时期不可大意,这也是考验HR的重要时刻。
其它各类预防宣传的措施网上各种版本繁多,笔者为您搜集了权威版本,照此实施错不了:
1.关心员工的健康
企业在疫情发生时,应做好对员工、客户的保护工作,体现出非常时期的人性关怀。
鉴于此次肺炎疫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各企业应把员工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对员工进行传染病预防及治疗知识教育的同时,在内部采取严格的卫生防范措施,定期对办公区域、生产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具体措施如下:
1)当发现高度疑似肺炎病例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向疾控中心和公司领导报告。
2)就地隔离患者,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一次性口罩、手套等。
3)疫情传播期间,按时对部门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4)及时对本部门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封闭或者封存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5)需对本部门员工、顾客、来访者采取体温检测等预防性筛查的,需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且在使用过程中,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
6)疫情尚未解除期间,需加强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的防控值班制度。
7)做好舆情监测与控制工作,并按规定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公司舆情。
2.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项资金
疫情来临时,企业应成立应急应变指挥小组,并安排应对疫情的专项资金,解决非常时刻的临时紧急问题。
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或多或少会打乱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内外必然处于非常规状态。此时,企业应成立临时的应急应变指挥小组,不仅要逐一排查企业可能发生的内外问题,做好应急解决方案,还要重新调整企业计划进程,构建疫情时期规范有序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框架,创造疫情时期的非常管理和经营。
例如,方正集团就曾在2003年“非典”期间迅速启动了一套应急管理机制,集团及所属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全部坚守岗位,各分公司均由总裁担任“防非”小组组长,并安排专人定时汇报疫情,各级领导直接了解员工健康,在组织各种预防措施的同时,坚持工作,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
3.保持企业内部的稳定,努力练好“内功”
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部分业务可能难以正常开展。此时,企业不妨将目光内转,在系*战统**略思考的同时,将以往没有精力顾及和放松了的基础管理工作抓起来,练好内功,为疫情过后的发展积蓄力量。
第一,强化员工培训。疫情时期的业务闲暇,恰好是企业着力于内部培训的好机会。而此时,诸多面授培训也已经停课,在线培训或是开发企业内部资源来培训都是较好的选择。
第二,重新审视业务流程。疫情带来了顾客和员工心理与行为的深刻变化,企业要紧盯管理流程和服务流程等核心业务流程中的这些变化,随时进行相应地调整。
第三,重新建设研发和供应链管理。疫情很可能会冲击企业原有的供应链体系和研发体系,使上下游或内外部资源建立的良性协作关系隔离乃至断裂,研发计划因外部协作不能到位而搁浅,供应链渠道因没有与供应商、销售商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而形成瓶颈。
此时,企业应该思考如何与外部资源建立起有效的战略协作关系,重建研发管理和供应链管理体系,使之能应对疫情所带来的种种冲击。
第四,重新规范营销管理措施。疫情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营销作业,所以,企业应重新考察和评估惯常的营销作业方式和策略,探索在疫情这一特殊时期新的营销策略,预测疫情过后的经济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以变制变。
第五,重塑企业文化。疫情使人们重新思考生活的意义,更加关注生命的价值,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可能会受到影响,大多数企业的目标价值观可能不得不作出调整。而核心理念的变化必然带来制度文化和行为体系的变化,整个企业文化体系面临着变革压力。
疫情期间不妨系统地总结、提炼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通过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将新型的企业文化广为传播,并使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制度、绩效和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进行强化塑造。
十二、 关于员工的心理辅导
最后一点,也是很多企业HR往往容易忽视的,就是员工心理健康的关爱与辅导。难免会有企业的员工不幸被病毒感染,即便康复也容易招致其他人的异样目光,从而影响员工在本企业的发展。严重者会造成心理疾病甚至危及生命,类似的案例在十几年前的“非典”时期就曾发生过很多。为了不让悲剧再次上演,为了让曾经患病的员工不受歧视,HR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为这些员工争取更加公平的环境,给予日常的关怀和抚慰,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组织的温暖,将压力转化为动力,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和创造价值,如果HR能够做到这点,您的功德与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同样伟大!
上述12点内容庞杂,笔者整理了一些,但仍有不少疏漏之处,也请各位HR见谅!另外每天全国各地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更新,我们努力在第一时间整理和呈现出来,让您的工作有依据、有指导。有些政策笔者没有直接列出来,如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市教委发布的《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3 号),政策是很好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问题较多,笔者也不好解读,还是留给大家讨论吧。
本次疫情过程中,各地政府部门的反应还是比较迅速的,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不少针对性的文件政策,也让我们看到了政府为民排忧解难、做好服务的决心,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和配合,为打赢这场与病魔的战斗共同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HR在留言区与我们分享和交流,亚联人力也会不断推出独家观点和解读,帮助您了解HR行业的发展和趋势,一道洞见未来。
谢谢!
新冠肺炎HR相关政策汇总(截至2月4日):
一、国家和相关部委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修正)》
https://duxiaofa.baidu.com/detail?searchType=statute&from=aladdin_28231&originquery=%E4%BC%A0%E6%9F%93%E7%97%85%E9%98%B2%E6%B2%BB%E6%B3%95&count=80&cid=ce82262cf35e7669af45207114821ff6_law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 号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27/content_5472352.htm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 号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30/content_5473087.htm
4.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http://www.gov.cn/premier/2020-01/31/content_5473447.htm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 号
http://www.mohrss.gov.cn/wap/xw/rsxw/202001/t20200127_357746.html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 号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202001/t20200130_357853.html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号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2001/t20200123_357525.html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 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3135/content.html
二、北京市相关政策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002/t20200203_1622987.html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001/t20200131_1622070.html
3.北京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20〕2 号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001/t20200131_1622074.html
4.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01_1622239.html
5.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延长我市社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http://fuwu.rsj.beijing.gov.cn/csibiz/home/static/articles/catalog_75200/2020-01-31/article_ff8080816e21c99d016ffb9aad7c014c/ff8080816e21c99d016ffb9aad7c014c.html
6.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市教委《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3 号)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03_1623049.html
7.《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001/t20200128_1621466.html
8.《北京市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001/t20200128_1621470.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9.《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13 号)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001/t20200130_1621614.html
10.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 号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23_1621260.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