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关注不迷路,点点“关注”。以后会给大家带来更好的文章!

一.图书馆与伊斯兰的关系
伊斯兰(al-lslam),愿意为“顺从”“和平,”我们所说的伊斯兰教,是阿拉伯语“伊斯兰”的音意合译。伊斯兰不仅仅指穆斯林的基本信仰体系,也包括了穆斯林表现出来的宗教行为以及他们所有的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
伊斯兰没有世俗和宗教之分,只有是与否的区别。因此伊斯兰包罗万象,包括种种学说主张、礼仪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习俗风尚、寺院器物、碑铭书籍、进而由此形成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体系、生活方式、社会思潮、社会运动等等。
伊斯兰是一种生活方式,在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所体现,当然也包括学术领域以及文化典籍的保存与传承领域, 也就是说图书馆是伊斯兰文化体系中的一个部分。

图书馆是收集、整理和保存文献资料并向读者提供利用的机构。"它的起始是因为“效用”,即为了保存文献,使其有序的排列以备查考。在人类不同的文明体系中,图书馆的起源具有相似之处。
图书馆只有具备一些条件之后才会产生,即已有书写的文字;已有政府或宗教系统:有小部分人识字。图书馆的设立主要是因为想知道过去所发生的事情。历代帝王的法律和命令,历代土地所有权的记录,宗教仪式等,皆需保存。
当这些法律、记录、和礼仪记录超过一定数量之后,就必须加以整理,以便取用。并将它们保存于一永久的处所,指派一人或数人负责整理、保存之后,就成为文化遗产中耐久的一部分,成为未来进步的阶梯。 除了“效用”是其产生原因这一相似之处外,伊斯兰图书馆的起源有其自己的特点,即它与《古兰经》的产生有着密切的关系。

《古兰经》的产生推动了文字的发展;伊斯兰教创立后麦地那建立了乌玛,即行使国家职能的新型团体;伊斯兰教鼓励学习,学习识字书写的人越来越多。伊斯兰图书馆的产生是在伊斯兰教的创立后,三个要素逐渐具备后产生的。不仅如此, 《古兰经》还是伊斯兰世界的第一本图书 ,其中蕴含的伊斯兰知识观是随后几百年伊斯兰图书馆走向繁荣的原因。
在随后的历史中,当伊斯兰文明进步之时,图书馆亦在进步,无论是其保存的书籍的种类、形式还是人们设计的整理与保存的方法都在进步,图书馆与伊斯兰文明并肩而行。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免引来这样一个问题:伊斯兰文明的进步,是因为得益于保存在图书馆中的知识,还是文明进步带动了图书馆这一副产品的繁荣? 对此,恐怕谁也不能简单的做出选择。图书馆水乳交融于伊斯兰内部,它们共进退。
二.伊斯兰世界中的第一本图书--《古兰经》

《古兰经》是伊斯兰的第一本图书,它是伊斯兰教赖以立本的原典。《古兰经》共 114 章,其中麦加篇共 86 章,麦地那篇共 28 章,其内容涵盖了信仰哲学、教义教法、伦理道德、社会义务、宗教义务、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制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农牧商、故事教诲、对话辩论等内容,大到树立教义之根本、确立教法之渊源、创立文化之基础,小至穆斯林修身养性、待人接物、处事出世的基本准则和根本纲要。

1 正因为它在伊斯兰范畴中的特殊重要地位,穆斯林学者认为《古兰经》是真主的语言,是神圣而高贵的,是独一无二的,与这个星球其他的图书是截然不同的。正如“Quran”与“mushaf”两个词在概念上是有差别的,前者指的是大天使口述给先知穆罕默德的天启,先知用他自己的语言记录下来形成物理的“冬书",后者指的是写有文字的纸,写有《古兰经》的页面。
2 《古兰经》对于穆斯林来说,其意义绝非仅仅是写有经文的图书,宗教的神圣感与其崇高的地位让有的穆斯林学者认为它不是一本图书,而是存在于心间的经文。笔者仅从世俗角度出发,《古兰经》在物理层面上是一本图书,就它对伊斯兰文明的开创性地位而言,它是伊斯兰文化的第一本图书。
2.1《古兰经》成书过程

穆斯林认为, 《古兰经》最初经文的时间是在公元610年莱麦丹月(伊历9月17日)。 当时40岁的穆罕默德正在麦加城外的希拉山洞中修行,忠实的天使加百列(Gabriel)奉主命把最初的《古兰经》经文教授给他,即阅读章(Sura lara).而 lqra 的意思就是“阅读”。此后,穆罕默德不断的获得启示直到他去世(632年)。加白列(Gabriel奉王命把最初的《古三经》经又教授给他,即阅读草(Suralqra而 Iqra 的意思就是“阅读”。
此后,穆罕默德不断的获得启示直到他去世(632年)。
穆斯林称,穆罕默德得到启示是通过耳朵聆听、头脑记忆,然后原原本本的转诵给众人听,并让他们记住或者写下来。背记和录记是早期《古兰经》得以传播的最根本手段。在《古兰经》以书写格式存世之前,源自记忆的口头表述是主要形式,口耳相传也是它传递的主要模式,记忆完整的《古兰经》是穆斯林的习惯。

先知穆罕默德有一些专职的记录员,每当有经文,先知便命令他们书写抄录,并标上音符。这些记录员都是经穆罕默德亲自挑选出的极其认真负责的人。他们中有著名的圣门弟子宰德·本·撒比特(Zaid ibnThabit,?-约665)、乌拜伊·本·凯尔卜(UbayyibnKab)、穆阿兹·本·哲白里(Muazbin Cebel)、穆阿维叶(Muawiyah)、奥斯曼(UthmanibnAffan)、伊本·艾比·赛尔赫(IbnAbiSarh)等人。

因为当时造纸术还未传到阿拉伯,启示记录的材料包括价格昂贵的羊皮纸,“展开的皮纸”(52:3),不耐用的纸莎草纸,“一部写在纸上的经典”(52:3),“抄录在一些散纸上”(6:91),除了这两种纸,经文还记录在枣椰树叶、薄石片、骨头等随手可得的物品上。
大家都相信《古兰经》是在穆罕默德去世之前全部记下来的。但是《古兰经》大家都相信《古兰经》是在穆罕默德去世之前全部记下来的。但是《古兰经》在何时成书学者有不同的意见。

一些学者认为《古兰经》成书或者全部被记录下来是在先知穆罕默德在世时,他们的证据是哈底斯(hadith)中先知说过,“我留给你们两件高贵的东西:真主的图书(al-Kitab)和我的家族”。因为如果它很大部分仅仅是存在人们记忆中,那么称之为 al-kitab(book,图书)就是不正确的。
Al-Kitab这个词表示单一的和统一的实体,不适用于一个散乱的和未被收集的文本。宰德·本·撒比特报道“我们经常在羊皮纸上记录《古兰经》,展现真主讯息。”另外《古兰经》最后一章完成的情形也说明穆罕默德去世之前,《古兰经》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每年的莱麦丹月,先知在加百列(Gabriel)面前背诵经文,

在他去世的那个月,穆罕默德在他(加百列)面前背诵了两遍。”绝大多数的学者认为,《古兰经》是在先知去世后才被编撰成书的。主要依据是,《古兰经》是陆续降世的,只要穆罕默德活着,总是期待进一步的启示,任何正式的收集都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完整的文本。
所以穆罕默德生前不可能将经文搜集汇编成册。" 其中什叶派学者认为阿里(AlibibnAbiTalib)第一个编撰了《古兰经》完整的版本,这个版本独一无二的方面是它的顺序是按照启示降世的时间来排列的,顺序与后来奥斯曼版本完全不同。
他们坚信阿里版的《古兰经》包含的章节在今天的奥斯曼版本中是没有的。章节的顺序发生了变化,并且删除了有关阿里有权成为第一任哈里发的文字。"但是阿里本人没有反对奥斯曼版的《古兰经》,而是接受了它。

逊尼派学者认识《古兰经》是第一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uBakr)收集整理的。穆罕默德逝世的次年,欧麦尔觉察到能背诵全部《古兰经》的人(huffaz)有好几位已经去世了,所以向阿布·伯克尔建议整理《古兰经》。

阿布·伯克尔就下令把《古兰经》分散的各部分搜集起来,他把这个任务委托给 麦地那人宰德·伊本·撒比特 ,他以前是穆罕默德的秘书。之后,阿布·伯克尔又聘请了 乌拜伊·本·凯尔卜、阿里、奥斯曼 等人来协助宰德。
他们四位都是替穆圣记录启示的,又都能背诵全部《古兰经》,他们不仅制定了周密的计划,而且确立并坚持了一条基本原则,这就是,一切经文的搜集、整理、汇编必须依赖两个来源:①确是人们所背记的《古兰经》经文;②确是人们当着圣人面所抄录的经文;同时背记和抄录必须是能相互佐证的。
为了慎重,他们规定,只有经两个公正的证人证实,某段被记录的经文确系在穆圣面前所记录,才能被采纳。"全部《古兰经》整理成册后,由阿布·伯克尔保管。阿布·伯克尔去世后,归欧麦尔保管,欧麦尔去世后,归他的女儿圣妻哈福赛(Hafsa bint'Umar)保管。

在奥斯曼(644-656年在位)任哈里发的时代,流行的抄本有不同的读法(主要是由于库法书法字体有缺点所致),甚至发生因《古兰经》读法分歧发生争执。奥斯曼就派人去对哈福赛说:“请你派人把《古兰经》的资料送来给我们,让我们抄录几部,然后送还你。”奥斯曼命人誊写,抄录了七部,一部保存在麦地那,其余的分寄麦加、大马士革、也门、贝海赖尼、库法、巴士拉等地。奥斯曼下令把其它的抄本一概焚毁。 奥斯曼下令抄写的《古兰经》,被称为定本(al-Mushafal-Imam)或奥斯曼本(Musaf'Uthman),现在全*界通世**行的《古兰经》,只有这种定本。
参考文献
[1](埃及)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M.向培科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 (埃及)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二册)[M],朱凯,史希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埃及)艾哈万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一册)[M].纳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4](古埃及)赫哲尔(古阿拉伯)安萨里著.箴言录致孩子迷途指津[M].康有玺,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
[5](美)C·恩伯M·恩伯.文化的变异--现代文化人类学通论[M].杜彬彬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
[6](日)德作康元.世界图书馆博览[M]学鼎等译.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
[7}(日)小野泰博著。图书与图书馆史M,阚法箴,陈秉才,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