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连
关于调整市内五区新冠疫情防控
有关措施的通告
大疫指发〔2022〕53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市内五区除西岗区、高新区9月12日在管控区内分别出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外,其他行政区已实现连续3日社会面零新增。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判,决定自9月13日0时起,对市内五区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调整如下:
一、西岗区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
西岗区和高新区继续按照现行管控措施执行。各类风险人群继续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落实人不出户、人不出小区的规定。
二、中山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
(一)调整无疫情小区人员管控措施。 以封闭、隔离居民小区为单元,对七日内没有阳性病例报告的无疫情小区,市民(各类风险管控人员除外)可在本行政区内恢复有序出行,但不得跨行政区流动。加强小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查验外来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情况,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
(二)严格涉疫小区人员管控措施。 对七日内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小区,继续按照现行管控措施执行。各类风险人群继续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落实人不出户、人不出小区的规定。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供水、供气、供电、环卫等保障城市运行的单位除外)人员居家办公。 确需人员返岗的,需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返岗,返岗人员不得跨行政区流动,实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出行模式。
(四)已临时关停的工厂、生产车间、写字楼等办公场所,原则上继续关停。 如确需恢复运营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运营。
(五)暂停营业的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等生活物资保供场所,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以恢复营业。 市场主办方要在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场所码设置和使用、领导在岗值班的基础上,严格把好进门入场关、清洁消毒关、人员管理关、场所限流关、卡码和核酸检测查验关“五关”;严格落实限流、错峰、预约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最大承载量的50%,大力推行“线上订,线下送和到店自提”的服务模式。
三、影剧院、洗浴中心、按摩院、体育馆、健身房、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游艺厅、文化馆(站)、网吧、室内景区、KTV、歌舞厅、迪吧厅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餐厅饭店暂停堂食。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探视。大型会议、演出、培训、展销促销等活动暂停举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交、地铁(轻轨)、长途客车、旅游包车(不含返回外市地的旅游包车)继续停运。 出租车、网约车继续运营,司机、乘客均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车内通风,定期消毒;出租车、网约车司机要严格落实每日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五、快递、外卖等继续实行无接触配送服务。 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要固定配送区域,不得进入小区。各小区要设置专门的中转区域,实行无接触配送。各社区做好服务保障,接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快递、外卖等配送服务人员要严格落实每日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六、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组织研判,决定 自9月13日始,在市内五区连续三日开展区域全员核酸筛查, 要求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做到应检尽检、全员参检。
鉴于本轮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坚持减少流动,避免聚集的原则,严格遵守戴口罩、消毒通风、“一米线”、少聚集、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为尽快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共同努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发布防控措施。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9月12日
本 溪
本溪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科学精准、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3日起全市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公共场所有序放开
1、各类公共场所在严格落实限流、错峰、预约、查验“四件套”(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溪安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放开。同时,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2、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场所仍按照9月8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全市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执行。
3、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门安排部署分批、有序复课;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服务机构、自习室按照属地要求执行。
4、全面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营,具体事宜详见市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相关通告。
二、持续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
原则上全市每周六上午开展1次高质量区域核酸检测,全体市民及其他在溪人员应自觉参加检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仍按原规定执行,行业有更高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执行,并参加每周区域核酸检测。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持行程卡、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扫“溪安码”。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人员,可持规定时间内的纸质证明通行。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其辽事通健康码赋“黄码”。
三、继续加强聚集活动管理
继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尽量缩小规模,并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请示报备,严格落实查验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扫“溪安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四、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1、严格落实主动报备和“落地即检”。域外来(返)溪人员须提前通过“来溪报备”微信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在入溪通道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配合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恢复省内往返通勤(高、中、低风险区及发生本土疫情县区除外)。
五、从严从细压实“四方责任”
1、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曝光力度;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管理制度及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实个人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对“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传播风 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2日

来源:辽宁省卫健委 半岛晨报 本溪日报融媒体
编辑:崔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