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曰:“凡字皆是画,意向画中求。静来常参悟,更上一层楼。”

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一书,可以说是集先生数十年之功力的精品力作,要不然怎么能荣获第一届国家图书奖?我记得一次去李学勤先生家中求教,没聊上几句话,先生问我是否看过裘锡圭先生的大作《文字学概要》?我说看过几遍。可见,李学勤先生对裘先生这本书也是倍加推崇的。
我对裘老先生别无他意,只是抱着学习和讨教的心态谈谈自己的看法而已。我觉得,真理不能与名气大小挂钩,有时也可能掌握在名气不大的少数人手里。还是那句老话说得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裘先生《文字学概要》一书第178页写道:皮裘的“球”,本字作“毬”(皮球古称鞠),音转为“毬”。“球”字从玉求声,本当一种美玉讲。借“球”为“毬”是很晚的事情,《康熙字典》“球”字下面尚未注出这种用法。现在“毬”已经作为异体并入“球”字。
针对以上书中说法向先生提出这样三个问题:
第一,有什么证据表明“球”的本字是“毬”?
第二,球字是从玉求声的形声字吗?
第三,“球”、“毬”、“鞠”难道含义相同吗?

我认为,判断“球”与“毬”二字谁先谁后,不能仅仅以古籍辞例为标准,古籍中音同意近相互借用的情况比比皆是,《康熙字典》晚出更不能作为判断的标尺,况且《康熙字典》有“受小球大球”(《诗·商颂》)和“天球河图在东序”(《书·顾命》)的记载。而在《康熙字典》中记载“毬”的古籍都是汉代及以后的古籍。这怎么能证明“毬”是“球”的本字呢?
另外,“球”、“毬”、“鞠”三字含义相同或相近,决不能说成是同一个字。比如“毬”与“鞠”也仅仅是含义相同,当为不同地域或不同时代所造,古代通假,故把两个字混为一谈了。即便有些字书中这样解释,也是不足为凭的。即使许慎《说文解字》中解释错的还少吗?
现在回答形声字的问题,我认为“球”、“毬”、“鞠”三字都是有声会意字。
“球”篆文写作

,从玉从求,“玉”表示玉石;“求”表声兼表意,金文写作

,这是个一形多义的字符,形义为用手抓住动物的尾巴。作为造字构件在不同汉字中表义是不尽相同的,但在“球”字中表义为像抓住动物长尾巴一样的长棍。“王”与“求”两形会意,“球”字本义为用手抓住长棍敲击玉石,特指玉磬。正如许慎《说文解字》解释“球”字为“玉磬也”,即玉石制作的长条形打击乐器——石磬。因石磬为玉石制作,后来“球”字也泛指美玉,又因美玉多为圆形,“球”字又被说成圆形美玉了。如《广韵》解释球字为“美玉也”,《集韵》解释成“美玉名”。再后来字义进一步扩大,凡是圆圆的东西都称之为“球”了。如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冰球、棒球、垒球、藤球、毽球、乒乓球、台球、健身球、门球、玻璃球等。又因圆球最易滚动,人们责骂自己不喜欢的人时则说“滚球”!
“毬”是个有声会意字,从毛从求,“毛”甲骨文写作

,形义为土地上生长出的草类植物,故有不毛之地的说法。因草类植物与动物毛发相似,被引申为动物的皮毛;“求”表声兼表意,形义为用手抓住动物的尾巴,这里表示抓住、抓取。“毛”与“求”两形会意,“毬”字本义为用草或动物毛皮制作的圆形球状物。许慎《说文解字》解释“毬”字为“鞠丸也”。即皮革制作的球状物。《刘向·别纪》曰:“蹴鞠,黃帝所造,本兵势也。或云起于战国。古人蹋蹴以为戏。”大意是蹴鞠,是黄帝为演习兵势所造。有人说兴起于战国时期。古人把踢蹴鞠作为一种游戏。可见,“毬”与“鞠”含义是一样的,当为不同地域或不同时代所造,或一为官造一为民造。
假如裘老先生所说,“毬”是“球”的本字,还真有点说不过去。一个是毛皮制作的软的球,一个是玉石制作的乐器或硬的球,这完全是两回事啊!后来合二为一统一写作“球”已经是很晚的事情了,是非对错已经很清楚了,怎么妄加猜测将“球”的本字说成是“毬”呢?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球”、“毬”、“鞠”没有一个是所谓的形声字。裘老先生闻之,不知作何感想?(文/范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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