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凌晨的英超天王山之战,作客安菲尔德的曼城1-3完败利物浦。克洛普的球队也得以将积分榜上的领跑优势维持在8分,蓝月军团则跌至第四位。

不过在比赛结束之后,对于比赛中裁判的争议不绝于耳,主要的争论点围绕着利物浦队球员两次禁区内手球展开。场边的瓜迪奥拉对于裁判的判罚怒不可遏,笔出二的手势表示裁判漏判了客队两粒点球。在赛后,激动的西班牙人冲到球场中,对主裁判奥利弗和裁判组表示感谢,以示嘲讽。

两次手球分别发生在上下半场。开场不久,曼城球员伯尔纳多-席尔瓦杀入禁区后被利物浦中卫洛夫伦拦截,但是克罗地亚人的解围踢在了B席身上,随后皮球鬼使神差的飞向了禁区中路,躲闪不及的阿诺德同样用手臂拦下了皮球。主裁判奥利弗尽管近在咫尺,但是也并未吹罚利物浦球员手球犯规。红军反而通过曼城球员抗议走神的机会,利用这次防守制造的反击,打进了打破僵局的进球。
另一次判罚来自于下半场第82分钟。曼城前锋斯特林杀入禁区,他的射门同样被阿诺德用手臂拦下,但是裁判依旧没有判罚点球。

那么这两次判罚是否合理呢?先来看比较容易判定的第二次手球。根据FIFA手球新规中的规定,这一情况属于最常见的来自距离很近的对方球员有意处理球后碰手,判断是否犯规需要判定阿诺德的手臂是否处于自然位置。从回放来看,阿诺德并未将手臂抬起,或者是主动向皮球运行方向移动。他的手臂挥向身体属于正常的保持平衡动作,因此左臂仍处于自然位置,没有判罚犯规理所应当。


至于第一次手球则比较复杂了,甚至可以说是罕见的奇景。从慢镜头来看,洛夫伦的解围将皮球踢在了B席的手上,这之后才导致了阿诺德的手球。根据英超裁判委员会在赛后进行的解释,不判罚点球是因为“球员(阿诺德)手臂并未处在不自然的位置”,“缺乏反应时间”,“手球和规则里要求惩处的‘有意手球’的相关规定并不相符”。而英超官方声明明确指出“不符合故意手球的条件。”但事实上,这样的说法并不合理。

先来说利物浦的问题。从慢镜头回放来看,诚然双方球员距离很近,阿诺德反应时间不足,但他的右臂明显张开,扩大了防守范围,虽然并非有意,但的确没有处于自然位置。而裁判委员会以并非有意来判定,则是一种落伍的思维。毕竟在FIFA新规中明确规定,手球犯规的判定关注点已经从意图转移到了结果和影响上。

那么就应该判罚曼城获得点球?事情远非这么简单,毕竟皮球先碰触的是B席的手。如果没有B席手球在先,那么也不会有后来阿诺德的手球。那么B席的手球是否应该被吹罚犯规呢?这一切还得从手球新规来看。虽然同样是“来自距离很近的对方球员有意处理球后碰手”,但是在规定中还有这样一条,进攻方手碰球,如果随后造成了得分或得分机会,那么即使是意外手触球,也该判进攻方手球犯规。也就是说B席手球获利,那么也就不用讨论手球的性质了,应该被吹罚手球犯规。所以阿诺德的手球,也不应该判罚点球。

但是这样的情况,奥利弗不做出任何判罚,也是不合理的。毕竟两者的手球,至少其一应该被吹罚,从先后顺序来看,更应该吹罚B席手球犯规,利物浦获得禁区内任意球。如果奥利弗真的这样吹罚,那么利物浦的第一粒进球,或许也不会来的这么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