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公安部三局编《刑事侦察案例选编3》
1979年12月1日傍晚18时,黑龙江省合江地区七台河市东风公社富强大队(今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富强街道)的俱乐部里人声鼎沸,因为当晚要在这里放电影(在当时的农村放电影是一件大事),因此除了富强大队的社员扶老携幼地来到俱乐部外,还有许多邻近大队的社员自带板凳前来,很快可以容纳一千多人的砖瓦结构俱乐部(长38.4米、宽11米、高4.6米)里就涌进了九百多人,俱乐部被塞了个满满当当,随着电影的开映,众人安静下来专心致志地看起了电影。

老照片,在公社放电影,群众进入放电影的礼堂时的场面(非本案画面,但可以以此脑补)

老照片,下乡放电影(非本案画面,但可以以此脑补)
19时20分左右,一部电影已经放完,观众意犹未尽,特地加放了第二部。正当大伙正被电影画面吸引时,俱乐部发生了剧烈的爆炸,整个俱乐部建筑顿时被炸成一片废墟,到处充斥着人们的惨叫声、哀嚎声和呼救声,宛如人间地狱一般惨不忍睹……
经善后清点,在这场爆炸中,有86人被炸死(包括当场炸死和送医后伤重不治),197人不同程度被炸伤。整栋建筑被炸毁了四分之三,部分的东西墙壁被炸塌,散落的残骸生生地堆了半米多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极为惨重,为七台河地区自解放以来从未有过的。
此案震惊了黑龙江省委与合江地区地委,公安部和黑龙江省委指示黑龙江省公安厅抓紧破案,黑龙江省公安厅三处派出一名副处长亲自带队前往爆炸现场主管现场勘查并主抓随后的案件侦办工作。同时、公安部、合江地区公安处和七台河市公安局抽调了26名痕迹、法医、化验、电器、爆炸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了现场勘查班子花两天两夜的时间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

今日的七台河市公安局大楼
现场发现了两个爆炸后形成的锅底状炸坑,一个直径4.4米、深1.6米;另一个直径3米、深1米;另有三个埋有爆炸物却未能起爆的炸坑,这三个坑全部由铁锹和尖镐挖成。从这三个坑里起出*药炸**81公斤(经化验是齐齐哈尔生产的含有少量*NTT**成分的*铵硝***药炸**,由于七台河市是当时的三大保护性开采煤田之一,煤矿产业是七台河市的主要经济支柱,所以在当地这种*药炸**非常常见),*管雷**21个,装*药炸**的塑料袋11个,缠塑料袋的纸绳10条,起爆线40多米,绝缘布11条(在上面提取到一枚残缺不全的脏污渍指纹)。
现场勘查记过表明:这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的人为爆炸案。罪犯采用的是矿区群众采煤惯用的串联爆炸手段;*药炸**、*管雷**和引爆线都是当地十分容易得到的材料;现场挖坑痕迹有的是结冰封冻前用铁锹挖的,有的是案发前几日结冰封冻后用镐刨的。现场埋藏的*药炸**量非常大,*管雷**数量多,这些*药炸**和要事先搬入案发现场,如果不是富强大队本地人或者居住在富强大队相邻大队的人是很难办到的,所以罪犯极有可能就居住在富强大队或附近,或者在富强大队有落脚点。罪犯显然事先知道案发当天在富强大队俱乐部放映电影而在俱乐部预先埋设*药炸**来引爆,显然罪犯对富强大队的干部群众怀有很深的仇恨,有明显的报复杀人的犯罪动机。
现场勘查结束后,黑龙江省公安厅三处、合江地区公安处和七台河市公安局成立12.1富强特大爆炸案专案组,对这起案件进行侦办。

七台河市公安局历任局长,案发时的局长应该是右侧第一排第四位的李敏
现场案情分析会后,专案组认为案犯必须具备以下七个作案条件:
1、有便利地获取*药炸**、*管雷**和电线的条件;
2、具备铁锹、尖镐等作案工具;
3、有充足的埋藏*药炸**和设置引爆*药炸**时间的操作时间;
4、掌握一定的*破爆**和电工技术;
5、对案发现场周围和俱乐部内部的情况比较熟悉;
6、拥有存放*药炸**、*管雷**和电线的场所;
7、在案发前后的时间段有反常表现。
当专案组开始群众查访的时候就遇到重重阻力,由于整个富强大队每家每户都有人死伤,群众们不是在办理丧事,就是在忙于护理受伤的幸存者,人人都惊魂未定,或者担心成为坏人下一次爆炸的目标而拒绝配合警方办案,导致一连几天群众查访工作都无法进行。为此,专案组首先积极帮助卫生和民政部门安排抢救伤员、协助群众处理丧事,安排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动员群众们化悲痛为力量,同时表明公安机关必破此案,专案组不破不撤,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决心,这些行动渐渐地感动了群众,开始愿意配合专案组提供线索,使得专案组逐渐掌握了案发当天在俱乐部内观看电影的观众名单和所坐位置,中途进场、退场的人员以及当天没有去看电影的人员。总共向专案组提供了各种线索216件,专案组据此圈出了重点怀疑对象40名。

身穿72式警服冬装的民警(非本案民警)
经过三十多天的一一甄别过堂,40名重点怀疑对象中的38名被排除了作案可能,只有富强大队社员徐凤浩和徐凤德兄弟的疑点越来越大。因为兄弟俩和大队干部的关系非常恶劣,具体表现为:1978年部队招兵名额放到富强大队时徐凤德报了名,但大队*党**支部书记以他家庭成分问题将他的报名材料给抽了出来。徐凤德退而求其次想参加当年的高考,大队*党**支部书记也以同样的理由不给他批复习时间。前几年徐凤浩请假回山东原籍找对象相亲,大队部拒绝批假。最终徐凤浩还是结了婚,请求大队部批地皮盖新房,但一连几年大队部都不给批。甚至有个大队干部还冒用徐凤浩的名字和户口给自家亲戚安排招工;案发前不久,徐凤浩年幼的幼子夭折,徐凤浩曾恨恨地宣称孩子是大队卫生所不给他孩子开药而造成的。由于大队干部的“以身作则”,普通社员们自然有样学样,对徐家兄弟轻则冷眼重则欺负。可以说徐家兄弟俩和富强大队的干部群众有很深的矛盾。
徐凤浩曾经在大队从事过挖煤和打井的工作,懂得一定的*破爆**知识,知道*药炸**的安装、接线以及引爆的方法;而且还曾经因为倒卖过*药炸**(经查倒卖过三次,全都是整包卖出)而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处罚。有群众看到徐家兄弟在案发当晚去俱乐部看电影,但是却在中途退场。可是案发后当专案组找到他们进行访问时兄弟俩却断然否认案发当晚去看过电影这档子事,表现明显反常。
根据和徐家兄弟关系较好的大队小学教员赵某某反映,1979年10月初某日夜间,徐凤浩曾经用麻袋往自己家背过东西,还曾经对他扬言想炸了大队的煤矿,但没有实施。

今日的七台河某煤矿,可以说七台河是因为煤矿而建立的城市
专案组随后以例行检查为名对徐凤浩家进行了搜查,在他家中的炕上、地面上、墙角、麻袋等七个位置提取土样送省厅刑侦技术部门化验,化验结果显示这些土样中均查出了与现场提取的*药炸**成分相同的*药炸**颗粒,另外从徐凤浩三次倒卖整包*药炸**牟利的“前科”看,他有能力轻易获取整包*药炸**。
至此,徐家兄弟的部分犯罪证据被固定,具备拘捕突审的条件。专案组经省厅批准于1980年1月25日19时将徐凤浩、徐凤德兄弟依法拘留审查。由于兄弟俩中的徐凤浩掌握*破爆**技能,因此突审的重点就放在徐凤浩身上,一开始徐凤浩十分顽固,拒不承认。当预审员向他出示了*药炸**化验结论以及现场提取的指纹比对结果后,徐凤浩瞬间变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虚汗直冒,最终在1月26日凌晨初步交代了和其弟弟徐凤德合谋作案的犯罪事实。在徐凤浩缴械后,之前一直装傻充愣的徐凤德再也无法隐瞒,被迫供认了全部的犯罪事实。
徐凤浩、徐凤德兄弟因为不满于富强大队干部对他二人的欺压刁难而决定报复作案。原计划是对大队干部挨家挨户地实施*破爆**,但这种做法又费事又容易露马脚;又决定趁着大队部干部开会的时候实施爆炸,但也找不到机会。直到得知年底要在俱乐部放电影时才决定在俱乐部实施爆炸。
1979年9月底的某天夜晚,徐凤浩和徐凤德偷割了60多米的电话线、*取盗**了15多公斤的汽油和柴油。10月初又四次潜入黑河煤矿*药炸**库盗出了七箱共360余斤的*铵硝***药炸**;回家后将*药炸**纸剥掉后用塑料袋装好。徐凤德又到新发大队的张学忠家索要了30个*管雷**,加上自家原有的20个共50个*管雷**。随后在10月中旬二人携带*药炸**、*管雷**、汽油、柴油、铁锹、尖镐、钳子、螺丝刀、手电筒、扫帚、麻袋等工具偷偷从俱乐部正门窗户破洞处翻入俱乐部内,先后用了四个夜晚的时间在俱乐部大厅内挖了五个炸坑,一共埋入七箱*药炸**和50个*管雷**并连接了起爆线,为了增加爆炸威力,又将14瓶汽油和柴油倒在了*药炸**上。埋*药炸**多出来的余土从舞台的板缝内倒入舞台底下。1979年12月1日18时俱乐部放映电影时,二人认为时机已到。当开始播第二部加片时徐凤浩接上引爆线后同弟弟徐凤德中途退场。19时20分*药炸**炸响,酿成惨祸。不过只炸了两个坑,如果五个坑全部炸响的话,死伤必将更加惨重。
根据徐家兄弟的供词,专案组在他们的住处起获了作案工具,并在爆炸现场俱乐部舞台板缝下发现了一堆浮土,罪证就此固定。
为了证实徐凤浩、徐凤德的犯罪动机。专案组又专门对富强大队干部的职务违法乱纪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两年来先后有400多名外来无户口的劳力来到富强大队的煤矿干活,备受大队部的欺压和盘剥,普遍对富强大队干部痛恨不已,不少人都曾经要扬言报复泄愤。富强大队大队长和二队队长利用职权、仗势欺人。多次利用本大队社员的户口本给亲属招工提供方便。徐凤浩的户口本就被大队长拿走,给自己的内弟用于七台河矿务局招工使用。徐凤浩的此条指控完全是事实。因此,根据专案组的建议,七台河市公安局逮捕了违法违纪的富强大队干部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从1979年12月1日案发,至1980年1月25日破案,历时55日。罪犯徐凤浩、徐凤德最终以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