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520,是一个甜蜜的日子。
万万没想到被罗志祥的热搜恶心到了。
上午9:12,罗志祥发了条长微博@周扬青,标题是《男孩 女孩》。

这篇“青春伤痛小说”,以日记的形式,从5月1日写到5月20日,记录了他和周扬青相识到相爱的细节。
他真的很高明,把自己的好,自己的妥协,自己的体贴无限放大,好像“多人运动”的不是他,“时间管理大师”也不是他。
但“渣男”的“深情”真的会换来周扬青的“原谅”吗?
很难吧。
相恋9年,在周扬青心里,罗志祥早已不是“男朋友”这么简单。
他们见过父母,同居多年,丑闻曝光前正在装修婚房,除了一纸婚书,已经与结婚无异。
所以有人说:
罗志祥不是“劈腿”,是“出轨”,
两人也不是“分手”,是“离婚”。

“报复性离婚潮”来袭
看到这个新闻,我觉得周扬青挺惨的,真的。
付出了9年光阴,也换不来“渣男”的心定,就连他“求原谅”写的长文,也是在凹人设,为自己的复出做准备。
很遗憾,在520这个节日,我们还是无法相信爱情,相信婚姻。
此前,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突现离婚潮,预约一号难求,排队至少要等一个月。
光是4月,离婚总量就达到了结婚总量的84%,同比增长近50%,出现了爆发性增长。

关于离婚的原因,每个人给出的答案都不同:
有人是因为老公下班回来臭袜子乱扔;
有人是因为疫情期间朝夕相处,相看两厌;
有人是因为翻看老公手机,发现对方出轨多年;
有人的理由更简单,“离婚冷静期”即将到来,想到还要跟讨厌的人耗一个月,干脆早点离婚算了......
说到“离婚冷静期”,是这几天被讨论比较多的话题。
在@央视新闻的相关微博下,有6.5万评论,6万转发,大家纷纷表达的是“不支持”。

面对质疑,全国人*法大**工委解释:咱们这个离婚冷静期,只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家暴。
问题是,离婚就意味着婚姻破裂,都决定离婚了,冷静多少个月也没用啊,还可能多了财产、债务、父母子女赡养上面的纠纷。
再加上,“家暴”本来就是婚姻调解中的“边缘”,除非能拿出医院的伤残鉴定或其他被家暴的照片、视频,不然很难被界定为“家暴”。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冷静期”意味着“多受折磨”,对于那些想离婚而不得的女性来说,简直是一场“灾难”。

“离婚冷静期”多此一举?
有朋友问我,对“离婚冷静期”怎么看?
我的回答是,能理解它设立的初衷,但就是多此一举。
为什么?
对于铁了心想离婚的人来说,可能早就分居了,别说一个月,就是冷静一年也没用;
如果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不想离的那方,只要永远都在“冷静”,那就一直离不了。
所以,“离婚冷静期”只能适用于那些因为袜子乱丢、垃圾不倒等琐事而冲动离婚的夫妻。

而且也不是绝对,今天回家冷静,明天又发现新的矛盾,该离的还是得离,而且离得更干脆。
有人可能要说,冷静冷静也好,不就是晚30天离婚吗?至于吗?
还真至于。
早在70年前,中国妇女运动先驱*颖超邓**,就为女性的离婚自由发出过呼吁:在婚姻中,一方坚持离婚就可以离婚。
为什么这么说?
*颖超邓**是这样解释的:
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都是普遍现象。
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这是根据广大妇女的权益提出的,若有附加条件,就是给封建干部一个借口,去限制离婚自由。

如今,虽然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的情况大大减少,但不代表女性在婚姻中的权益就没有受到侵害。
这一代女性有一个怎么都绕不过的风险:
出轨和家暴。
很多中年夫妻都会面临“出轨”危机,婚姻一潭死水,生活一地鸡毛,只好去别处寻找激情。
还有一种是家暴。家暴不是每个女性都会遇到,但一旦遇到,伤害值就是100%,轻的婚姻破裂,重的可致人死亡。
据全国妇联统计:
在已婚妇女中,遭受家暴的占30%。
也就是说,每3个已婚妇女里,就有一个遭受过家暴。
每年自杀的女性中,60%是因为家暴,被杀害的女性中,近50%是因为家暴。

对于曾经遭受、正在遭受家暴的女性来说,离婚无疑是最好的结局。
别说30天了,就是晚一天,都有人可能因此丧命,万一老公不同意离婚,在冷静期继续家暴她呢?
谁来保障这部分女性的合法权益?

离婚自由,是否真的这么难?
很多在亲密关系中感到痛苦的女性,都会面临周扬青式苦恼——
毕竟在一起这么多年,你怎么能毁了他?
他都道歉了,姿态都那么低了,你怎么还不原谅他?
能忍就忍忍吧,你年纪也不小了,还能找到什么好的?
......
在世俗看来,男人出轨是很正常的事,只要男人回头,女人就应该无条件接纳他。
相反,如果一个离了婚的女人,会被舆*攻论**击甚至“污名化”,她们处处低人一等,很难重新追求幸福。
大家对“离婚女人”抱持的偏见,让很多明明很想离婚的女性,不敢离,不愿离,也不能离。
更何况,即便克服了“不敢离婚”这个心理障碍,女性在决定离婚时,还会被双方家长劝和,被亲戚朋友劝和,还可能被民政局工作人员借口“打印机坏了”来阻止离婚。

即便你通过了层层关卡,和老公来到了民政局,你还有一系列漫长的流程:
需要谈好财产分割,谈好孩子抚养权;
需要拟定离婚协议,需要通知双方家人、朋友;
如果是诉讼结婚,你还需要起诉、上诉、举证、一审、二审......
等真正离婚,估计就是两年后了。
而且,即便离婚撕上了法庭,最后的结果往往也是“维持婚姻关系”,因为中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观念根深蒂固。

中国的“婚姻自由”到底有多难?
结婚没有考核期,离婚却有冷静期,难道结婚不更需要冷静吗?
毕竟,没有冲动的结婚,哪有离谱的离婚?
我可以理解,“离婚冷静期”的提出,是应对我国近十年来结婚率下降,离婚率飙升的窘境,可设置30天的冷静期,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啊。
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高离婚率,它代表很多女性不愿在沉默中过完一生,这明明是社会的进步。
再进一步说,结婚是两个人为共同的生活努力,离婚也是发现两个人不同频了,想要各自追寻更好的生活。
离婚自由不是一句空谈,它代表着更多女性拥有选择的权利,不用被法律框柱,不用被人指点,不用权衡利弊,不用委曲求全。
只有做到离婚自由,中国女性才不会囿于柴米油盐,也不会因不幸的婚姻困顿半生,她们有足够的魄力,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