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往往都会对脚斗士的相关规则认识不够,对于这些疑惑,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进行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运动员入场(口令:预备—入场—敬礼)
主裁判员站在主战场主裁位置,两臂侧平举,掌心朝上,指向双方运动员,发出“预备”的口令。屈肘90°,前臂上举,掌心相对发出“入场”的口令。在双方到达站位点的同时,两前臂向内侧下压放于胸前,双手由掌变为握拳,拳心向下,拳峰相对,同时发出口令“敬礼”。

落位(口令)
两臂侧下举,掌心向下,分别指向运动员站位点,同时发出“落位”的口令。

退场(口令)
两臂折叠夹于身体两侧,再伸直侧平举,向上屈腕,掌心向外,同时发出“退场”的口令。
预备
双方队员进入区域后,主裁判员右腿后撤半步,前腿微屈后腿伸直,成弓步,同时左臂自然下垂,右臂前平举,掌心朝上,同时发出口令——“准备”。
开始、暂停
双方队员准备完毕后,主裁判员手掌逆时针旋转90°并稍下压,小指侧与地面垂直,同时发出口令——“开”、“停”。

读秒
一手握拳平屈于胸前,按拇指到小指的顺序依次由内向外伸臂,开始读秒——“1、2、3、4、5”,并显示给运动员。

暂停(停表)
主裁判员左腿向前半步微屈膝,右腿伸直成弓步,左臂下垂于体侧,右臂伸直,手指并拢掌心向左插入两名比赛队员中间,同时发出口令——“停”。

失败
主裁判员以手势和语言告知失败队员。靠近失败方一侧的手臂向斜下方伸直,掌心向上。同时发出口令——“×方败”。

获胜
主裁判员以手势和语言告知胜利队员。靠近获胜方一侧的手臂斜上举成45°,掌心向上。

宣布比赛结果:比赛结束,主裁判员双臂伸直掌心向下指向运动员站位区,示意双方运动员进入站位区(面向主席台)。主裁判员走到运动员中间,面向主席台,高举靠近获胜方运动员一侧的手臂,同时发出口令——“×方胜”(如“红方胜”)。团体比赛要换口令为“×方×队胜”。