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昌乐县教体局
*党**组书记、局长 任瑞成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近年来,昌乐县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养发展学分制”评价,严格过程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有效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多元发展,用心用情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被确定为潍坊市教育治理评价改革试点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得到了教育部领导专家的充分肯定,全县3所学校被确定为“全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课题校”。
<一>
坚持五育并举,
探索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力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工作的神圣使命。坚持五育并举,探索构建符合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于规范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和学生自我发展、家校共育都是基础性工作。在具体实践中,昌乐县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评价内容具体化。昌乐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维度进行,真实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情况。在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提倡各学校结合实际,将评价内容进一步细化,形成个性化的评价指标设计。各项指标的确定既有针对性、普遍性和可操作性,又避免指标过多过细、重复交叉、面面俱到,束缚学生个性发展,增加教师和学生的评价负担。
评价主体多元化。在评价主体的确定上,各学校普遍按照信息对称原则,坚持“谁了解、谁评价”,合理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主体,确保每项指标都由对其最了解的教师、学生等负责过程记录或评定,避免不熟悉学生情况的人员参与评价工作,提高了评价工作的效度和信度。坚持“谁评价谁负责”,各评价指标的评价主要负责人,担负相应评价指标的评价主体责任。
评价方式多样化。采用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底线评价3种评价方式。定性评价采用评语评价、正向量表评价方式,评语评价一般在学期末进行,反映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正向量表评价,按照“一校一表”原则,由学校自主编制,呈现学生的重要行为表现;定量评价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对学生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采用学分或等级进行评价;底线评价是针对学生学习习惯、行为养成等方面的常规性评价制定的学生必须遵守的道德标准,对于触犯底线的,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票否决”,可直接认定为D等,同时严格控制底线管理指标和数量,避免因底线项目设置过多、标准过高而束缚学生个性发展。
评价结果生成化。规范评价结果的生成流程,实现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三统一”。日常评价结合学校常规管理和各类教育活动进行,当日记录,每周一汇总,每月一公示。学期评价重点关注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的提升,学期末以班级为单位,由系统根据计划设置自动生成学生学期评价等级,既减轻了师生工作量,又避免了人情分。毕业评价主要根据初中学生在校期间6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按照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例分配,通过评价系统自动生成。
县级审核规范化。每年对评价结果组织三次县级检查验收,确保评价过程按照要求规范运作。3月份,组织对各校初一、初二、初三学生上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检查验收;5月份,组织对各校初三学生下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毕业评价结果进行检查验收;9月份,组织对各校新学年评价方案和初一、初二学生下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二>
严格过程管理,
努力实现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中考,在中考录取中与语文、数学、英语同值对待,因其与中考成绩的“高度关联性”引起家长和社会极大关注,具体操作和等级确定中必然存在“高风险”。如何实现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是关系评价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
配套实施相关制度,确保评价过程阳光透明。成立全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并专门组建全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究团队,制定出台《昌乐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建立评价方案修订和审批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和备案制度、举报和申诉研究处理制度、诚信制度和违纪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为评价工作“保驾护航”。各学校也相应组建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等机构,确保评价过程阳光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写实记录发展状态,评价手段更趋客观。写实记录是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科学有效实施的重要载体与基本依据,昌乐县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了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用于存放学生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活动作品以及各类标志性成果等写实记录材料。学生本人是写实记录的实施主体,事件描述客观具体、真实可查。写实记录袋由学校档案室集中保管,定期发放给学生供学生整理,在整理中反思,在反思中成长。
逐级公示评价过程,确保结果可信可用。实行班级、学校、县教育和体育局“三级公示”制度,对凡是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数据和材料,均由相关评价主体或评价人签字确认,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的,可逐级举报或申诉。同时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校和个人,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
突出评价导向引领,
深度带促素质教育扎实推进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全面实施,促进了课堂课程改革的深化。各学校将评价引入到课堂教学中,实施“教学评一致性”研究,带动了课堂教学的深度“蝶变”。山东省首届初中语文“教读引领课”和“组文阅读课”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潍坊市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改进行动研讨会全面推介了昌乐县课堂教学经验。昌乐县被授予潍坊市课堂教学改进先进单位,北大公学学校被确立为山东省中小学课程实验基地,“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改进行动”优秀经验被潍坊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正式文件推介。同时,着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学校更加注重开发和开辟有利于学生参与实践、提升素质的项目及空间,多种方式搭建学生发挥特长、弘扬个性、展示自我的平台。昌乐二中开设了“海量阅读、今周我当家、65公里远足拉练、进城下乡、读书节、校园美食节、科技节”等一系列由学生自主组织、自主参与的活动课程;丹河小学重点围绕自主自觉、自信自强、潜能释放开发了“文明礼仪、经典诵读、英语节、游学体验”等学校课程;齐都实验学校形成了包括“天文课程、研学旅行、民乐演奏”等的课程体系,保障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实验中学的“读书节、艺术节、科技节”等对学生个性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全面实施,还促进了学校艺体教学日益规范和育人质量的全面提升。目前,全县初中学生每人至少参加一个社团活动、掌握一门艺术和两项体育技能。昌乐县被确定为全国一体化体育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研究实验县、潍坊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县和潍坊市首个素质教育创新发展先行区,被授予潍坊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艺体教师配备、艺体工作评价、课堂效益提升和艺体特长生培养“四项工程”获全市推介。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实现“三连冠”。2所学校被授予省乒乓球特色学校和羽毛球特色高级中学,23所学校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足球、冰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昌乐县先后两次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各项指标均明显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荣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秀组织单位称号。中考各项指标持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