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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第十届全椒民歌大赛、第四届学生组花灯表演大赛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展现我县民间文化资源,促进省级非遗项目全椒民歌及传统民间花灯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打造具有全椒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常态化、普及化,培养一批全椒民歌传承人,发展一批有发展潜质的民间花灯表演新秀。经研究决定,举办全椒县第十届全椒民歌大赛、第四届学生组花灯表演大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活动主题

传承多彩非遗 筑梦文化全椒

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省文化馆联盟

主办单位:*共中**全椒县委宣传部、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全椒县教育体育局

承办单位:全椒县文化馆、全椒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培训教学、乡镇成人组、学校教师组、学生组全椒民歌比赛、学生组花灯表演大赛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培训教学阶段。

1.集中性培训: 5月11日-12日(暂定)在县文化馆举办全椒民歌演唱、民间花灯表演教学培训。全县各镇、各学校组织全椒民歌爱好者、音乐老师、体育老师各不少于2人参加培训,学习全椒民歌演唱、花灯基本常识、表演技法。其他艺术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参与。各镇全椒民歌爱好者、各学校老师、各艺术培训机构老师在参加培训掌握全椒民歌演唱、花灯表演技法后,积极组织本镇内爱好者、学生开展全椒民歌演唱、花灯表演技法教学,进一步扩大全椒民歌传唱、花灯表演人群,培养一批有发展潜质的全椒民歌演唱和花灯表演新秀,尤其是培养学生对全椒民歌、民间花灯的热爱和传承。

2.针对性培训: 自5月份开始,全县各镇全椒民歌爱好者、各学校老师、各艺术培训机构老师在本镇(校)内开展全椒民歌演唱、花灯表演技法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情况可向县文化馆申请现场培训教学支持。县文化馆根据各镇、各校、各培训机构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力求培训到位、辅导教学到位。鼓励全椒民歌、花灯传承人、文化志愿者等与学校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长期开展全椒民歌演唱、花灯表演线下表演辅导培训活动,形成辅导培训长效机制。

(二)乡镇成人组全椒民歌比赛。

1.参赛对象: 各镇、艺术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各镇上报节目不少于2个,各艺术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参与并在所在乡镇报名参加。全椒民歌表演形式不限。

2.比赛地点和时间(暂定): 6月16日,文化馆观演厅

(三)学校教师组全椒民歌比赛。

1.参赛对象: 各学校教师。各学校上报节目不少于1个,全椒民歌表演形式不限。

2.比赛地点和时间(暂定): 7月14日,文化馆观演厅

(四)学生组全椒民歌比赛。

1.参赛对象: 县内各学校学生、各艺术培训机构学生。各学校推荐不少于1个节目参加,各艺术培训机构自愿参与报名。表演形式不限。

2.比赛地点和时间(暂定): 10月14日,文化馆观演厅。

(五)学生组花灯表演比赛。

1.参赛对象: 县内各学校学生、各艺术培训机构学生。各学校推荐不少于1个节目参加,各艺术培训机构自愿参与报名。表演形式不限。

2.比赛地点和时间(暂定): 11月4日,政务中心广场

培训及比赛报名方式和时间

各镇、各学校、艺术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填写培训、比赛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县文化馆和县教体局。文化馆报名邮箱:380051814@qq.com。联系人:程平 ,联系电话:5011339。县教体局报名邮箱:qjxjyg@163.com 。联系人:黄隽,联系电话:5035202。

(一)全椒民歌演唱、花灯表演培训报名。 所有报名者 于4月28日前填写报送 《全椒县全椒民歌演唱、花灯表演培训报名表》。乡镇、艺术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报送报名表至县文化馆,学校报送报名表至县教体局。

(二)全椒县第十届全椒民歌大赛报名。 参赛者填报送写《全椒县第十届全椒民歌大赛节目报名表》,乡镇成人组比赛节目 报名表于6月2日前报送 县文化馆(艺术培训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在所在乡镇处报名参加比赛),学校教师组比赛节目报名表于6月30日前报送县教体局,学生组比赛节目报名表于9月30日前报送县教体局。

(三)全椒县第四届学生组花灯表演大赛报名。 参赛者填写《全椒县第四届学生组花灯表演大赛节目报名表》 于 10月20日前报送 报名,艺术培训机构参赛者报名表报送至县文化馆,学校报名表报送至县教体局。

所有报名表请扫码*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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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节目要求

(一)全椒民歌比赛

1.参赛选手要充分挖掘当地流传的民间小调、情歌、号子等民间音乐素材,参赛曲目必须是全椒民歌,可以从《全椒民歌》中任选,也可采用新创作或整理改编的具有全椒特色的本土全椒民歌。从文化馆获取《全椒民歌》及部分全椒民歌伴奏音乐,获取联系人:程平,联系电话:5011339。

2.独唱、对唱、齐唱、合唱、表演唱等均可组织参赛,可以用原声态方法演唱,也可采用其它形式演唱。参赛节目单曲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参加全椒民歌比赛的选手自带伴奏乐器,或自备伴奏碟(U盘)并确保质量。在比赛中如因伴奏带质量出现的责任,由选手自负。

4.各镇文化站要以培养本镇文艺骨干、建立壮大自己的文艺队伍为宗旨,比赛原则上不得外请人员参加,要注重培养壮大自己的队伍。同时,为了培养更多的民歌演唱人才,传承人和近三年获奖的选手不参加全椒民歌比赛。

(二)学生组花灯比赛

1.参赛队伍要充分结合全椒县特色花灯项目,如舞龙、舞狮、花船、高跷、跑驴、秧歌灯、花挑、锣鼓、花鼓灯、河蚌舞、老汉推车、莲湘舞、八朵云、与武术相结合、与戏曲相结合的花灯等形式;单个参赛节目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主题积极向上;动作具有一定的难度,整齐协调一致;有较强的表现力和艺术技巧;有较好的现场效果。

3.参加学生组花灯比赛的选手自带锣鼓,或自备伴奏(U盘)并确保质量。在比赛中如因伴奏质量出现的责任,由选手自负。

比赛奖项设置

(一)乡镇成人组全椒民歌大赛。 对参加比赛的乡镇,根据报送节目得分的平均分设综合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4名。另对得分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比赛节目设单项奖。

(二)学校教师组全椒民歌大赛。 对参加比赛的节目评选出演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的比例不超过十分之一,二等奖的比例不超过十分之二。

对节目获得一等奖的组织单位颁发最佳组织奖,对节目获得二等奖的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获得三等奖的组织单位颁发组织奖。报送多个节目的单位获奖情况根据节目获奖最高的等级颁发奖项。

(三)学生组民歌大赛和花灯表演大赛。 对参加比赛的节目评选出演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的比例不超过十分之一,二等奖的比例不超过十分之二。

对节目获得一等奖的组织单位和指导老师颁发最佳组织奖和最佳指导老师奖,对节目获得二等奖的组织单位和指导老师颁发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对获得三等奖的组织单位和指导老师颁发组织奖和模范指导老师奖。报送多个节目的单位及指导老师获奖情况根据节目获奖最高的等级颁发奖项。

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推荐获奖节目参加国家、省、市级举办的各类展演活动,在全椒县春节联欢晚会节目选拔中给予优先考虑。

节目评分标准

(一)全椒民歌表演评分标准

1.发音标准,语音语调到位,声音自然、圆润、优美、流畅。

2.全椒民歌表演及内容有创新,主题与时俱进,积极向上

3.能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抢拍,不跑调。

4.能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理解,情感投入到位,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台风良好,有较好的舞台气质,表情、手势、动作、舞蹈搭配效果佳,感染力强,在处理上有各自的独到之处。

5.服装搭配、个人化妆、道具,等符合歌曲特色。

(二)花灯表演评分标准

1.每班花灯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花灯形式有创新,主题与时俱进,积极向上

3.花灯动作具有一定的难度,动作整齐,协调一致;有较强的表现力和艺术技巧。

4.花灯表演附有感染力,有较好的现场效果,演员表情丰富有激情;

5.表演者服装搭配得体、合理,表演过程中动作自然,表演连贯性较好,能完整的贯穿演绎套路的全过程。

比赛获奖补助

对参加比赛活动获奖的组织单位和指导老师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获奖补助。

(一)全椒民歌比赛乡镇成人组

对获综合一等奖单位给予 3000元补助 、对获综合二等奖的单位给予 2000元补助 ,对综合三等奖的单位给予 1500元补助 ,对获得组织奖的单位给予 1000元补助 。获得单项第一名的给予 1000元 ,第二名给予 800元 ,第三名给予 500元补助

(二)全椒民歌比赛学校教师组

对获最佳组织奖的单位给予2000元补助、对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给予1000元补助。

(三)全椒民歌比赛学生组

对获最佳组织奖的单位给予 3000元补助 、对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给予 2000元补助 ,对获得组织奖的学校给予 1000元补助 。对获得最佳指导老师给予 1000元奖励 ,对获得优秀指导老师给予 500元奖励 。对单个节目有多名指导老师的,对每个指导老师 颁发获奖证书 ,但是奖励只能一次以最高奖励。

(四)学生组花灯比赛

对获最佳组织奖的单位给予3000元补助、对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给予2000元补助,对获得组织奖的学校给予1000元补助。对获得最佳指导老师给予1000元奖励,对获得优秀指导老师给予500元奖励。对单个节目有多名指导老师的,对每个指导老师颁发获奖证书,但是奖励只能一次以最高奖励。

本次比赛获奖补助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服装、道具、劳务、音乐制作、交通等费用均由参赛单位及个人自行负责,另排练、演出及参赛往返途中安全保障由参赛单位及个人自行负责。

相关要求

(一)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广大全椒民歌、花灯表演爱好者积极参与。

(二)要组织专人负责大赛活动,并以大赛为契机,深度挖掘全椒民间文化资源,培养民间艺术人才,提升全椒民间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打造全椒文化品牌。

(三)各报名单位认真做好参赛对象推荐工作,对参加比赛的选手进行包装和培训,采取切实的保障措施,提高参赛选手、参赛队伍的水平,确保全椒第十届全椒民歌大赛和第四届学生组花灯大赛活动高质量顺利进行。

本次所有比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