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家院里的‘*弹子**头’被盗了,这些‘*弹子**头’是高速公路施工队存放在我这的,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回来啊!”近日,葫芦岛市绥中县西甸子镇户尚村村民张静(化名)来到县局西甸子镇派出所报警。
据了解,张静口中的“*弹子**头”,为附近京哈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队钻机钻头上的零件,施工队的工人临时租住在她家,就把这些“*弹子**头”存放在了其院内。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院内、路边都有监控摄像头,于是民警调取了附近的监控。监控中显示,有一名男子趁无人之际进入张静家院内,开始他并不知道怎样搬运“*弹子**头”,不久用1泡沫箱将堆放在地上的部分“*弹子**头”搬走,之后开着一辆皮卡车离开了现场。
经观察,民警发现该皮卡车的正前方有一处被撞的痕迹,并能清晰看到其车牌号。于是民警又连夜调取了道路上的大量监控,分析该车的行车轨迹,发现该车向东逃往了兴城市方向。

民警驱车来到兴城市;于当天14时许在102国道兴城市曹庄镇某路段一废品收购站门前,发现一辆停放着的皮卡车,且该车的正前方有被撞的痕迹,车牌号也与视频中的一致。于是民警来到废品收购站内,将车主赵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赵某某如实供述了盗窃“*弹子**头”的经过。原来,他是从事废品回收工作的,得知西甸子镇附近有高速改扩建工程,就来到这里收购“*弹子**头”,当打听到张静家有这种钻机零件后,便找到她家。在与张静协商后,赵某某得知这些“*弹子**头”不是她的,就没有买成。
赵某某不想白跑一趟,在离开没多久后,又再次返回张静家,见四下无人,把存放在其院里的“*弹子**头”用泡沫箱装走了20个,放到了自己的皮卡车上,随后开车回到了其位于兴城市的废品收购站。

经查,被盗“*弹子**头”价值约300元。目前,“*弹子**头”已经被返还给施工队。违法行为人赵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来源:绥中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